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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0

《梁漱溟的最后39年》 刘克敌 著 
  中国文史出版社 2005年4月,28元


  雅量”与法治
  儒家要求民对君、下对上、幼对长应尽的忠孝义务等道德观念至迟在曹魏时就写入了律典,早已固定化为法律的基本原则了。但是儒家要求君对民、上对下、长对幼应尽的宽仁、慈惠、友善义务等道德准则却迟迟未能形成法律的条文,所以人们至今还在津津乐道那些“雅量”故事……
    

  年前老母从其友人处借得《梁漱溟的最后39年》一书,我拿过来一翻,见其中有一章的题目是《“雅量”之争的余波》。“雅量”之争我倒略知一二,好奇的是“雅量”之争居然还有个“余波”,这便勾引得我读了起来,没承想竟因此通读了全书。
  
  “雅量”及其“余波
  那书中所说的“雅量”之争,指的是在1953年9月全国政协的一次会议上,梁漱溟发言呼吁领导党善待农民,招致毛泽东的反唇相讥和严厉批判,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梁提出要考验毛泽东有无接受批评或进行自我批评的雅量。但凡读过《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人,大约都知道此一事件的梗概,我就不在这里赘述了。

  至于那所谓的“余波”,若不是看了这本书,倒还真的不知道。原来是有一位名叫田仲济的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在1962年写了一篇题为《雅量》的杂文,据说是针对郭沫若的翻案话剧《武则天》而写的,根本与梁毛的“雅量”之争毫不搭界。不料文章发表后,立即引起山东省党政领导的注意和调查,其后田在“文革”中又多次为此遭到批斗,罪名是影射攻击毛主席对梁漱溟的批判,为梁鸣冤叫屈云云。
  区区“雅量”二字竟然引发了那么大的一场政治风波,甚而还产生了“余波”这样的连锁反应。掩卷思来,总感到有点诧异和费解。
  
  “雅量”实可与宽容互训
  “雅量”从语词上看有二意,一指善饮,疑应是其本意;二指宽宏的气度,料当是其引申义,如今最常用的多是这个引申义。《现代汉语词典》列举的例句是“要有倾听批评意见的雅量”,前述“雅量”之争的“雅量”正是此意。教授在其文章中赞颂武则天有倾听批评意见的雅量,她读了骆宾王讨她的檄文后非但不生气,反而还很赞赏其才华。可见田所说的雅量正与“现汉”的例句同指。
  《世说新语》中有一个“雅量”门,记录了42则三国两晋刘宋时名士们的雅量故事。不过刘义庆所说的“雅量”,多指气度非凡、镇定自若、宠辱不惊、喜怒不形于色等等高尚恢宏的品行情操,与前述“现汉”例句的用法还有一定的区别。
  《清稗类钞》中也专设有“雅量类”一门,收集了98则清代名人的雅量故事,从“清太宗(皇太极)释张春”讲到“李(鸿章)文忠举手谢过”等等,大都是皇帝如何优容臣下,权臣怎样礼敬僚属的逸闻趣事,有些读来甚至堪与武则天的雅量故事相媲美。可见词语也有个演变的过程,越到晚近,“雅量”的含义越贴近“现汉”的例句。用当今的流行术语来诠释,雅量实可与“宽容”互训,且多含有上礼下、贵容贱、长宽幼的意蕴。
  
  韩复榘居然很有“雅量
  雅量是中国文化的一种传统价值取向,中国历史上曾经出过不少卓有雅量的人物,当然大都是些君贤臣之类的上流人物。最出乎人们意料的是,民国年间,曾广被讥笑为大草包的军阀韩复榘,居然也很有些雅量。据曾在韩手下任山东省教育厅厅长的何思源先生回忆,当年省财政要削减教育经费,他愤然找韩当面抗议,态度相当强硬:“这不是我个人的事,事关后代青年。主席要我干,就得这样,不叫我干,我就走路!”韩非但没有被“触怒”,反而起身对他说:“决不欠你的教育经费,你放心吧!”果然,韩统治山东期间始终信守诺言,教育经费不仅从未拖欠过,反而年年增加,也从未向教育界安插过一个私人。韩的嫡系亲信们合谋要排挤何下台,结果碰了个大钉子,韩说:“全省政府只有何某一个人是山东人,又是读书人,我们还不能容他,不要越做越小,那样非垮台不可。”(何思源:《我与韩复榘共事八年的经历和见闻》,载《文史资料选辑》第37辑,中华书局,1963)说来也巧,梁漱溟当年在山东搞乡村建设也是借重于韩复榘的鼎力支持。看来像韩复榘这样的一介粗莽武夫也不是不可能有点雅量的。

  类似的故事要细数起来还真的不少,人们至今仍是津津乐道于许多大人物的雅量趣事,有些还传为佳话。前不久在网上又读到一篇小文,题目就叫《说“雅量”》(原载2001年11月2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讲到郭沫若、阳翰笙、彭德怀等几位现代名人的雅量故事,也批评了当今一些“星儿”、“腕儿”,特别是“官儿”们缺乏雅量的劣迹。作者认为:“在雅量的背后,实际上反映的是一个人的素养和品行。”在他看来,能否拥有雅量,关键靠三点:一是平等的待人态度;二是宽阔的胸襟;三是宽容的美德。“而如今一些人之所以难有雅量,除了外部环境的影响外,更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在于以上几个方面的修炼不到家,素养与品行上尚欠火候吧。
  应当说这篇小文对“雅量”问题的概括和分析还是很精辟的,稍有良知者读到后应会有所警醒、有所鞭策吧?可问题又来了,若是那些最需要具备点雅量的人读了之后无动于衷,还是我行我素,甚至干脆不读;抑或更有甚者,连写《说“雅量”》之类文章的作者们也一并抓起来批倒批臭乃至杀个精光,我们又能怎样呢?

  
  “雅量”只是一种对统治者的道德约束
  田仲济教授在他那篇文章中说:“我们民族传统是以具有雅量为美德的。”他说得不错,雅量原本属于道德范畴。一个人有没有有雅量,有什么样的雅量,主要靠他的内心自觉,而不是外力强制,这点与法律不同。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国传统道德和文化总想给居上位的领导者或统治者们设定一点道德约束,“雅量”应该就是其一吧。因此,长期以来,国人便始终期望着当权者们个个都是富有雅量的政治家。陈寅恪先生所谓“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友为郦寄亦待之以鲍叔”,应该也有这层意思,即总是将顶尖的政治人物理想化为道德楷模,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便是这种理想的化身。
  晚近出土的郭店楚简有《鲁穆公问子思》一篇,记录了下面的一段对话:
  鲁穆公问于子思曰:“何如而可谓忠臣?”子思曰:“恒称其君之恶者,可谓忠臣矣。”公不悦,揖而退之。成孙弋见,公曰:“向者吾问忠臣于子思,子思曰:‘恒称其君之恶者可谓忠臣矣。’寡人惑焉,而未之得也。”成孙弋曰:“噫,善哉言乎!夫为其君之故杀其身者,尝有之矣。恒称其君之恶者未之有也。夫为其〔君〕之故杀其身者,效禄爵者也。恒称其君之恶者,远禄爵者也。为义而远禄爵,非子思,吾恶闻之矣。
  汤一介老先生读了这段简文后发出慨叹:“这是两千三百多年前的一条竹简,读它,我深感经过了两千三百多年,我国的领导者在对待批评上并没有什么进步,似乎反而大大不如鲁穆公了。

  的确,要说这鲁穆公还真是有点雅量,他听了子思那番逆耳高论后虽然“不悦”,总算还能“揖而退之”。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鲁穆公再有雅量,毕竟也只是听听而已,由于未能形成制度,其意义便也随竹简而尘封起来。以至于正像汤老先生说的那样,两千三百年来,中国的领导者们在对待批评上毫无进步。虽然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之类的连珠妙语在高音喇叭里播放得妇孺皆知,可能够容忍“恒称其君之恶”的忠臣的君主终归是一个也找不出。

  《战国策》载有一段名言:“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这明显也是呼吁统治者们要具备点雅量。可是遍查秦汉以后的历史,多少称得上有点“与师处”味道的君王可能只有一个三国时的蜀汉昭烈帝刘备了,这大概就是《三国演义》能让无数读书人神魂颠倒的魅力所在吧,然而那蜀汉小朝廷终于还是没能逃脱覆亡的命运。而那些“与役处”的人主们反倒有不少享国数百年之久的!这又当作何解释呢?
  
  在中国文化中,人民只能企盼统治者有“雅量”,而无权强求
  余英时先生说:“中国人的仁政讲的是政府最起码应做到的事……政府有这个责任,倒过来讲,就是人民的权利。所以中国人是讲义务和责任,义务的对象就是具有权利的人。……所以直接的语言是‘责任语言’或‘义务语言’,而非‘权利语言’,西方亦有此二种语言。……‘人权’根本是西方的概念,在中国只有相似的观念与之契合,但不能径以‘人权’称之。最重要的差异是中西文化对于法律的观念不同。西方人权是法律的语言,中国的道德语言产生不了‘权利’的观念,只有义务的观念……但不能说中国人完全没有类似‘权利’的思想。”(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及其现代变迁》,广西师大出版社,2004年版第40-44页。)
  余英时先生的这个解释似乎可以帮助我们理清中西文化在表述政府和人民权责关系上的差异。原来中国文化直接表达的是政府的责任或义务而不是人民的权利,西方文化的表达方式则正与此相反,此其一也。在中国文化中,仍然在用道德语言来表述政府和民众的责权关系,而西方文化则已用法律语言来表述这二者的关系,此其二也。还有第三点,即:虽然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言,中国人并非完全没有“类似‘权利’”的思想,却极少将这类思想形成有效的制度和法律,这也是不能不看到的事实。

  譬如以“雅量”为例,统治者们可以满足人民的这种期望或要求,也可以不满足。因为那还只是一种道德“责任”或“义务”,故人民只能企盼而无权强求。在西方文化中则不然,人民有批评政府的法定权利,而政府则有倾听和接受人民批评的法定义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因此就不存在也不需要领导者的什么“雅量”了。相反地,那领导者如果没有雅量,便只有下台让贤的一条路,别无选择的余地。
  
  对政协会议上不让梁漱溟发言,老华侨司徒美堂感到难以接受
  举例说来,梁漱溟在1953年9月18日的会上说:“我还想考验一下领导党,想看看毛主席有无雅量。我要毛主席的什么雅量呢?就是等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后,毛主席能点点头,说:好,你原来没有恶意,我误会了。这就是我要求毛主席的雅量。”毛泽东答以:“你要的这个雅量,我大概不会有。”梁又说:“主席您有这个雅量,我就更加敬重您;若您真没有这个雅量,我将失掉对您的尊敬。
  很明显,梁漱溟所要求于毛主席的雅量是纯粹道德意义上的,因此毛主席可以有那种雅量也可以没有,差异仅在于赢得还是失掉对方的尊敬。如果同一事件发生在西方宪政文化环境下,情形可能就完全不同了。据记载,梁漱溟发言时在场有一位旅美近70年的老华侨司徒美堂先生,他对会场上允许喧闹而不让梁漱溟发言感到难以接受,他曾三次准备站起来发言而被旁人劝止。(本书第75页)我们虽然不清楚司徒老先生为何感到难以接受,也不知道他准备发什么言,但不妨根据他所接受的美国文化加以推断。显然,在他看来,梁漱溟作为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上发言批评政府,这是他的法定权利,政府方面非但不得干扰,而且有义务排除各种干扰,进而还应保障和捍卫梁的发言权。这就是西方的法律语言与中国的道德语言的不同所在。

  
  是古今之异,还是东西之别
  中西方文化一向有着很大的差异,有人认为是“东西之别”,意即文化属性的不同;也有人认为是古今不同,意指西方文化是进化到近现代的文化,而中国文化仍然是停滞不前的古代文化。我觉得中西文化既有东西之别,又有古今之异。具体到“雅量”这种文化现象来说,应当主要是古今之异。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都知道,法律上的许多条文都是由道德规范升华而来的。譬如大陆法系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英美法系上的“Good Faith”(诚信)原则起初均来自道德准则。当今西方各国法律普遍保护国民的信仰和言论自由的权利,议员在议会议政还享有言论免责权。这些法定权利究其初也并非从天而降,自始即然的,追根溯源都与道德有着不解之缘。苏格拉底虽饮毒鸩,万世推尊为圣哲;布鲁诺虽遭火刑,千载追奉为英杰。足见在西方文化中,对言论思想的宽容也有一个由道德诉求发展进化为法律条款的过程。
  同样地,中国古代法典中也有不少条文本系源自道德规范。譬如唐、明、清律中的“大不敬”,“不道”、“恶逆”、“居丧嫁娶”等等皆是。但是久已作为国人道德企盼的“雅量”却最终与律典无缘。
  海内外学术界普遍认为,儒家的道德观念对中国传统的政治法律制度产生过极大的影响。这看法固然很有道理,但也须辩证地认识。应当说,儒家要求民对君、下对上、幼对长应尽的忠孝义务等道德观念至迟在曹魏时就写入了律典,确实早已固定化为法律的基本原则了。但是儒家要求君对民、上对下、长对幼应尽的宽仁、慈惠、友善义务等道德准则却迟迟未能形成法律的条文。所以人们至今还在津津乐道那些“雅量”故事。
  如今有不少学者正在刻意挖掘“法律的本土资源”,何以对像“雅量”这样现成的本土资源却从来未曾留意呢,这岂不是对珍贵的传统文化资源的虚掷浪费嘛!
  如果我们能对“雅量”这种独特的中国文化现象稍加考察,或许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
  中国文化要想恢复其生命力,中国法律要想实现其现代化,“雅量”就不能继续停留在道德层面,而必须升华为法律。这既是全人类各个民族,东西方不同文化的共同诉求,也是法治和宪政的一项基础要件,不容或缺。如果还是沉湎于絮叨那些老掉牙的雅量故事,法律现代化就只能是痴人说梦了,中国文化可也就真的自新无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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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0 07:56:00

《陈寅恪与柳如是》 徐迅著 北京古籍出版社 2006年4月,29.80元

 □刘军宁
  
  理解陈寅恪的文化取径,对于中国下一场文化运动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
   
  发生在上个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已经快一百年了。可以说,那是中国进入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以来范围最大影响最广的一场文化运动。关于这场文化运动的是非功过,如同当初一样,今天仍然聚讼不已。关于新文化运动,最大的争议在于其对传统的态度。新文化运动的主将胡适、陈独秀等否定中国的文化传统,全面西化,主张西学为体,断定中学没用(本书第14页、第17页)。批评新文化运动的人士大体有两类,一类主张中学为体,西学没用。还有一类主张中学为体,西学有用,曾国藩、张之洞、陈寅恪、吴宓等都是这一派主张的代表人物。民间学人徐迅的《陈寅恪与柳如是》一书以剧本形式再次回放了历史的那一幕,真实地“演绎了”陈寅恪对新文化运动的认识与省思。
  很多人把五四运动时期的新文化运动看作是一场文艺复兴。胡适断定,新文化运动就是中国的文艺复兴。但是,在陈寅恪看来,这场运动虽然主张个人自由、个性解放,但是却只有观念的移植,没有文化的复兴,结果是异说兴起,祸患剧烈长久,莫可究极。(第150页)新文化运动不是一场复活中国古典传统中的人文精神的运动,而是一场全面否定与摧毁古典文化的运动。新文化运动背后的思想逻辑是,为了实现新的就必须毁灭旧的。
  两相比较,新文化运动是一场文化摧毁运动,而从14世纪起发生于意大利并蔓延到整个欧洲的文艺复兴则是一场伟大的文化复兴运动。文艺复兴巨子们为古希腊罗马的灿烂文化所倾倒,努力复活其文化、学术与艺术及其背后的人文精神。而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则毫不犹豫地试图与中国古典文化传统彻底决裂。对于新文化运动这种除旧以立新的态度,陈寅恪是完全不认同的。他指出,中国若要在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这才是文化复兴!文艺复兴向我们证明了一个貌似悖谬的道理:文化的复活与创新是相辅相成的,创新只能通过复兴才能实现的。文艺复兴的经验和新文化运动的教训证明,没有复活,就没有兴盛。
  与新文化运动不同,欧洲文艺复兴的文化策略是温故以立新,彰往以察来。这就是在复兴古典的基础上推进人文主义。这种方法的特点是远交近攻,交古希腊罗马而攻中世纪。文艺复兴对传统持双重的态度:一是重建的态度,重建古希腊罗马的人文主义、个人主义;二是颠覆的态度,颠覆中世纪以来压制个人的晚近传统。文艺复兴是基于欧洲自身的思想资源基础上的再创造。新文化运动借助的不是本土文明的资源,而是外来文明的资源。
  新文化运动的方法则是远也攻近也攻,对从先秦到晚清的文化传统全盘否定。对文化传统,可以有选择性地加以转化,但是要想加以一笔勾销,一是做不到,二是不应该。之所以做不到,是因为文化传统、观念的形成与更新是一个极其艰难和缓慢的过程。文化传统中的思想观念潜藏于人的灵魂深处和各种有形无形的堡垒之中。尤其是中国人更以观念顽固著称。所以,不论喜欢与否,数千年的传统不是想放弃就能放弃的。观念变革不像政治、经济架构的改造那样能立竿见影。之所以不应该,是因为人性是共通的,共通的人性必然要在文化传统中体现出来。体现人性的、个人本位的、自由至上的观念、思想与流派是值得珍视与保留的,是需要发扬光大的。
  陈寅恪敏锐地看出了新文化运动否定传统、全盘西化的症结,但是他在文化的中与西、体与用上留下的零星观点也给人不少疑问。陈寅恪坚决主张中体西用,却又断定以《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为代表的中国道统已经消沉沦丧,归于不可救疗之局(第156、157、255页)。另一方面,陈寅恪又像一位典型的古典主义者一样,视自由为最高的价值,他说,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将历千万祀,与天壤同久,共三光而永光(第47、112页)。是三纲六纪,还是自由至上?陈寅恪似乎没有作最后的澄清,他晚年的政治氛围也不允许他作公开的澄清。
  不过,对于陈寅恪的观点乃至一切体用之说,不妨从另一角度来厘清,即首先关注倡导者所主张的“体”是什么样子的,其次才是这个“体”是属于哪个民族的,最后才是“体”与“用”的关系。在陈寅恪看来,这个“体”只能是自由,这是他与胡适的共同信念。没有这一点,陈不会为力挺胡适当中研院院长专程去重庆投下一票,也不会搭胡适的飞机离开北平。同时,陈寅恪认为,这个“体”必须以中国的文化传统为依托(即中学为体),在这一点上他与胡适不同;西方的思想文化传统,尤其是人类共同的自由大传统对在中国确立自由的新道统是有用的(西学为用),需全面开放虚心学习,所谓“中体西用资善诱”。在这一点上他与胡适大同小异。胡适认为,中国的文艺复兴已经完成;而陈寅恪与吴宓认为,中国需要一场真正的文艺复兴式的文化中兴。(参见罗志田:《中国文艺复兴之梦:从清季的古学复兴到民国的新潮》)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本书作者真诚地尊奉陈寅恪为中国文化的托命之人,并以追随陈寅恪为己任。
  理解陈寅恪的文化取径对于中国下一场文化运动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这一取径就是:如果复活才能兴盛,那么复活什么?如果注定中体西用,那么选择什么为中体?如果中西有共体,基于共同人性,那么,这个中西共通之体是什么?如何通过文化运动在中国确立?这是下一场文化运动所要回答和解决的。
  用文艺作品的形式来复兴中国的文化,是陈寅恪的晚年的参悟(从早年的纯学术到晚年的再生缘、柳如是),也是文艺复兴的真谛,作者也更是为之囊萤辟关。在为职称课题写作的今天,在曲学以阿权的潮流之下,作者本着独立的精神,执着于自由的思想,以文艺形式致力于中华文化的维护与复兴,树立了一个独立于官学的民间典范。我期待着作者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期待着更多的作者和出版家加入这一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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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0 08:01:00

《天大的小事》

《天大的小事》一书讲的都是加拿大式和谐社会的“鸡零狗碎”。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文明这个大得不得了的东西,实际上就是一些“鸡零狗碎”搭建起来的。王力说,这本书还有一个他不想直接说出口的潜台词———如何用好纳税人的钱
    
  一对父子兵,移民加拿大,扛着相机四处闲逛。不过他们的镜头对准的总是“鸡零狗碎”———垃圾桶、街边厕所、工地防护栏、小广告、残疾人坡道……
  这对父子抱着照相机一晃就是6年,目前仍在继续,未来何时停止,父子俩也没有答案。老王和小王给这事业命名“小处着眼”。
  今年年初,王氏父子把眯起眼睛看西方的6年结晶———《天大的小事》集结成书。满篇粗粗地看起来,尽述一个主题———为什么外国的月亮显着圆?
  新书推介会上,老王手拿裁纸刀,把书裁成一张张直接现场分发。因为此书有别于其他,每页都是图配小文,200页码的书就罗列了200个“小处”,信手翻开,独立成章。
  “我一直侧重策略咨询,所以有很多事情要小中见大。”父亲王力说。1987年他创办了国内第一家公关策划咨询机构,干的就是绞尽脑汁别出心裁的事儿。
  1999年老王全家移民加拿大,儿子王一男在温哥华就读大学,学习计算机和经济专业。起初语言不通,缺少聊得来的朋友,老王宁愿温哥华、北京两头跑。一年后,他适应了被多年评选为全世界宜居城市的温哥华,并拍摄出第一张“小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那天,老王独自去公园散步,正值黄昏,半昏半暗。路过一处工地,他不禁眼前一亮:所有的支脚都被涂成极为醒目的荧光漆。细究之下才明白,涂漆原来那是为了提醒行人注意,别撞着。
  老王开始逐渐有意识地去观察,进一步思考背后的原因。不过真正进入有目的、有感觉的阶段,是小王介入后。起初小王完全是被迫帮助老爸做些幕后计算机方面的专业支持。但是很快,老王工作中就遇到了趟不过的“坎儿”,譬如老王看人家北美警车车牌做得不错,丝毫体现不出任何特权,还和普通百姓私车一样定期上保险,并在车牌上明确注明。老王想拍下来,人家警察纳闷了,你这个中国人老对着我们警牌干什么?后来,老王说服了儿子,让小王去沟通拍摄。老王把拍摄意图告诉儿子,小王按时交回作业。渐渐地,小王却可以超额完成作业了。
  书中有一张照片,下雪天,台阶上都覆盖着雪,但是一段坡道却滴雪未沾。小王兴奋地给老王看,老王没看出名堂,被告知:这是温哥华一个公共车站旁的残疾人坡道,路面下的地热发挥出的热能融化了雪花,便于残疾人行动。不仅如此,还有一道玄机,在台阶和坡道之间有一段平地却覆盖雪花。“平地没有地热,只有坡地,也就是说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等拍摄的图片积累得越来越多,小王也就不再是简单地配合老爸。特别是中途他回国一次再返回温哥华,认识深刻起来:“其实国内并不是没有,可就是差那么一点。”这些“小处”也让小王受益,他很快成了当地一家报纸的摄影记者。去年8月小王回国进入春节晚会筹备组,担任总导演金越的助理。这份工作告一段落后,很快他又返回温哥华,小处拍摄仍在继续。
  
  敬畏生命
  路口人行道上醒目的行人标志;“小心触电”夸张标志
  老王:加拿大过街警示标志,一个路口能戳着三个“人”,每个“人”
  都配着两盏灯。小王:这是在温哥华的列治文市(Richmond)一个十字路口拍的。不仅在路面上方有两个牌子,路侧也会放一个很大的牌子,位置不同。上方是黑底白人,旁侧是白底黑人。仔细想想,即便太阳反光,无论你从什么角度,以什么状况开车,肯定有一个牌子会抓住你的眼球。上空黑底白人牌子两侧都有灯,天黑时,阴天时,黄色的灯会不断闪烁,很明显。有的地面人行道每个格也都装有灯,上下一起闪。
  老王:在比较富有地区,我还见过上面两个牌子同时闪灯,牌子下方还有射灯,既不晃人眼,还能把人行道照亮。每个地区因富裕程度有所差别,但是再穷的地方也会放很大的牌子,再穷也不穷安全。比如过马路,有时候走在路口看车等你,还跟人家客气,您先走,后面人都笑我。其实想起来,人行道是我的所在地。不习惯也好,难适应也好,时间长了会发现,人在马路上与汽车同行,安全第一,他们已经规范到极致了。
  小王:刚出国不太注意这些,时间长了就会思考,为什么在加拿大开车这么顺当。尤其2000年回国后再返回加拿大,就开始有另外角度,逐渐收集。
  老王:温哥华看上去非常普通,但城市生活细节处理得非常好。譬如安放在高压线、变压器附近“小心触电”的标志,我们的警示图案一般是一道孤零零的闪电,而他们不让闪电击中画中人决不罢休。如何给警示标志打分,关键要看警示的对象究竟是哪些人。这不是给大明白人看的,一定是给无知无畏的,忙晕了的人看的。
  
  以谁为重
  特权校车;一系列残疾人便利设施
  小王:我有过被罚的经历。对面校车停下,我正常放慢直行被警察拦下,直接给张罚单。对面车碍我什么事?警察就讲了一句话———对面车上的小孩也许会下来过马路。校车的“STOP”牌子两面都有,也就是两面车都要停,而且要等孩子安全过马路之后,校车才走。我没有注意,被罚了300多加币。
  老王:国外第一特权车是救护车,发出的声音是警车的10倍,如果你没有避让响灯的救护车,触犯的就不是交通法规,而是刑法,据说弄不好能摊个“二级谋杀罪”。第二特权车是校车,很普通的小型公共汽车,全北美统一外观,但是配套齐全:很炫的黄色,有多少警示灯不论,有多高提示音不说,仅一块随身流动的“STOP”牌,就叫包括警车在内的所有车辆望而却步。这个“STOP”牌子在国外起的作用超过很多警力,我们往往弄个假警察放路边跟稻草人似的。北美一辆校车司机曾经自豪地告诉中国记者:为了孩子,即使总统的座车也照样停,每个孩子都有可能是明天的总统。
  小王:还有对残疾人的关注,好多人开玩笑说,在这里当健全人不如当残疾人。从停车到生活各个方面,所有人都高看你。街头红绿灯南北向和东西方发出不同的提示音,一边是嘀哒,一边是啾啾,为了提示盲人。我们现在国内人行道上也都有残疾人的开口坡道,但是温哥华设计者怕残疾人下坡不方便速度收不住,坡道下方1米之内是很麻的路面,或者用冲击钻把地面弄麻,做出一个缓冲地带。
  老王:当然国外也不都是如此,发达地区、宜居城市大多如此。在对残疾人的关爱上,总的来说,发达国家要比发展中国家更当回事也更像回事。
  
  去口号直白化
  消防宣传日的警示标语;医院尿检告示
  小王:书里面很多照片都是我后来逐渐产生感觉的。比如这张,事后还跟我爸炫耀。这也是在温哥华列治文市,有一次碰巧赶上一个消防中心的宣传日,不少人围观,就拍了30多张照片。他们最醒目的标语是最简单最直白的话———“炒菜时不要离开油锅”,很温暖。那天的主题是“事故营救”,营救煞有介事,围观者聚精会神。小孩子有什么问题,消防队员一定会耐心回答。
  老王:一男看不到那么深,我看到照片第一感觉是消防队管的事情绝对不只有火情,而是所有救援救急都是消防队出面。这样的活动国内也有,但是一定还会有媒体。我们消防队门口都挂有“责任重于泰山”类似的标语,话说得很棒,只是应该挂在车库内。我们的口号往往不是为了做事,而是为了作秀,这就是我们现在社会浮躁的根源之一。
  还有说到医院的尿样检查,我们大多数人都有此经历。北京市某三级甲等医院只有一句话:“尿样检查用白色杯留取,不少于10毫升。”而在温哥华最普通的化验所里面,我发现墙壁上贴着:如何在排出小便时收集小便化验样本。分四个步骤,先拉低内裤,洗手并擦干;用化验所提供的毛巾把私处洗净,特别注明女士们清洁时,必须由前到后;开始小便,特别注明取尿液的中段;盖紧容器,切勿用手指触摸容器边缘或内侧。人家是从先洗手还是先脱裤子开始,而我们医院一改进就是换设备,换人员。我在国外去的专科、社区医院环境也好不到哪里去,空间有限,但是想得周到。
  回国后我跟国内医院退休医生交流,对方认为我少见多怪,国内医院早就这么做,只是不针对普通人。
  
  和谐社会
  北美公寓的“情趣室”;地下“储藏室”;各种“狗规矩”告示牌
  小王:下一步我打算就几个感兴趣的主题拍系列图片。我一直关注一对夫妻,他俩是一幢30多层公寓大楼的物业管理员,不仅管理有效,还不断组织大家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老王:说到这儿,我想说每个住在公寓里面的人大都有此体验,谁家要是安装个东西,叮玲咣当,弄得邻里不和谐。温哥华很多公寓地下室会设有一个二三十平方米的小作坊,叫“情趣室”,不仅钳子、锤子等常用工具应有尽有,同时钉子、扳子等建材也一应俱全。还有谁家里用不完的材料也都放进来。一是减少相互间矛盾,二是增进了协调。有的人会买桶油漆,放把旧椅子,留张纸条:本人不会油漆,谁能帮忙?几天后“田螺姑娘”就默默无闻地帮忙了。中国这么多房地产商,王石爬山去了,潘石屹演电影写博客了,没有人去想这个,以人为本,人性化设计已经变成了空口号。我在温哥华与西人的沟通,主要得益于情趣室和会所。
  小王:还有60%以上的楼房都会给每户免费配备储藏室,就安置在停车场不能停车的角落。恒温和湿度都能保证,所有东西可以往里面放。旅游回来的箱子,没用的椅子,烧烤工具等。咱们卖房子的样板间很多都不是给过日子人住的,杂物放在哪里?还有稍微像样的公寓地下停车场里一定会预备免费洗车的地方,包括家里养的大狗洗澡不方便也可以在这里清洗。
  老王:在加拿大,宠物这事公安局不管,不像我们,由北京市颁发统一的限养标准。在北美,有关“狗规矩”的告示比比皆是,多过商业广告、竞选条幅。遇到该较真儿的事情西人一般拉得下脸,比如治理狗随处大便和无绳乱跑,上限2000元加币的罚款不是闹着玩。我们狗患成灾的时候,看不到一个罚款牌的威慑力。牌子立在那里就要可信,我们往往都只是写在墙上。我们好多弄拧了,不该公安管的事情,都让他们干,反而抓贼的事情……
  还有大街上随处贴满的小广告,国外专门设立广告柱。我一直关注城管问题,新闻登出北京市城管24小时的举报热线,我多次实践都没下文。城管是个大学问,我们常常关注的是“城管引进反恐谈判方法”、“顶级装备车亮相北京站”、城管“女骑兵”披挂上阵、城管人员开始学敬礼,这都是什么?这都拿纳税人的钱干什么呢?这样管理城市有效吗?

     

  《天大的小事》是用刀子裁成一张张分发推介的 图片由王力提供


  
  列治文市一个十字路口有三块过街警示标志  图片由王力提供


  
  校车上一块“STOP”标志牌,就能让包括警车在内的所有车辆望而却步 图片由王力提供


  
  温哥华最普通的化验所里,马桶上方分别用中英文讲解如何收集小便化验样本。分四个步骤:首先拉低内裤,洗手并擦干…… 图片由王力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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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0 08:08:00
前二本书没有看,第三本《天大的小事——眯起眼睛看西方》是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书中不仅严肃提出“提升民族细节”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同时运用“杂文应对图片”的特殊体例,开创一种崭新的视觉读物。属“民族细节”系列读本,是应该好好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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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0 09:39:00

《梁漱溟的最后39年》书我并没有看,但书评[“雅量”与法治]很有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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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0 09:46:00
以下是引用laudon在2007-4-20 7:54:00的发言:

  如今有不少学者正在刻意挖掘“法律的本土资源”,何以对像“雅量”这样现成的本土资源却从来未曾留意呢,这岂不是对珍贵的传统文化资源的虚掷浪费嘛!
  如果我们能对“雅量”这种独特的中国文化现象稍加考察,或许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
  中国文化要想恢复其生命力,中国法律要想实现其现代化,“雅量”就不能继续停留在道德层面,而必须升华为法律。这既是全人类各个民族,东西方不同文化的共同诉求,也是法治和宪政的一项基础要件,不容或缺。如果还是沉湎于絮叨那些老掉牙的雅量故事,法律现代化就只能是痴人说梦了,中国文化可也就真的自新无望了。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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