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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6 16:56:00

本人说过自己是博士吗?先澄清一下哈。如果一切政策实行的条件都是你们大学问家的严密论证的话,我想时间不够用,再说农民也说不上话。

我本来就是来这里学习的,不然我发这个帖子也没意思。

我说的话是没有分量的,因为我是刚入门者。但是我知道什么是公平和效率。如果这点分不清,那么中国的20年发展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是吧?当初牺牲了一部分人的利益,换来了一些好看点的局面,那么落后的一面没说你们给我多少多少回报,难道先进点的一面就可以说,继续发展我们吧,你看我们发展的多好,我们一个市的产值就快顶他们一个省的了。这我想有经济常识的人都不会那么认为吧。即使你们更好,那只不过多几个上海,那么就不要怪西部的人拥进大城市占了你们的资源,因为你们的资源就是他们创造的。大城市本来就会引起更多的非城市人口的涌入,那么有户籍制度又如何,只能是一批又一批的人取得户籍之后把在大城市找不到工作的人挤走,大城市的户籍成了稀缺品,而且是高学历,高技术的代名词。最后还不是资源浪费。浪费的因素很多,不细说。

同样,农村的发展远落后于城市,假使现在就是城市敲不起农村的,是由于人们所拥有的一些特有的资源决定的。那么最后也一样,农村娃们有了高学历,进入城市,他们的后代自然进入城市,农村的人力资源越来越少,当人们对农村形成歧视惯性时,那么就会陷入怪圈,城市的水平差的被挤入农村,然后他们又想原来的农民一样试图跳进城市,由于有歧视存在,这里就有效率浪费。(在没有歧视时,劳动力可以更加合理的配置)

就象市场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那么在中国农民没有真正的抬起过头,难道我们不可以培养城市和农村平等的环境吗?我们懂公平是在效率后,我们知道要把蛋糕做大,但是没有开放的,公平的人权,最后肯定要制约住经济的发展,那么经济效率也高不了。

我是无知,但我不无耻。

最后一句,我才大3。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6 17:39: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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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6 17:39:00

当初牺牲了一部分人的利益,换来了一些好看点的局面

中国的经济在发展吗?好像没人怀疑吧。难道你所说的那个市派人到那个省去抢劫了?

大三还是博士不要紧,重要的是遇事要有自己的头脑,别让自己的EQ妨碍IQ。中国有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当然不好,不过城市的发展不是靠打劫农村才实现的。而且,就是农民,显然2004年的生活水平也高于1978年,请问,他们的发展又“牺牲”了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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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6 17:48:00
我们不否认财富的增加是由于技术、贸易。但我也不想否认中国的发展是牺牲了一部分人的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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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6 17:49:00
如果非得那么说,首先牺牲的倒是工人阶级,你还是把思路拉回来吧,这样开无轨电车,对你学习毫无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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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6 18:04:00

呵呵,不用恼嘛,交不交流自是由个人选择,如果觉得实在没有必要跟我聊也可不聊的啊。不过我还是尊重你的学识的,毕竟有些东西你知道,我不太知道:)

问第一个问题是因为我感觉你身上有一种浓重的精英情绪,在这种情绪下你觉得精英比农民更了解市场规律,从而也可以更加“合理”的安排他们的命运。所以我比较怀疑你的回答是不是你真实的想法。如果说城市人的需要和农村人的需要是平等的,不存在谁比谁更重要,那么凭什么要压抑农村人的需要不允许他们自由地在自己的国土上流动呢?城市人可以呆在城市里,农村人为什么就不能呢?这个问题解决的是“农村人本就有权利呆在城市,农民进城不是某些人施舍给他们的权利,而是他们本就该有的!”

第二个问题问的是“合法性”,没错。你也许对第一个问题补充回答说“出于管理的需要,不得不限制农民”,不错,有时候自由流动的确会带来麻烦,政府要进行管理。但管理可能剥夺一部分人应有的权利,如果说这部分人的权利利益和其他人的权利利益同等重要,那么你凭什么厚此薄彼呢?这个问题解决的是“管理者在征得被管理者同意的前提下才获得管理的合法性!”。“不经纳税人同意国王不得征税”的原则所能带来的好处,在杨小凯的文章里已经有过充份的论述,这里我不多说。但请不要把问题纠缠到“是否要征得所有被管理者同意”这样的方面去,如何通过程序正义达致实质正义是个复杂的问题,不是在这里能说清楚的。

第三个问题我也不赞同你的说法。我想我俩的解释是不一样的。海耶克在《个人主义和经济秩序》中提到“。。。正是因为人们事实上是不平等的或不相同的(unequal),所以我们才能够平等地对待他们。如果所有的人在天赋和倾向方面都是完全相同的,那么为了实现任何一种社会组织,我们就必须区别对待他们。所幸的是,人们并不是平等的或相同的;而且也正是出于这个缘故,人们在职能上的分化才毋须需由某种组织化的意志与予以武断的决定,相反,惟有在我们确立了可以按照相同的方式适用于所有人的规则这种形式平等(formal equality)以后,我们才能够确使每个个人找到适合他自己的位置。。。。在这个世界上,平等的对待人们(treating people equally)与试图使他们变得平等(attempting to make people equal)这二者之间始终存在着重大的区别。前者是一个自由社会的前提条件,而后者则像托克维尔所描述的那样意味着“一种新的奴役形式”。

从你那种反对“劫富济贫”或“劫城市济农村”的思路上看,你显然将“歧视”视为结果上的不公平,也就是海耶克说的“试图使他们变得平等(attempting to make people equal)”,只不过你赞同城市人理所应当的不同于农村人,认为结果上的不公平既然是无法根除的,为什么不让它存在下去呢?这恐怕就是所谓“存在即合理”的根本所在。然而包括张三李四斑竹在内的许多人主张的并不是这个平等的结果,而是“平等的对待”的原则。这个原则的依据就在于“知识的分立”,或人的“不完全理性”。知道所有事实和知识的只有上帝,人不可能完全知道其他人所知道的东西,那么他就不可能做到对资源的配置合理。在这个辩题上就是政策的制定者不可能确切的了解农村人哪个是发展需要的,哪个是不需要的;哪个将来会犯罪,哪个将来是良民。如果这样歧视性的政策出台,那必然是缺乏效率的,因为它蔑视了基本的事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6 18:10: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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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6 19:08:00
楼上的语言和论道都很精彩,鼓个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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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6 20:01:00
“农村人本就有权利呆在城市,农民进城不是某些人施舍给他们的权利,而是他们本就该有的!”

我身上有什么情绪不是这个帖子的主题,而且,我愿意提供你的教诲来改变我的观点和立场。但是,你至少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和立场显然是不能服人的,请问我可不可以到农村去分块宅基地?如果这个观点成立,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组织八亿农民到四亿人居住的区域即城市里生活?这样城市化和工业化也太容易一点了吧。或者我们发动数千万下岗或失业的城市居民到农村去安家?按照你所理解和批判的“精英”观点,失败者或贫困者该死,那么精英论应该支持这种主张了?可惜没人提出,而且,农民也不会答应。

第二点也不值得一驳。至少理论上北京市政府首先应该对北京市民负责。你凭什么要求北京为全国的农民负责呢?或者说你凭什么要求到北京的打工者有权投票选举北京的人大代表呢?人大代表起没起到作用是另一个问题。我能到农村去投票选举村长吗?或者你能到美国去选举总统吗?

第三点值得讨论,是打了那么多字后唯一值得仔细看看的东西,但你我之间显然也有误会。还是请你看完全部的帖子吧。我跟帖是因为张三李四版主问为什么会这样,我的回答是“钱”,之后的说明其实就是在说明为什么会这样,即户口制度不废除关键在于经济因素,并不是领导层或城里人刻意与农民过不去。

所以,你谈到的是另一个问题,即是否应该平等地对待农民,我认为应该,因此我们没有必要讨论。

你没注意到我两次表示我不主张乃至反对使用“暂住证”的办法进行管理。你或许可以想想一个“精英”气味十足的人何以在这点上不“精英”了。所以,如果我们的讨论能够对双方的思想有益的话,我们应该讨论的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平等对待农民。我反对劫富济贫,也反对劫贫济富,因为我认为社会现象如同自然现象一样有其规律,找到并尊重客观规律是我们读书的目的,我们不能避免阵痛但可以因此减少阵痛。再多句嘴,我还算不上精英,按经济条件说我就比不上张三李四,不过,在这里的讨论中起码按理说好像与我们个人的状况或地位没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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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6 20:39:00

“不过,在这里的讨论中起码按理说好像与我们个人的状况或地位没关系吧?”

如果真是按理说我觉得还真有些关系。因为这个话题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价值判断了。

也许我们都力求避免情绪化的观点,然而话题太刺

难免会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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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7 01:13:00
谁暂住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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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7 11:04:00

政治智慧始终高于经济智慧

[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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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7 12:04:00
以下是引用vagabond在2005-4-6 20:01:07的发言:

我身上有什么情绪不是这个帖子的主题,而且,我愿意提供你的教诲来改变我的观点和立场。但是,你至少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和立场显然是不能服人的,请问我可不可以到农村去分块宅基地?如果这个观点成立,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组织八亿农民到四亿人居住的区域即城市里生活?这样城市化和工业化也太容易一点了吧。或者我们发动数千万下岗或失业的城市居民到农村去安家?按照你所理解和批判的“精英”观点,失败者或贫困者该死,那么精英论应该支持这种主张了?可惜没人提出,而且,农民也不会答应。

第二点也不值得一驳。至少理论上北京市政府首先应该对北京市民负责。你凭什么要求北京为全国的农民负责呢?或者说你凭什么要求到北京的打工者有权投票选举北京的人大代表呢?人大代表起没起到作用是另一个问题。我能到农村去投票选举村长吗?或者你能到美国去选举总统吗?

第三点值得讨论,是打了那么多字后唯一值得仔细看看的东西,但你我之间显然也有误会。还是请你看完全部的帖子吧。我跟帖是因为张三李四版主问为什么会这样,我的回答是“钱”,之后的说明其实就是在说明为什么会这样,即户口制度不废除关键在于经济因素,并不是领导层或城里人刻意与农民过不去。

所以,你谈到的是另一个问题,即是否应该平等地对待农民,我认为应该,因此我们没有必要讨论。

你没注意到我两次表示我不主张乃至反对使用“暂住证”的办法进行管理。你或许可以想想一个“精英”气味十足的人何以在这点上不“精英”了。所以,如果我们的讨论能够对双方的思想有益的话,我们应该讨论的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平等对待农民。我反对劫富济贫,也反对劫贫济富,因为我认为社会现象如同自然现象一样有其规律,找到并尊重客观规律是我们读书的目的,我们不能避免阵痛但可以因此减少阵痛。再多句嘴,我还算不上精英,按经济条件说我就比不上张三李四,不过,在这里的讨论中起码按理说好像与我们个人的状况或地位没关系吧?

好罢,我来回答。

如果你愿意去农村买地置业并无不可,事实上也确有不少城市人在乡下购置房产。我不知道这样的观点怎么会推理出可以强行组织几亿农民搬离他们的家园到城市来?在自己的国土上自由流动是公民的权利,不表示他的权利需要某个组织强行行使!公民可以行使他的权利,也可以不行使他的权利,这是权利内在含义。如果有一项“必须行使的权利”那它势必隐含了“义务”,因为只有是“义务”才需要必须行使。

当然你可以说如果是自愿下乡或进城呢?我想这正是辩题的中心。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如此恐惧允许农民自由进城。自由进城可能导致犯罪率上升,那么你可以加高你家的篱笆,你可以要求警务人员更加勤勉,但你不可以因此而限制某些人的权利却不付代价。恐怕你没有意识到限制他们的权利本身就是犯罪吧。

第二个问题,北京首先是谁的北京其实早就讨论过。不错,北京市政府当然要为北京人服务,但这种服务的前提是不违法违宪!市政府首先应当遵守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我国宪法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地方政府包括各级地方人大任何法律都不得与根本大法相违背,这难道需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指出来么?现实是不容乐观,我国大量地方性法规存在违宪现象,这也难怪从孙志刚案后,不少法学专家提出要建立违宪审查机制。

最后一点,户口制度的存在是否仅因为经济因素,或更进一步的说经济因素是不是必然导致需要这样的户口制度,vagabond您并没有认真的论证过,而资源的自由流动能带来繁荣的理论倒是比比皆是。就我所知所有发达国家都是没有户口制度的,所有民主比较完善的国家也是没有户口制度的,倒是诸如朝鲜这样专制落后的国家搞户口制,限制人员流动倒干得很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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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7 13:55:00

作为一个农民,我同意张三李四的观点。

争来争去,这是一个如何界定初始产权的问题。为了公民的利益,剥夺公民的权利。谁相信为了公民的利益是真的?为了公民的利益,仅仅在于为剥夺公民的权利提供合法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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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7 19:39:00

To 42楼:

坦率地说,我的汉语水平也不至于词不达意,你没有正确理解显然不全是我的问题。

我的意思不是城里人去乡下置产,而是说如果你的理论成立,那么农村也应该是城里人的。安徽自杀而亡的少妇完全没有必要吃几年咸菜,有一顿没一顿,因为她如果有那么几分地起码不至于饿死!你一激动就全无逻辑可言。什么叫我怕?我怕就有用吗?我还不至于没这点自知之明。你至少在这方面应该想我学习。

农民进城有多大限制?譬如你,如果考上了北京的公务员甚至找到了稳定的工作,你需要什么户口和暂住证?现在限制的其实也只是盲目流动的人口。你空讲宪法规定有意义吗?哪个国家只靠一部宪法治理国家的?你以为你在美国真的就可以言论无限自由了?你叫北京如何不违宪?允许所有想到北京的人拥有北京户口?那么由不由北京解决工作?不由要户口干什么?为什么不由呢?宪法还规定有劳动的权利呢!那么当地政府又该负起什么责任呢?或者是想去北京的人可以进入北京?难道你现在想去北京不可以?这不是放空对空导弹嘛。

自由流动?笑话。今天的新闻说美国参议院通过法案要求人民币升值,你再去问问签证政策,九一一前就够严格的了。

譬如美国,不用户口制度,但你错了,如果你是华盛顿特区的居民,不等于你可以到西雅图去投票,那么,你说美国有没有类似的管制?说到美国,美国对灾民的救助非常到位,但你重建家园的所有费用还得靠你自己去筹集。你知道美国人怎么“教育”劳工的吗?看看我的新“格言”。there but for the grace of God g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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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7 19:56:00

To 40楼:

你的理解没错。

治安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社会分配不公所产生的。

这个毫无依据,譬如贪污,是不是可以用这个理由得到赦免?如果高薪养廉,是不是至少这部分人绝对不贪污?

不公是相对的,对我们也一样有不公,但那不是我们偷窃或抢劫的理由。

暂住证起到两个作用:一是报到,即公安局知道其来路和动向,二是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你要知道原来联防队的经费可不是财政保障的。但是,这个方法弊大于利,因为核实的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而且会导致乱收费,所以我认为不好。这里有的人太天真,认为穷人一定善良,事实是各地关押的罪犯中都有身份得不到确认的,也就是说,这些农民根本就是做好犯罪的打算的(广州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件:根据身份证发出通知,结果枪毙的是另一个人,没犯罪的那个只是丢失了身份证,还活得很好,这也从侧面证明,户口和暂住证也不是阻碍农民进城的重要因素)。所以,贫穷不是耻辱,也不光荣。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大脑,根据事实与逻辑去判断事物,而不是自设“道德高地”或一味地由屁股指挥脑袋。最后我还是重申我的观点:

再无知、无耻的人也不敢说给农民的权利很多吧,但无耻的人可以打着代人民发言的旗号欺世盗名,而无知的人会追随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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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8 10:04:00
以下是引用vagabond在2005-4-7 19:39:54的发言:

To 42楼:

坦率地说,我的汉语水平也不至于词不达意,你没有正确理解显然不全是我的问题。

我的意思不是城里人去乡下置产,而是说如果你的理论成立,那么农村也应该是城里人的。安徽自杀而亡的少妇完全没有必要吃几年咸菜,有一顿没一顿,因为她如果有那么几分地起码不至于饿死!你一激动就全无逻辑可言。什么叫我怕?我怕就有用吗?我还不至于没这点自知之明。你至少在这方面应该想我学习。

农民进城有多大限制?譬如你,如果考上了北京的公务员甚至找到了稳定的工作,你需要什么户口和暂住证?现在限制的其实也只是盲目流动的人口。你空讲宪法规定有意义吗?哪个国家只靠一部宪法治理国家的?你以为你在美国真的就可以言论无限自由了?你叫北京如何不违宪?允许所有想到北京的人拥有北京户口?那么由不由北京解决工作?不由要户口干什么?为什么不由呢?宪法还规定有劳动的权利呢!那么当地政府又该负起什么责任呢?或者是想去北京的人可以进入北京?难道你现在想去北京不可以?这不是放空对空导弹嘛。

自由流动?笑话。今天的新闻说美国参议院通过法案要求人民币升值,你再去问问签证政策,九一一前就够严格的了。

譬如美国,不用户口制度,但你错了,如果你是华盛顿特区的居民,不等于你可以到西雅图去投票,那么,你说美国有没有类似的管制?说到美国,美国对灾民的救助非常到位,但你重建家园的所有费用还得靠你自己去筹集。你知道美国人怎么“教育”劳工的吗?看看我的新“格言”。there but for the grace of God go I.

坦率的说,我一直不大喜欢把所有的东西都摊开了说。但我很吃惊的是您居然可以把这种公然违宪的事说得振振有词,我不是在这里空谈宪法,而是说明宪法已经被大大小小的法规架空了。vagabond应当知道这个简单的道理,国家当然不是只靠一部宪法来管理,但在根本大法之下的法律法规是不应当与宪法相违背的,一旦违背要么修改法律法规,要么召开人大会议修宪。

我不知道你举安徽少妇的例子要说明什么,在我看来如果确实是因为生存的原因导致她自杀,那么倘能允许她自由流动到其他更适合谋生的地方去,她也不至于寻短见。你大概想说城里人下乡不是去置地,而是去和农村人分田罢?你恐怕将“自由流动”理解错了,流动人口也是要靠自己的合法劳动获得收入的,自由流动并不是要他们搞打砸抢嘛。

再有,你怎么判定哪些人是“盲目流动”呢?到北京找工作是盲目流动吗?我看目的就很明确嘛。我说你有精英情绪并不假,你从心里根本瞧不起那些到大城市找工作机会的打工者。甚至认为歧视他们限制他们是理所应当的,因为他们“盲流”嘛。却不知正是这样的自由流动为劳动力市场均衡定价创造了必要条件,从这点来说你的经济学功底确实有问题。

另外,我发现你的思维似乎很狭隘,我一提允许所有公民自由进入北京,你就说要给他们北京户口,难道户口就这么重要吗?户口制度就坚硬得不能取消吗?我一提“自由流动”,你便说美国签证也严格,难道你不用区分美国公民和中国公民吗?你是不是还能推理出中国公民要遵守美国宪法呀?

有些问题你实在揉杂一团,要理清真不是件省事的活。自由流动并不代表就一定要在流动地区参与当地权力机构选举,短期内他的选举权完全可以保留在家乡。对于全国性的大选,他也可以在就业地选举,这只要证明他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就行了,你管他是哪里来的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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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8 18:37:00

第一点,你说的问题是存在,不过你的理解却是有问题的。任何宪法只可能确定原则,如美国的宪法确定了言论自由的原则,但如何界定其范围却是具体法律和政策的存在价值。此外,在具体法律上也有对农民极其有利而对城镇居民很不合理的规定,例如你在北京买房子,你只有70年的使用权,但宅基地却是属于集体的(理论上国家不能随便征用)。

联系到你说的第二点,这其实才是你我之间的差别,即考虑问题还得兼顾可行性。如果仅仅是允许农民自由流动而不予引导和保障,那么总的现状就是如此,我们在其中看不到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如果我是个农民,跑到上海(至多也就是办个暂住证吧),但我打了20年工却没有养老金、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积存(现在这种情况已有了些许改变),请问难道这是你想看到的公平吗?或者,人都难免有什么意外,谁来提供他们的基本保障(如失业救济、基本医疗、司法救助)?这是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在上海小饭店打工的姑娘因饭店倒闭而失业,她不知道找谁帮忙(她显然不知道应该由原来的收容遣送站负责临时安置),饿了几天,在路上割腕自杀时被路人发现并予以救助。这肯定不是你我所希望看到的公平。所以我认为仅仅空谈废除户口制度是可笑的,对个别人来说,其心可诛。

至于第三点,讨论到一定程度你就要涉嫌人身攻击,起码令人怀疑你懂不懂什么是民主。关于民主有两段名言,一是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会为你说话的权力而奋斗,二是某美国律师说的,“我总是要跟你这个SOB生活在一个世界里”。我们论战多次,我问过你是否从自己做起,但我没有比较过我们的“奉献”,因为按绝对数或比例来比都不公平,在这点上你应该好好向我学习。如果你当了官,即便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党同伐异难道是中国的福音吗?只要我能活下去,我不会到大邱庄当村民,因为我吃饭是为了活着而不是活着为了吃饭!

第四点请参见第二点。我已经感到厌恶了,不知道你何以认为现在你不能自由进入北京(好像你现在就在北京),更不知道你如何认为户口制度只是管理制度,如果你真的不知道,起码你看了前文也该知道了。没有政治权力和物质保障的户口制度还有什么不能取消的!?

第五点,唉,我不知道我们的教育怎么会出那么大的问题,民工不参与当地政治以保护自己的权利,难道靠你来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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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9 18:30:00
多一些自由,少一些管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好处多多,推而广之,对当前整个经济多有许多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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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9 19:35:00

平等的公民权

处在同一个国家,农村和城市的区别这么大是极不公平的,自由流动对整个国家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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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9 20:22:00

民工不参与当地政治以保护自己的权利,难道靠你来保护吗!

to vagabond

民工为什么不保护自己呢?因为他们没受过你那种高等教育!而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不公就是教育上的不公,被剥夺了参与政治的能力的他们又怎样参与政治保护自己呢?他们只能逆来顺受!

所以要让他们享受这最基本的权利必须给他们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只有这样他们才可能让他们走出贫困的圈子,他们才会有更好的谋生能力.农村人并不无能,很多从农村走出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们也干得很好!而很多人却没这样的机会,只得在那贫困的圈子里继续贫困下去,还会将这种贫困延伸到下一代,这是多么的不公!

一提到搞教育就没钱,而财政今年又给那几个不争气的银行销了1.4万亿的坏帐!这种财政预算又有什么用?

扶贫也不能总是做样子,遇到灾年快要饿死人的时候去给点救济,事后又不管他们了,压跟儿就没想过让他们也拥有竞争的能力!

本来那些北京上海就够发达,受教育的条件就够好了,而他们却可以以比他们条件差很多的地方的学生低很多的分数上大学,这我就更想不通了,是不是高官们都住这些地方或可以弄到这些地方的户口啊?或许想让他们的子孙万代继续高人一等统治下去吧,否则又怎么可能制订这种极其不合理,极不公平的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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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9 21:39:00

慢慢来,一下放开也会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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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9 23:35:00

To zhoupeng:

我真怀疑是我们的教育体制有致命缺陷,还是汉族的基因里有什么问题:你起码应该通读全文再发言吧?读到大学还是这种学风?我用讽刺的口吻提醒hupichi网友:不能参与当地的政治,民工的权利只能靠施舍,而施舍的权利会好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几乎可以在每天的官方新闻中找到实例。

至于你说的根本是另一回事。而且你的观点也是完全错误的。貌似公平的教育部实行大学扩招数年,开创了中国历史上教育腐败的新局面,而过去讽刺国民党在大陆统治时的“毕业即失业”的格言又再现了。其次,如果你还关心时事,你该知道收容遣送制度是如何被废止的吧?不知道也很容易找到资料嘛。被打死的那个人是不是大学生?可见,你以为你受了教育就有了人权的想法简直是个笑话。第三,你对公平的理解也很成问题,你该知道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之一就是“稀缺”,那么,即便全国大学的录取线是统一的,正如你自己指出的,大城市的学生依然比农村学生有优势。这种情况只能靠发展来逐步解决,靠限制大城市的人入学以便为农村子弟让出更多名额,那不是公平。你是不是应该进一步推导下去,不允许北京等地的经济更发达(我想你绝对不敢说自己有本事让你的家乡像北京那么发达),以此进一步推动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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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0 02:36:00

很想知道vagabond的观点是什么。就是说,您支持什么样的农村政策?您怎样看待城市和农村的二元结构问题?

具体一点吧:

您赞同农民可以自由向城市流动吗?您赞同全国统一的高考分数线吗?如果可以的话,您认为一个农民在上海打工达到多久才可以“参与当地的政治”,or,n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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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0 08:52:00

我的观点很清楚,特别是对青年人来说,不能预设道德高地来考察社会问题,否则只会牢骚满腹,很难或不可能形成自己的大脑。我们读书的目的不在于取得一些知识,知识什么时候都可以取得,而且知识会变化。真正毕业后还在结合大学里的专业的人也不多。我们要学习的就是如何考察自然或社会问题。这其中就包括了不人云亦云的素养。

户口制度在中国含有公民的地方政治和经济权利在内,而高考的地区差异也是地区发展不均衡的体现,不消除造成不平等的根源而奢谈消除某种现象的人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如果经济学还有存在价值,即稀缺是社会发展的常态,那么上述现象只可能得到缓解而不是彻底解决。这与我是不是农民毫无关系。

农民现在也可以自由流动到城市,比如上海,外地人已经占到了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在流动的问题上其实值得研究的是如何加强管理,即如何在本地人和外地人(我的意思还不限于农民)之间保持平衡,如何在大都市发展和中小城镇及农村发展之间保持平衡。就前一条而言,我以为无论从保护还是制约的角度来看,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治和参与当地政治的程度。另一条道路是发展地区政府之间的合作,减缓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效率低下的问题,提供全国连锁的社会保障网,从而用流动的办法,解决一批农民(民工)毫无社会保障的问题。在上面那么多的文字中还没有人提到人才流动到城市的负面作用,如果你正在找论文的课题,那么或许我可以提示你一条研究之道。现实是农村乃至中小城市的发展面临着很大的问题。人才和资金都在流向发达地区,呈越来越集中的趋势,这也是极大的不公平。中央用从发达地区取得的税收补助不发达地区,但相对不发达地区的财政开支(其中最大一笔就是中小学教育)又在很大程度上逆向流动到发达地区,储蓄、人才和新增财富也是逆向流动的,这才是更大的问题。地球人都知道农村问题最终是要靠城市化和工业化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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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0 13:45:00

vagabond的回答可以看出,您并非是“精英治国说”的鼓吹者。按我的理解,您的意思是,长久看来,这些问题应该而且可以得到解决。但就现状来看,则只能一步步的来。是吗?

您提的建议都很实在。看得出您是有自己的思路,而且实际经验丰富的。这一点我很佩服。

但是,我还是有一些不同意见,哪怕您认为我无知或者别有用心,我还是想说出来。

我认为,户口问题不能是问题。应该得到解决。当然不是说一两年之内就解决,那是幼稚的想法。可是,现在就应该开始着手。户籍制度的取消,并不会带来“人民广场上农民安营扎寨”的后果。外地人要去上海,是为了挣钱,不是为了在人民广场上居住。上海能容纳的工作岗位是有限的。当人们发现在上海很难挣钱,自然会流向其他城市--不否认有人会留下从事犯罪活动,但考虑到流动人口总数的庞大,犯罪率并不能算高(而且,您提到了让外来人口参与当地政治活动,以及建立全国连锁的保障体系,我非常赞同。这对降低犯罪率显然是有好处的)。

重要的是,人口自由流动带来的是整体经济的增长。对上海或其他经济发达地区而言,低成本的劳动力资源推动了城市经济增长;对经济落后地区而言,打工者寄回的汇款,以及返乡打工者带回的技术和先进思维则拉动了当地经济增长。斯密在二百多年前指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斯密的反对者,提倡贸易保护主义的李斯特,同样反对本国内的贸易壁垒;从效率的角度来说,人口的自由流动,对经济发展是有益的。

而人口流动带来的问题,一是和其带来的收益相比,实在是太小了;二是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应该是法律层面的,是“违法必究”,而不是“设定犯罪嫌疑在前”。一个人犯罪了,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不能因为他是外地人,就直接被限制流动的自由。我们要保证的,是机会的平等,不是保证所有的、绝对的平等--那做不到。打个比方,甲比乙的资质低,没有人会去要求乙必须降低自己的素质来达到和甲的“绝对公平”;但应该保证他们同样接受教育,同样参加高考,这样一个考上了一个没考上,甲不会怨天尤人,因为这个过程是公平的。可是,如果因为甲的资质较低就不让他参加高考,他就要骂娘了。更何况,学习相对社会生活而言是更简单的事情。一个人在学业上可能没有出息,但不代表他不会挣钱,或者不会生活。

您把有工作的农民工和流动人口分开来说,我持保留意见。不是说不能分开,但是这样甄别的成本太大。而且即使这样,也不能把这些没工作的流动人口都预设为犯罪嫌疑人而进行歧视性的管理。这无关道德层面,从某个意义上来说,这也是社会稳定的保证。

在我看来,束缚人口流动的社会,不是“稳定”,而是“一潭死水”。而且在逐步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中,必然蕴藏着“机会的不平等”而造成不满的情绪并最终影响社会的稳定;相反,不限制人口自由流动的市场经济社会,虽然在局部看起来有一些“不稳定因素”,但整体而言,却是一个相对公正的社会,其稳定性更高。

边想边写,中间还出去吃了午饭,洗了个头,难免逻辑不太连贯。还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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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0 13:53:00
顺便说一下,您在54楼的回答,我几乎全部赞同。但也有一点分歧。就是我认为,“造成不平等的根源”就是城乡二元结构。不过我也不赞同有些网友说的,取消户口限制,就什么都解决了。这注定是一个艰难的改革过程,权利和义务不能得到相应的配套改善,取消户口限制只能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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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0 15:44:00

温铁军也提到了了二元结构产生有其必要的历史原因的,不能一概而论.

农村的问题是大,但也要慢慢来解决,如果没有一些必要的限制,也会造成拉美国家的一些城市贫民化的危机,对城市部门的就业也会造成很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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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0 17:08:00
以下是引用vagabond在2005-4-10 8:52:05的发言:

我的观点很清楚,特别是对青年人来说,不能预设道德高地来考察社会问题,否则只会牢骚满腹,很难或不可能形成自己的大脑。我们读书的目的不在于取得一些知识,知识什么时候都可以取得,而且知识会变化。真正毕业后还在结合大学里的专业的人也不多。我们要学习的就是如何考察自然或社会问题。这其中就包括了不人云亦云的素养。

户口制度在中国含有公民的地方政治和经济权利在内,而高考的地区差异也是地区发展不均衡的体现,不消除造成不平等的根源而奢谈消除某种现象的人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如果经济学还有存在价值,即稀缺是社会发展的常态,那么上述现象只可能得到缓解而不是彻底解决。这与我是不是农民毫无关系。

农民现在也可以自由流动到城市,比如上海,外地人已经占到了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在流动的问题上其实值得研究的是如何加强管理,即如何在本地人和外地人(我的意思还不限于农民)之间保持平衡,如何在大都市发展和中小城镇及农村发展之间保持平衡。就前一条而言,我以为无论从保护还是制约的角度来看,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治和参与当地政治的程度。另一条道路是发展地区政府之间的合作,减缓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效率低下的问题,提供全国连锁的社会保障网,从而用流动的办法,解决一批农民(民工)毫无社会保障的问题。在上面那么多的文字中还没有人提到人才流动到城市的负面作用,如果你正在找论文的课题,那么或许我可以提示你一条研究之道。现实是农村乃至中小城市的发展面临着很大的问题。人才和资金都在流向发达地区,呈越来越集中的趋势,这也是极大的不公平。中央用从发达地区取得的税收补助不发达地区,但相对不发达地区的财政开支(其中最大一笔就是中小学教育)又在很大程度上逆向流动到发达地区,储蓄、人才和新增财富也是逆向流动的,这才是更大的问题。地球人都知道农村问题最终是要靠城市化和工业化来解决的。

请教:不平等的根源是?

当你把人口划分成本地人与外地人、城里人与乡下人时,还讨论什么?

我早就跟你说过了,税收是“全民所有”的钱,而不是发达地区的钱,你还是不懂。如果不是国家把大部分全民所有的钱都用于扶持城市的发展,我想民工们是不会集中到城市里来觅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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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0 18:53:00

两天不来这个贴子又长了一页

vagabond不觉得很多事搅在一起说根本讲不明白么?从你跟霜岳的对话中表明你也赞同取消对农民自由流动的限制,可奇怪的是你却总在讽刺其他人无耻或无知。如果我们在基本观点上没有不同,那么想必是论证推理上出了问题。

第一点,你说的问题是存在,不过你的理解却是有问题的。任何宪法只可能确定原则,如美国的宪法确定了言论自由的原则,但如何界定其范围却是具体法律和政策的存在价值。此外,在具体法律上也有对农民极其有利而对城镇居民很不合理的规定,例如你在北京买房子,你只有70年的使用权,但宅基地却是属于集体的(理论上国家不能随便征用)。

你是否想说明在农村有对城市人不公平的法律政策,所以在城市里也可以不用公平的对待农村人呢?如果不是,那么你举这样的例子要说明什么?如果要说明现实很不完善,有许多地方也存在不公。农村也有农村的问题,也存在过多的地方保护,也需要改,但那与我们的论题有矛盾吗?一口当然吃不出个胖子,这个道理似乎用不着你来教导。公民自由在自己的国家里流动的理想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倘若你不朝这方面努力,不确定这样的目标,这个理想又如何能实现呢?

联系到你说的第二点,这其实才是你我之间的差别,即考虑问题还得兼顾可行性。如果仅仅是允许农民自由流动而不予引导和保障,那么总的现状就是如此,我们在其中看不到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如果我是个农民,跑到上海(至多也就是办个暂住证吧),但我打了20年工却没有养老金、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积存(现在这种情况已有了些许改变),请问难道这是你想看到的公平吗?或者,人都难免有什么意外,谁来提供他们的基本保障(如失业救济、基本医疗、司法救助)?这是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在上海小饭店打工的姑娘因饭店倒闭而失业,她不知道找谁帮忙(她显然不知道应该由原来的收容遣送站负责临时安置),饿了几天,在路上割腕自杀时被路人发现并予以救助。这肯定不是你我所希望看到的公平。所以我认为仅仅空谈废除户口制度是可笑的,对个别人来说,其心可诛。

在这里,我再次看到了你的武断,你将“自由流动”极端化了。我们这里主张的“自由流动”并不是不要任何保障的自由流动,而是反对利用“户口”来限制人口的流动。你应该知道在许多招聘会上,用人单位通常会要求应聘者有本地户口,而且有本地户口的居民在许多政策如小孩入托上学高考就业等等方面都享有优惠,无形的排斥了许多外来人员的应有权利。从保障外来人员的社会福利上说,主张“自由流动”的观点正是要坚决捍卫他们的权利,反对地方保护主义的排外政策。这怎么是不动脑筋的空谈呢?难道取消这种户口限制就办不成选举,就交不成医保、失业保险么?你为什么要把这些基本社会保障都同户口来挂钩呢?这是不是其心可诛?

至于第三点,讨论到一定程度你就要涉嫌人身攻击,起码令人怀疑你懂不懂什么是民主。关于民主有两段名言,一是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会为你说话的权力而奋斗,二是某美国律师说的,“我总是要跟你这个SOB生活在一个世界里”。我们论战多次,我问过你是否从自己做起,但我没有比较过我们的“奉献”,因为按绝对数或比例来比都不公平,在这点上你应该好好向我学习。如果你当了官,即便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党同伐异难道是中国的福音吗?只要我能活下去,我不会到大邱庄当村民,因为我吃饭是为了活着而不是活着为了吃饭!

我觉得你有精英情绪,这是我个人的感觉,而且我不认为是在人身攻击。这是从你认为大多数农民进城是“盲目流动”、没有限制“我”城便可以限制农民进城等等观点得来的感觉,如果你仍然觉得这是人身攻击,你可以向斑竹投诉,我也保留申辩的权利。对于我们俩谁在真实世界对农民的“奉献”大,我觉得没有必要谈,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大家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党同伐异的帽子也太大,在我看来党同伐异是没有原则的事,而恰恰在这个有关歧视的问题上我一直坚持自己的基本看法,这里何来党同伐异?更扯不上是否是哪个国家的“福音”了。

还有,关于你对“民主”的理解是十分可笑的。所谓“我不同意你观点,但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并不是民主的内涵,而是对自由权利的尊重。虽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你有言论的自由,这是我要捍卫的,无关乎民主。民主从本质上说只是一种制度安排,显然从这个论坛上的制度安排来看我没有压制你的权利,也无法禁止你的言论,比如你借用某律师的话“我总是要跟你这个SOB生活在一个世界里”进行讽刺,就让我感到十分无可奈何,只能自叹倒霉

第四点请参见第二点。我已经感到厌恶了,不知道你何以认为现在你不能自由进入北京(好像你现在就在北京),更不知道你如何认为户口制度只是管理制度,如果你真的不知道,起码你看了前文也该知道了。没有政治权力和物质保障的户口制度还有什么不能取消的!?

第五点,唉,我不知道我们的教育怎么会出那么大的问题,民工不参与当地政治以保护自己的权利,难道靠你来保护吗!

关于能否自由进入北京的事希望你不要断章取义,这个论题是由张惟英委员的提案引起的,当然是个没有实行的提案。但提案本身导致了我们的争论,争论的前提就是如果北京实行准入政策会怎么样,而你在这里引用却忽略了这个必要前提,这个错误犯得太过低级罢。关于户口制度的问题还是回到上面的话题,取消户口制度短期内的确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但不取消问题更大。因为这关系到整个国家是否是以宪法为治国之本,是否要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问题。进城农民可以在常住地交社保,可以在常住地交所得税,当然也可以在居住达到一定期限后参与当地政治选举。而且,强调民工的基本权利不可侵犯和违宪审查恰恰是要反对地方政府出台随意侵犯他们利益的政策法规,这是以国家力量和法治威严维护他们的权益,又怎么是没有物质保障的呢?

最后,我不赞成你过多的用举例的方法来说明你的观点,事实上我也可以用一个一个的例子来说明我的观点,因为凡事都有特例,况且说明的角度不同,同一个事例也有不同的解释。这样争论就没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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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0 20:36:00

To 霜岳和hupichi:

唉,我还有16页的东西要校对,而明天我得去青浦接受两周培训(无法在那里继续工作),只好简单回答吧,措辞不当之处请两位见谅。诚如hupichi所说,两周内不知道这个帖子会长出多少,或沉下去多少。我想我对两位的态度至少是尊重的和真诚的。

To 霜岳:

户口制度等应该取消,或应该逐步取消,这些与起初的讨论无关。楼主认为这些歧视是不公平的,我认为也不公平,所以我没有跟帖。我是在张三李四追问歧视的根源之后跟帖的。你问不平等的根源是什么,而我一开始就表述清楚了:经济基础。以后的讨论无非是户口制度等是否涉及到行政和社会成本,如何看待这些成本、在公平与效率之间保持平衡。

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源也是经济基础。全世界的农产品都难以使其生产者享有相应比例的经济发展成果,因此,几乎所有国家都对农民实行补贴。当我们谈论一亿流动人口时,我们应该记住其中的大部分人其实已不是农民了,当年共产党闹革命时所依靠的工人阶级就是这样的工人阶级。

户籍制度的取消当然不会直接导致农民在“人民广场上农民安营扎寨”的后果,但是,如果户籍制度继续保持其界定福利的性质则必然会有这样的结果。我没有现成的数据,不过,我想不难找到相关数据并计算出中国有多少人达不到北京市的低保水平线。另一头则必然是取消城市的“特殊性”,吃大锅饭,而其后果只有临涯吹风这样的朋友不能想像。

光是允许人口自由流动是远远不够的,我一再指出,现在除极个别地方(如深圳)外并没有限制外地人进入打工。这个问题其实也不是楼主的本意,更不是我的本意,所以我只表示我大致赞同你的看法。至于犯罪与否,我也是拿来说明有“行政成本”的,恐怕你误解了。

这注定是一个艰难的改革过程,权利和义务不能得到相应的配套改善,取消户口限制只能是一句空话。

你已经充分表述了我的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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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0 20:50:00

To hupichi:

可奇怪的是你却总在讽刺其他人无耻或无知

你去看看临涯吹风的跟帖吧。他认为应该每年平均给每个人发比如说一万元人民币。他认为应该平均发放税收。

你认为那是什么?是高见?我觉得我没在“讽刺”你就不该影响我们的讨论。

你应该知道在许多招聘会上,用人单位通常会要求应聘者有本地户口,而且有本地户口的居民在许多政策如小孩入托上学高考就业等等方面都享有优惠,无形的排斥了许多外来人员的应有权利。

我觉得那很正常,只要有稀缺存在,就不可能有绝对的公平;再夸大点说,只要有人存在就不可能有绝对公平。

至于其它,我觉得我是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而你显然又激动起来了,不说也罢,再说对谁都没有意义。

比如:

你为什么要把这些基本社会保障都同户口来挂钩呢?这是不是其心可诛?

我要有那么大的本事就好了,我只不过指出现状,我能造成这种现状?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其心可诛可是比“真该枪毙你这个人”还要严重的指责,好像加在一个仅仅指出现象的人身上,你也太缺乏自我控制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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