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提纲
2012年10月20-21日·上海
第一讲 有限合伙基金从投资到退出全过程的法务要点剖析
一、有限合伙基金与公司制基金、信托制基金的要点比较
二、有限合伙基金设立经营的实务操作
1、基金结构方案的选择与确定
2、名称核准、签署协议、募集注册的问题
3、注册地选择、最低注册资本金以及首期验资的问题
4、对目标公司的投资管理:股权变更登记与资产抵(质)押
三、有限合伙基金的募集、发行以及渠道成本
四、有限合伙基金结构的设计与优化
五、投资交易结构:偏债型;偏股型;结构化“股权+债权”
六、有限合伙基金的业务创新及其法律风险防范
1、“股权+债权”组合投资
2、外资LP与信托LP
3、对赌条款与股权回购
4、防范与规避三类风险点
七、房地产基金的项目选择评判标准及决策流程示例
八、有限合伙基金的项目投资过程监管
九、有限合伙基金的内部管理机制与规范
十、有限合伙基金的内部法务管理探讨
第二讲 有限合伙基金的工商登记手续和交易架构设计
一、有限合伙基金设立的法律政策问题
1、名称、主体、验资
2、出资的方式、时间、违约责任以及后期募集问题
3、有限合伙基金设立期间的主要法律文件
4、有限合伙协议关于运营、成本、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二、有限合伙基金的内部制衡与激励约束机制
1、激励与风险考量:GP激励的门槛与保证金制度
2、责任约束与效率优化:GP无限责任的法律问题
3、成本控制:GP的成本 Vs. 基金的成本
三、有限合伙基金的工商登记政策
1、核名、申请注册、变更登记、清算
2、身份验证、签署页、文件繁琐、工商审查、监管升级
3、各地关于LP投资门槛的政策
4、市场上一些“变通”做法的缘由及其风险
四、有限合伙基金的十种典型交易架构设计
1、通用架构 2、单个项目基金架构
3、母基金架构(FOF) 4、合伙企业作为GP的架构
5、双GP架构 6、GP+咨询顾问的架构
7、LP优先劣后的架构 8、有限合伙+信托的架构
9、平行基金架构 10、多重LP架构
第三讲 有限合伙基金的合规风险问题和信托对接机制
一、金融及资产管理行业关注的有限合伙基金热点问题
1、国有企业作为GP或LP的法律问题探讨
2、金融机构作为GP或LP的法律问题探讨
3、有限合伙基金推介和募集的“红线”
4、GP和LP的权责以及LP参与基金事务的“边界”问题
5、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管理团队的主要职责问题
6、收益分配模式与保障有限合伙人收益的相关措施
7、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与关联交易的规范
8、关键人士绑定条款
9、基金的出资安排问题
10、基金募集中的风险及其规避——私募还是非法集资?
11、投资机制:共同投资与后续投资
12、平行基金的合法性以及利益冲突规范
二、有限合伙基金的信托对接机制探讨
1、“有限合伙+信托”模式基金结构
2、信托计划和有限合伙结合模式的优势
3、退出方式:项目层面的退出、信托计划从基金层面的退出
4、如何保障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收益以及权利
5、基金层面和信托层面的关联交易以及利益冲突问题
6、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的登记备案和税收监管问题
7、信托计划和有限合伙结合的流动性支持机制
8、信托计划和有限合伙结合的案例交流
第四讲 有限合伙基金的对外投资交易与备案税收监管
一、有限合伙基金的募集、设立及核心法律文件与条款
1、有限合伙基金的基本法律架构、双“GP”结构、信托合伙模式、PE拖拉机、国有企业担任GP问题
2、有限合伙基金募集要点、认购起点、与非法集资的差异分析、 信托合伙模式下的合格投资者问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合作发行问题
3、ILPA确定的基金利益一致原则、基金治理原则、透明度原则
4、管理费条款、业绩提成的计算与回拨、“返还全部出资加先支付优先收益”的瀑布报酬结构
5、有限合伙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合伙人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与“避风港”原则、专家顾问委员会
LP的流动性设计、信托合伙的流动性问题
二、有限合伙基金的对外投资交易
1、有限合伙基金投资目标企业的标准
2、PE基金、房地产基金、矿业基金对外投资、退出、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差异分析
3、保护性条款
4、可转债融资
5、中国法律框架下的股东优先权利设定
6、PE机构兜售“类信托”产品现状、一款“类信托”房地产私募产品的法律风险分析
7、信托计划参与PE股权投资案例及法律问题
三、有限合伙基金的备案税收监管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现状、地方政策
2、发改委新规确立的“打通计算”、“打通核查”原则对信托+有限合伙模式及“拖拉机PE”的影响
3、发改委新规对股权投资基金的备案要求及备案现状
4、《基金法》立法现状及对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博弈
5、有限合伙基金的税收问题以及“浮盈税”探讨
四、有限合伙基金的资金退出机制
1、退出方式与程序:分配利润、分配财产、减资、退伙
2、股权回购的类型与回购主体的确定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回购主体的问题
4、控股股东或管理层作为回购主体的问题
5、强制随售权(领售权)、共同出售权
6、对赌协议的一般安排、纠纷案例以及司法诉讼风险
来源:中国信托金融网-信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