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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8

[转贴]有关“三农”问题的一点想法

——读《中国农民调查》有感

(一)题记

我们工作中最重要的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最困难的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最关心的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最根本的是改革、创新和奋进。

——2004年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人们特别想了解一国总理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时说

(二)一些问题

我用了三个下午的时间,拜读了陈桂棣、春桃伉俪所著的《中国农民调查》(以下简称《中》)。这本书及其衍生出的内容对于来自城市的我,无异于一次心灵上的巨大震撼。我甚至不敢相信呈现在我眼前的一幅幅农业、农村、农民的凄惨画卷竟发生在同一片蓝天下的华夏大地上,进而肃然钦佩起双肩背负着沉重负担却依然扛起“食为天”的满足人类最基本需求的中国九亿农民。当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像我一样从城市走进大学校园的同学们之后,得到的是意料中惊人相似的回复:惊讶、愤懑、痛心、鼻酸;有的痛骂毫无人性的恶官;有的无法继续阅读,因为心情已糟糕透顶。这都是当代大学生充满血性与青春激情的个性使然。

一个疑问不由从我心底升起:难道那些有时不起眼得会被人忽略的城乡分界线竟真的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贫富两重天?大部分城镇居民享受着良好的医疗、教育、交通、卫生、娱乐等条件,而绝大部分农民则不是与此绝缘,便是被享受上述权利的所谓“义务”压得喘不过气来,只好打落牙齿和血吞。

“义务”一,农民需自行筹款修建医院、卫生所,在没有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昂贵的医疗费用吓退了大部分急需就医的农民,“看病”成了奢侈的代名词。因此,形成了“小病拖成大病”的农民健康状况模式。“义务”二,民办学校似乎真的成为了“民办”,农民需要负担从学校运转资金、教学楼建造与设备采购直至学校人员工资的一系列费用,不禁令我想到这酷似如今的某些股份制学校,但是本该属于股东乃至董事级的农民却沦为这些无穷尽开销的最大牺牲者,要不要让孩子上学成了令他们难以抉择的问题。百年大计之本的教育如果真到了这个地步,也就至少丧失了它教化心灵、脱贫致富两大目的的一半。“义务”三,农民出钱、出力、误工修路已时有耳闻、司空见惯了。开拓农产品销路、接受外面世界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技术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通是否便利。而争取顺畅道路的结果却是农民“全面”承担国有道路的修建,包括人力与物力。不解之余让我想起前阵子炒得沸沸扬扬的固定电话初装费是否该收的话题,持反对意见者的主要观点是:如果缴纳初装费,岂不成了使用者要先行向电信部门购买本已安装普及好的通信设施,然后才能进行通话,而这些设施却是国有的、公共的、为社会服务的。对比一下,两种现象之间的相似程度颇耐人寻味。“义务”四,改善生态环境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仅《中》一书中披露的安徽省涡阳县花沟镇万亩黄花菜工程、万株葡萄树绿色长廊工程、万亩蔬菜工程和万户养鸽工程的“四万工程”就违背地方自然生态、劳民伤财、损失巨大,令观者触目惊心。那么全国广大农村又会冒出多少个这样的“形象工程”呢,我不敢再联想下去了。以上的这些“义务”可能不过是冰山一角,农民所要承担的类似的“义务”多得简直超乎我的想象,一些对城镇居民而言再平常不过的权利放在农民身上居然要付出昂贵的代价才能拥有,而且往往带有强迫性。因此,“三农”问题中关键性的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的解决已迫在眉睫。

(三)税费改革

令人欣慰与鼓舞的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三农”问题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全文公布。这是时隔18年后中央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下发,也是建国55年来中央首次就农民增收问题出台文件。在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增加对“三农”的投入。2004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增加300亿元左右,比2003年增长20%以上。这使得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在2003年1200多亿元基础上,今年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的税费改革、生态建设、农村的社会事业发展,特别是农村的教育、卫生和对于青年农民的培训以及农村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扶贫。不仅如此,温总理还在报告中宣布了本届政府做出的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决定:在5年内取消农业税。从今年起,农业税税率将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这对于九亿农民而言,不啻于拥有土地使用权翻身把歌唱这等天大的好消息。

(四)社会保障

农村税费改革已迈出了长远艰难征程中坚定的走向胜利的一步,而有关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似乎仍在原地徘徊。中国的城乡分治拉大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贫富差距。现在基本上全国的城市都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而广大农村只有四川、浙江、江苏等的少数部分地区在试行针对农村的社保制度。拿我的家乡辽宁省抚顺市来说,作为城镇社保制度的试验区,城镇下岗职工社保的低保线是每月224元,一年累计2688元,而2003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622元。抚顺市的低保线未必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这就意味着农民人均纯收入很可能在全国城镇下岗职工平均低保线以下,也就是说起码半数的农村人口同样生活在需要最低生活保障的环境中,这个数字有四亿五千万抑或更多。温家宝总理在2003年11月接受《华盛顿邮报》专访时曾说过:“一个很小的问题,乘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很大的问题;一个很大的总量,除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小数目。”恐怕将13亿换成4.5亿结论依然成立。

2004年的人大修宪,使社会保障制度有了法律保障,“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写入宪法,成为国家目标。按照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有能力建成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保体系,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至今仍处在起步阶段,有很多空白,社会重视及投入明显不足,相比城镇人口而言,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或得不到最大的保障。资料显示,保守估计我国“三无”农民总数已达3000万。所谓“三无”是指: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会保障。随着今后城市和工业用地继续扩大,还会有更多农民失去土地,对务农的农民而言,失去土地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失业。部分“三无”农民的生活状况令人忧心。一旦这部分弱势群体丧失了生活乃至生存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那么对社会与国家安全造成的影响将是难以估量的。为确保安定,维护农民基本生存权利,建立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针对当代农村现状及此次修宪中“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的保障项目可大体分为服务性保障和物质保障。前者包括公费医疗、教育补助等,后者则涵盖失业救济、老年保障金等。农村社保基金的来源应该是国家出小头,集体(社区)出大头,个人(或家庭)出零头。各地区上述比例的具体数字应最终取决于当地社会经济首先是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至于保障基金的支付,可以采用积累式或现收现付式或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五)尾声

“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这是温家宝总理在走访灾区时,用白居易的诗告诫当地官员,要时时惦记着百姓的疾苦。只有手中握有权利的当政者,真正做到执政为民,真正将自己视为人民的公仆,才能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一心一意为群众谋幸福,“三农”问题等社会问题才能与时俱进地不断得到合理解决。这样,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中国会愈发繁荣富强,中国老百姓的生活会愈发富庶安康,中国的明天会更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28 10:59: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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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4 08:12:00

厉害,鼓励下!有机会到农村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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