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标题】American Tariff Policies and Sino-American Trade in the 1930s
  QIU Hua-fei
  (School of Arts and Law,Tongji University,Shanghai,200092,China)
【文章日期】2003-12-03
【 作 者】仇华飞
【作者简介】仇华飞,同济大学 文法学院,上海 200092
  仇华飞(1958-)男,上海人,同济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
【内容提要】美国的高关税政策是影响20世纪30年代美国对华贸易的重要因素。30年代初,美国一方面反对西方国家的关税政策,要求降低关税;另一方面自己又不断制订各种关税保护法规,提高关税税率,阻碍自由贸易原则的实行。“九一八”事变后,美国对华贸易迅速超过日本,位居各国之首。虽然中美贸易额不断增长,但中国入超也逐年加大,这无疑同关税问题有关。1934年美国的《互惠贸易协定法》的实施是国际贸易的一个转折点,此后中国连续两年对美贸易出超,出超原因是否同美国新关税政策有关是值得研究的。
【摘 要 题】外国经济史研究
【英文摘要】American high tariff policies were the important factors which affected America's trade with China in the 1930s.At the beginning of the decade,the United States,on the one hand,clamored against the tariff policies of Western countries,and asked them to reduce tariffs.On the other hand,it kept formulating all kinds of regulations of tariff which raised its own tariffs and hinder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free trade principle.After the Sino-Japanese War broke out in 1932,the U.S.overtook Japan in its trade with China and became China's number one trade partner.Although the total volume of Sino-American trade kept increasing,the trade deficit of China was also increasing,which obviously had to do with the issue of tariff.The Reciprocal Trade Agree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1934 was a turning point affecting the international trade.For two consecutive years,China had a trade surplus with the United States.Whether this surplus was related to the new tariff policies of the United States is worthwhile topic of research.
【关 键 词】中美贸易/保护关税/互惠关税
  Sino-American trade/protective tariff/reciprocal tariff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278(2004)02-0124-08
  20世纪30年代美国高关税政策的产生同世界经济危机紧密相关。在美国的高关税政策影响下,世界经济复苏缓慢,自由贸易原则被抛弃,贸易保护主义盛行。高关税、反倾销法、帝国特惠制、配额制、政府控制汇兑等,使国际贸易矛盾日益尖锐。货币及信用制度发生动摇,英、日等国为防止现金外流,先后放弃金本位,导致国际汇兑下跌,国际信用大大降低,各国纷纷建立关税壁垒。[1](p.165)
  美国根据其在远东经济利益的需要,在中国南京政府成立后,即率先与之签订新的关税条约,规定各自给对方以最惠国待遇。1930年8月,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史蒂芬·波特(Stephen G.Porter)发表文章,提出发展对华贸易的新理念。他强调,“门户开放不仅是政治上的正义观念,而且应代表一种发展商业的机会。美国政府与商人应继续与中国保持更密切的关系。”[2](p.341)波特坚信,中国终会“成为美国在国外最大、最富、最便利的市场”[3](p.63)。事实证明,世界经济危机期间,当美国对外出口贸易总额大幅度下降时,美国对华贸易出口却基本保持上升趋势。[4](p.528)
  美国高关税政策对中美贸易影响程度如何,学术界至今尚未有深入研究,本文在分析、梳理中美两国档案文献基础上,试对20世纪30年代美国关税政策与中美贸易的关系作一论述。
      一、美国高关税政策的实施
  美国高关税政策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独立战争后不久的第一个关税法(1789年)。当时制订该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支持联邦政府偿还外债,鼓励和保护机械制造业生产。[5](p.61)拿破仑战争后的100多年里,美国国会内要求实行高关税与低关税的双方长期争论不休,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如何才能既保护国内工业又促进对外贸易。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每次争论的结果都是主张高关税派获胜。1913年的《安德伍德关税法》(The Underwood Tariff)曾作为威尔逊政府“新自由”计划的第一个成果,对降低关税采取了实质性的措施,被称为是“南北战争以来美国关税政策的转折点”。[6](p.386)但该关税法实施仅一年,一战爆发,威尔逊自由贸易主张很难在战时得到各国认同,“共和党人控制美国国会后,又立即准备恢复保护性关税”[7](p.226)。1921年通过的《紧急关税法》(Emergency Act),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
  1922年《福特尼—莫肯堡关税法》是战后美国第一个普遍税则,对进出口产品均制订了很高的税率。美国从债务国转为主导世界经济的债权国后,商业金融政策并没有随之调整,继续遵循其战前的经济国家主义政策,基本表现是实行关税壁垒,保护国家市场,对付外国竞争,特别是1930年国会通过《霍莱—斯姆特法》(The Hawley-Smoot Tariff),将关税提高到历史最高水平(注:该关税法在《福特尼—莫肯堡关税法》已经提高关税38%的基础上,又将美国关税提高50%,参见Philip L.Groisser,Mastering American History,Oxford Book Company Inc.,1989,p.309.)。世界第一经济大国成为贸易保护主义首屈一指的国家,是经济危机造成的一种怪现象。美国许多经济学家不满高关税政策,指出“当时美国在世界经济中每年都可得到大量贸易顺差,而且美国工业比任何其他国家的制造业都更不需要保护”[7](p.227)。
  《霍莱—斯姆特法》变动了三分之一的征税项目,对890种产品增加税率,其中包括由免税改为征税的50种。法案提交参议院讨论时,美国政府收到来自24个国家的抗议信函。新税法成为各国制订保护性关税的导火索,加拿大、古巴、墨西哥、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立即开始提高进口关税。不久,英属印度、秘鲁、阿根廷、巴西、中国、立陶宛等国也宣布普遍增加关税。《霍莱—斯姆特法》许多征税项目不局限于美国对外竞争产品,像英属印度出口的坚果也被征收1000%的关税,而美国根本不生产坚果。”[8](p.231)为了抵制美国新关税政策,1932年8月,英国宣布在英联邦国家内施行“帝国特惠制”,对其他国家实行关税歧视。法国、德国也开始组织以自己的货物为核心的封闭性区域市场。胡佛政府为《霍莱—斯姆特法》辩护,坚称这是摆脱经济危机影响,实现大规模经济复兴的重要措施。”[9](p.827)国会通过新税法后,美国1000多名经济学家联名发表声明,要求总统不要签署这个法令。”[10](p.88)声明表示,提高关税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美国对外政策的苦果,要求美国坚持1927年世界经济会议提出的原则,“在世界任何地方结束增加关税的行动”[11]。
  高关税严重影响了美国国际贸易,1929年,美国出口贸易总额为53.47亿美元,到1932年下降到16.67亿美元;同期进口贸易总额则从46.63亿美元下降到13.43亿美元。[12](p.410)虽然世界经济危机也影响美国在世界市场上的购买力,但高关税政策无疑是美国对外贸易下降的直接原因。美国的高关税政策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强烈反响,各国纷纷效仿美国,普遍提高关税,实行贸易保护主义,1932年世界贸易总额降至1929年的三分之一。中美贸易额也大幅度下降,美国从中国进口总额由1931年的1.92亿美元降至1932年的0.93亿美元。[4](p.528)《霍莱—斯姆特法》挫伤了各国为消除关税壁垒、降低关税而达成国际协定的信心。从经济角度上讲,比报复更为严重的是,美国的新关税法破坏了国际支付体系,成为国际贸易大幅度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高关税政策影响下的中美贸易
  《霍莱—斯姆特法》通过后,中美贸易大受影响。中国一些本来在美国畅销的产品销售量逐年减少,如桐油、兽皮、生丝、羊毛、抽丝品、棉花、猪鬃、酒类产品、蛋类及蛋产品等。相反,美国输往中国商品的种类中,棉花、煤油、烟叶、小麦、汽车、机械、木材等却逐年增加。1932年,美国仅棉花一项输入中国就达8400万美元,煤油、烟叶也在2000万美元以上。[13](p.80)1931年美国制造品输入中国总额为22503949美元,而中国制造品输美仅有10437756美元。[13](p.100)美国高关税政策导致中国对美贸易入超严重,从1931年到1935年每年入超1亿元左右,其中1931、1932年超过3亿元。[4](p.528)从理论上讲,贸易入超对国家国际收支不一定是坏事,只要这个国家有抵偿贸易入超的能力。以英国为例,1933年对外贸易入超2.64亿英镑,但英国贸易外的收入,仅海外投资一项就有1.55亿英镑,海关收入又有0.65亿英镑,金融业务手续费等收入超过0.4亿英镑。[14](p.4)如此之多的抵偿能力,英国贸易入超自然无碍大局。再如法国,1933年的贸易入超达90亿法郎,但它有巨额国外投资作为抵偿,贸易入超也不会危害法国经济。而中国则不同,长期以来中国的巨大贸易入超一直是靠华侨汇款和外商投资作为抵付,但世界经济危机的发生,特别是九一八事变后,华侨汇款和外商在中国投资受到很大影响,导致这两项收入作为贸易入超的抵偿出现动摇。
  美国为了扩大对华贸易顺差,即使对一些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物品,也采取种种保护措施,防止对美输出的增加。作为工业原料的桐油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国的特产,全世界所需桐油,除少数出自越南、印度外,几乎都由中国供应。20世纪初,美国所需中国桐油数量最大,桐油一直是中美贸易中国出口的重要部分。桐油在美国用途极广,除漆布、油布外,日用家具、机电产品、汽车、轮船也都需要桐油。输入美国的中国桐油每年总重达1亿磅,合1100万美元。[15](p.3)为了减少从中国进口桐油,美国成立了“桐油协会”(American Tung Oil Cooperation),该协会从中国购买精良桐树种,在佛罗里达、阿拉巴马、路易士安那、加州等地大量试种桐树,并取得长足进步。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曾报告称,“美国自能生产桐油,实在以置我桐油之死命。”[15](p.2)美国还为推广种植桐树大做广告,佛罗里达州的柏兰公司(Brand Corporation)一则题为“君欲使中国之梦实现乎”的广告,内容即述及中国50年来垄断世界桐油生产与供给,操纵美国实业,称“国人极应打破中国之垄断,努力种植桐树”[16](p.175)。其用意之深切实属前所未有。
  美国驻华商务参赞安立德(Julean H.Arnold)对美国自制桐油大加赞赏:“美国自产桐子,其制油方法,业经实验,所产油质,纯洁而少含酸性,实较中国桐油为佳。”[17](p.52)美国试种桐树成功后,各国纷纷效仿,使中国桐油出口大受影响。南京政府不得不承认,美国产制桐油“事事合与科学方法,将来达到相当时机,中国桐油必受天然淘汰”。[18](p.63)中国桐油制作固然像美国人所说的那样“缺乏标准化”,使“商品用途遭受限制,阻碍对美贸易发展”[19](p.19),但中国桐油出口量下降的真正原因仍然是受贸易保护政策影响。美国出于本国的利益,积极发展桐油事业,减少中国桐油的输入,本无可厚非;对中国来说,惟有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才是出路。然而,美国并非事事如此,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高关税,歧视性地阻止外国货物进入本国市场。美国长期以来是中国蛋类产品的主要销售市场,蛋产品对美销售数占中国同类产品对外出口总数的15%左右,占美国同类产品进口数的90%以上。高关税政策实施后,至1934年美国蛋类产品进口数已减至此前的8%。[20](p.4)20年间美国对蛋类产品进口税率进行了4次修改,不断提高关税,使中国蛋类品对美出口数字大幅减少,1933年,中国蛋类品输美值不如1926年的10%。[21](p.593)1934年美国农业部决定再次提高蛋类品关税,中国政府十分不满,实业部国际贸易局表示:“美国商业界提议再增蛋类进口税的动机,是欲藉关税壁垒,绝断或减少蛋类供给的来源,以保护本国的农产品及抬高蛋类的价格。”[21](p.593)1935年美国经济考察团来华时也承认美国对中国蛋产品征税过高,称“此为美国纯食品法(Pure Food Laws)及农场立法及保护关税之结果”;要求美国政府有关部门“当任其在合理条件下输入美国,否则即根本禁止输入”。[19](p.20)
  在不断对中国蛋类产品进口增税的同时,美国财政部内税局1936年6月还对中国输入的酒类产品采取加征关税的措施:(1)强酒类征入口税5%;(2)淡酒类征入口税1.25%;(3)药料酒征入口税0.4%,含酒成分50%以上,征入口税0.8%。[22](pp.188-190)美国内税局把中国药酒作为强酒处理,对其征收统税、印花税、牌照税,此外还须照美国各州税章缴纳附税,使得中国药酒在美销售负担剧增,无法与其他酒类产品竞争。内税局还针对强酒规定:制瓶、罐时须在瓶、罐上刻印制造厂名、地名及“按联邦法此瓶不得再用或出售”等字样,中国药酒被认定为强酒后,酒瓶亦须照此办理,这实际上是对输美中国产品的另一种歧视性政策。这些规定实施后,中国酒类产品输美量急剧下降,尤其是药酒,每年损失有10万美元以上。[22](pp.188-190)
  30年代初期,中国长江流域屡遭洪水侵袭,小麦和棉花大面积减产。美国于1931、1933年两次向中国提供数额较大的借款,即中美“美麦借款”和“棉麦借款”。由于日本公开反对美国对华贷款,所以,美国对外一直称“借款”(loan)为“借贷”(credit),以消除日本的猜忌(日本称借款为“政治借款”)。[23](p.503)两次借款非同一般,它是由美国向中国提供小麦和棉花,运到中国出售给厂商后获得款项。所以,借款具有国际贸易特征,而且两次借贷均要求中国以海关附加税作担保,利息高达5%,借贷受高关税政策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20世纪30年代初开始,南京政府也相继采取措施,修订关税税率,以抵制美国和西方国家的高关税政策。南京政府于1931年5月首先规定海关税收一律改两为元;[24](p.44)1932年8月又决定征收海关附加税和提高进口关税5%;[24](p.59)1933年6月财政部修订海关进口税则,大幅度提高进口产品关税。(注:棉及棉制品类税率自原来的3%提高到217%,纺织品如衣服等按照市面情形定其税率,有些税率增加达800%。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2),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80页。)这些税则的产生是有背景的,外电报道说主要针对日本,日本曾对此向中国提出抗议。[24](p.139)1933年秋,被日本舆论攻击为“中国抵制日货运动的罪魁祸首”的宋子文辞职,[23](p.509)宋子文推行的反日亲美经济政策最终失败。宋辞职后,日本加大对中国的经济压力,导致南京政府不得不于1934年7月宣布实行新关税政策。这个新税则与前几年中国的保护性关税政策形成强烈的对比。新税则对日本许多进口商品的税率大为降低,日本政府关注的三个主要方面,即印花棉布、杂色棉布、鱼类和各种水产品的关税降低幅度最大。新税则几乎同美国国会通过的《互惠贸易协定法》同时问世,似乎它有意要鼓励日货进口而限制美货进口。税率表上提税最多的多数恰好是美国向中国输出最多的产品,以原棉和煤油为例,美国对华出口额占中国进口额的63.4%和50.2%;而日本对华出口额只占中国进口额的0.2%和0.3%。[25](p.195)低税率货物的情况完全相反,如棉货和渔产品,从日本输入的各占中国总进口额的61.2%和46.5%,而从美国进口的仅占中国总进口额的0.3%和0.8%。[25](p.195)南京政府增加海关税收的理由是,中国进出口贸易年年入超,工商业不发达,外国投资、华侨汇款不能抵补巨量入超,“以致工商各业异常凋敝”[24](p121)。虽然新税则并非专门针对美国,但美国对华贸易无疑受到很大影响。
      三、互惠关税政策与中美贸易
  1932年美国总统竞选中,关税问题成为共和民主两党争夺白宫领导权的重要砝码。共和党再次强调高关税政策,而民主党则谴责《霍莱—斯姆特法》,认为该法造成国际经济关系紧张,破坏了国际贸易,削弱了美国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民主党主张实行竞争性关税,使对外贸易从行政干预中走出来。[8](p.245)《霍莱—斯姆特法》实施后,美国对外贸易总额从1929年96亿美元减为1932年的26亿美元,[26](p.733)面对美国对外贸易大幅度滑坡,罗斯福政府意识到美国必须与长期以来存在着的经济民族主义以及经济孤立主义决裂。[27](p.834)美国需要为它的工农业产品寻求国外市场,需要一个对本国经济发展有利的健康国际环境。美国应为建设世界贸易多边体系、自由流通体系承担一定的责任。民主党的自由贸易政策成为1933年美国建议召开世界经济会议、1934年通过互惠贸易法案的理论依据。
  1933年伦敦“世界经济会议”期间,美国国务卿赫尔提出消除国际贸易中关税壁垒的建议,而法国等欧洲国家坚持降低关税政策必须与稳定货币同时进行,使伦敦会议无法作出降低关税的任何决议[28](p.428),但罗斯福政府谋求贸易自由的立场没有变。为了刺激国内工业的发展,防止世界贸易的进一步下滑,罗斯福政府制订《互惠贸易协定法案》(The Reciprocal Trade Agreement Act),并最终获得国会批准。[29](p.105)互惠法授权总统在三年之内可以不通过国会同各国缔结贸易协定,并规定总统有权“提高或降低关税到50%”[28](p.428)。虽然《霍莱—斯姆特法》仍然是美国的基本税则,但根据《互惠贸易协定法》,总统有权“把它加以修改,以发展美国的出口贸易和缓和当时的经济萧条”[28](p.428)。根据互惠法,美国同许多国家签订了互惠贸易协定,并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赫尔称,“互惠贸易协定是医治世界经济疾病最行之有效的方法。”[29](p.105)虽然美国最惠国待遇只限定于少数国家,但“它是美国有史以来严厉贸易政策的放松”[7](p.456)。
  根据美国政府统计,从1934年到1939年,美国对缔结有贸易协定国家的出口增长了63%,对没有贸易协定国家的出口只增长了32%,进口增长则分别为22%和13%。[28](p.429)美国政府也充分认识到,“如果与没有贸易协定计划时的交易量相比对,美国在贸易方面已经占了便宜。作为一个堵塞损失的方法,这个计划是极为重要的。”[28](p.429)在新关税法的实施过程中,西方国家尤其是英联邦国家同美国在关税问题上矛盾十分尖锐,英国等欧洲国家多次拒绝同美国签订互惠贸易协定,[30](p.524)但美国在世界范围内带头降低关税,客观上对消除国际贸易的关税壁垒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美国同各国签订互惠贸易协定后,部分贸易关税壁垒得以消除,各国政府鼓励并支持本国进出口贸易,世界各国货币趋于稳定。根据国联统计数字,按照没有贬值美元计算,1936年与1929年相比,世界进口贸易月平均额增长了37.3%[31](p.489);世界出口贸易月平均额增长了38.3%[31](p.489);1936年美国进口贸易比1935年增长了18.17%,同期出口贸易增长了7.45%[31](p.489),1937年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出超额达2.65亿美元。[32](p.5)世界贸易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对外贸易尤其是中美贸易的增长,20世纪初以来一直存在的美国对华贸易出超地位在1936年发生逆转。中国连续两年对美贸易出现顺差,顺差额分别为1186000元和42704000元[33](p.34),是中国有史以来对美出超额最高的年份。
  关于此期中国对美贸易出现顺差的原因学者们看法不一,究竟是得益于中国币制改革,还是美国实行互惠贸易政策的结果,这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论证:
  第一,关税因素。美国实行新关税法后,对外贸易关税壁垒开始拆除,对外贸易顺差逐渐减少,世界贸易向稳定方向发展。美国大幅度降低关税,对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无疑是有利的。与此同时,中国还在继续调整关税,尤其是对出口税率的修订,起到了鼓励出口的作用。南京政府明确规定,“与他国产品竞销剧烈之出口货物,分别减免税率”;“凡在国外市场受外货竞销影响之制造品,全予免税”[24](p.30)。1935年6月,南京政府批准立法院通过继续征收海关附加税的决议,征税率达5%。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对华贸易出现逆差完全属于正常现象。
  第二,币制改革因素。1935年11月中国实施币制改革后,全国范围内基本保持统一货币,中国外汇价格得到稳定,统一的货币为海关进出口税率的换算提供了便利。这也促使了中国对外贸易比较明显的增长,对外贸易入超逐年减少。
  第三,世界局势变化因素。通过中美贸易的进出口货物种类变化可以看出中国出超的原因。最明显的是桐油,1936年美国自中国进口桐油从1934年的5240万元增加到5850万元,增加额超过600万元。[33](p.39)这同当时紧张的国际局势有关,各国都竞相整饬军备。长期以来,美国一直致力于发展本国桐油业,以尽量减少从中国进口桐油,1932年美国从中国进口桐油数从1930年的528590担下降到299850担。[34](p.121)1933年后,德、日相继退出国联,同时退出国际军缩会议,美国不得不从战略上有所考虑。1935年12月5日,赫尔就日本在中国华北地区策划“自治运动”发表声明,重申美国在这一地区利益不受侵犯。[35](p.480)这表明日美在华利益上的矛盾不可调和,引发战争的因素在不断增大。美国考虑到国内桐油业发展尚远不能满足未来战争的需要,从1933年开始加快从中国进口桐油的步伐,1935年从中国进口桐油额比1934年增加了1180万元。[36](p.26)此外,美国从中国进口钨砂也大幅度增长,从1936年的170万元上升到1937年的540万元,同期从中国进口绵羊毛也由150万元猛增至1340万元。[33](p.39)这些进口幅度较大的货物均为重要军事战略物资。美国加大从中国进口战略物资,这是中国对美贸易顺差的另一原因。
  以上三种因素,都同中国对美贸易出超有关。可以说,上述结果的出现是三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使然。
  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中美贸易又开始大幅度下降。由于战争破坏和日军海上封锁,美国对华出口大大减少,仅金属及矿砂出口就从1937年的1270万元下降为1938年的690万元。[37](p.74)中国对美出口也明显下降,其中桐油售美从1937年的国币5850万元一落而为1938年的360万元,同期钨矿砂也从540万元降至30万元。[37](p.74)其他如棉花、花生油、芝麻等货物均有数量较大的下跌。以上剧烈变化使一度出现的中美贸易良好发展势头重新陷入困境。(注:1937年中国对美出口为2.31亿元,1938年为0.87亿元,减少了62.47%;1937年中国自美进口为0.83亿元,1938年为0.66亿元,减少了20.54%。参见《1938年中国海关》,海关总署1939年印,第38页。)
      结束语
  研究20世纪30年代美国关税政策与对华贸易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从《霍莱—斯姆特法》到《互惠贸易协定法》,美国关税政策对世界贸易产生了正反两方面的效应。中美贸易是世界贸易的一部分,中美贸易同样受世界范围内关税壁垒、贸易保护主义影响。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以反对西方国家高关税为由,不断制订各种关税保护法规,提高关税税率。虽然中美贸易额不断增长,但中国入超却逐年加大。1934年美国新关税政策是影响世界贸易的一个重要因素,它使世界贸易形势发生变化,中国对美贸易曾连续几年出超。《互惠贸易协定法》签订后,各国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也是世界贸易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二,九一八事变对中美贸易的影响十分明显。20世纪30年代是美英日三国争夺中国市场最激烈时期。九一八事变后,美国对华贸易不仅超过英国,而且超过日本,由于事变后中国各地抵制日货,使日本对华贸易急剧下降,从1930年对华输出258046000日元降至1931年145240000日元;输入贸易数字由236261000日元降至47349000日元,[38](p.31)为1927年以来日本对华贸易最低点。美国在棉花、煤油、烟叶、机械产品等方面对华输出超过日本。九一八事变前日本的面粉差不多以中国为其惟一市场,1931年日本对华面粉输出占中国面粉输入总数的43.9%,1932年降至27.3%,1933年又降到12.9%。[14](p.6)而美国输入中国的面粉从1931年占中国面粉输入总数的29.9%增至1932年的63%,[13](p.80)以绝对优势超过日本,日本已失去对华贸易的优势地位。虽然九一八事变前美日贸易远远超过美国对华贸易,[39](p.2)美国对华输出只占其对外贸易总额的2%左右,有时只维持在1%的水平上,[4](p.855)但美国1933年放弃金本位后,大肆抬高白银价格(称这样可以“提高中国购买力”),与日本争夺中国市场。1934年后,美国对华进出口贸易均超过日本,美国对华经济优势逐渐明显。
  第三,美国对华贸易与投资不可区分。因为美商在中国投资经营,在治外法权的保护下,可以将生产的货物在中国就地出售,这些货物多数不经过海关,美商产品仅仅是按照生产利润作为投资计算的。这样,美国对华贸易途径来自两方面,一是美商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二是美国国内生产的产品。后者必须经过海关,而且中国海关的统计数字主要是根据后者。如果将前者统计数字计算在内,中国对美贸易入超将比海关统计的大得多。
  20世纪30年代,中国关税体制很不健全,“运输现代化,关税体制,商品规范化都存在严重不足”[40],海关管理漏洞很多。各地方实力派为了自身利益,不断从美国私运武器装备到中国,每年数额上千万美元。根据安立德提供的材料,“许多进口货属于军火类,在海关报告中见不到,因为军火进口有特别的准许”[41](p.14)。1935年美国经济考察团来华时对中国关税制度提出批评,指出“若欲充分表现中国关税地位的重要,对于漏税货物必须特别注意”;强调中国“必须强化中国征税的权力”。考察团还透露中国银行报告关于私运货物的记录。1933年估计约134000000元,1934年达154000000元。(注:1934年数字是根据中国海关的统计。见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美国远东经济考察团调查中国经济报告书》,1936年,第25页。)如此之大的走私,海关统计数字上没有,这是研究30年代美国对华贸易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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