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实在没时间学习,我大致说说我个人的一些散乱看法吧。
第一个问题是:人的行为是否“理性”?这个问题经常会有争执,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学对“理性“的定义与其他学科在根本上不同,概念的内涵变了,结论当然就会不一样。某些朋友,包括一些大腕,常常在不同的“理性”定义下游移,产生一些让人困惑的结论,也就在所难免了。
在经济学中一般认可的理性含义包括两层:第一是偏好的内在一致性和有序性,第二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经济学家们以此为基础建构了逻辑严密的现代经济学公理化体系,确实令人叹为观止.
必须说明的是,由于偏好,效用这一类名堂无从观察,经济学家只能从行为去判断效用或者偏好。因此可以说,在(主流)经济学里,行为本身就已经代表了“理性”,或者说,经济学中的“理性”,不过是对人的行为规律的一种命名而已。经济学要研究的是人的行为,只要一定条件下人的选择是确定的,只要人的行为是有规律可循的,这对经济学分析来说已经足够.至于这种规律是出自于"理性"或者别的什么性,其实是无关紧要的.
在经济学之外的其他学科,也各有对"理性"一词的不同理解.心理学家取向于将理性定义为“认知过程”或“理智过程”,而将非理性定义为靠感情机制作出的抉择;逻辑学将理性视为“称作推理的特定思考过程”;精神病学认为"理性"是"在神经系统功能和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正常的思维方式".哲学家的认知更是五花八门:"理性"一词在康德那里和在黑格尔那里决不会是指的同一回事.
从神经生理学角度来说,不会所有的行为都是“理性“的,某些“行为”甚至不会经过大脑皮层---比方说某些低级的反射,即使是通过大脑皮层的行为,也未必都是“理性“的,也很有一些区域管理某些感性的行为。
但是这个问题并不要紧。如前所述,只要在一定条件下人的行为有规律,我们就可以假定这种行为是为了“谋求效用最大“,从而是“理性”的。而可以不管这种规律是出自于大脑皮层的那个区域,也不管这种对刺激的反应是来自于大脑,脑干或者低级中枢----只要有规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