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76
二、违法违规动机分析
本案的违法违规动机是为了占用资金并予以掩盖。ZJJ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HY在2004年以前经历了一个急剧扩张的时期,其先后收购了GG瓷业、ZJJ公司、JR新材和YH控股四家上市公司,并逐步介入TY证券、XC证券等证券公司。但这种扩张并非健康和良性的,湖南HY既无经营好这些公司的意愿,也缺乏相应的经营能力,他们的特长就是进行“资本运作”。急剧膨胀的扩张欲望,使实际控制人HY集团难以停住收购的步伐,但由于其自身的资金实力不足,必须通过其他方式融资。于是湖南HY在收购一家公司后,便以其作为新的融资平台,违规占用该公司大量资金,或通过所控制公司为HY集团关联单位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以获取资金实施下一步的收购,实现其“滚动收购”的目的。而由于被收购对象大多经营不善,无法提供投资回报,且所融资金期限短、利息负担重,这种资金链条总有断裂的一天,那时候就是风险集中爆发的时候。湖南HY所控制的公司均存在资金占用、账外贷款和违规担保等类似情况,且风险相继爆发,就很明确地说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