《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217
三、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
LC公司2003年年报披露,公司为上海FH公司等六家公司提供担保总计17800万元,对上述公司其他应收款合计14469.75万元;2004年半年报披露,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总计4300万元,对上述公司其他应收款总计26547.46万元。而事实上,上海FH等六家公司与LC公司同受FT公司控制,LC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LC公司在上述定期报告中对此未予以如实披露,隐瞒了公司与上海FH公司等存在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