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楼上同学对本贴的关注,这里先谢过了,对于您的问题,这里先作以简要回答:
"列车晚点实质就是承运人单方面违反合同规定的一种违约行为,因而从法理上说,晚点救济属于违约救济的范畴。违约救济指法院有权采取的对违约的受害方给与补偿的各种手段,包括损害赔偿、实际履行、禁令和恢复原状等等。法律救济,就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晚点责任承担者,及时对列车晚点所造成旅客精神和经济损失量予以估算,并明确规定相应的赔偿方式和赔偿标准,从法律层面督促铁路运输公司提高列车运行正点率和服务水平,增强铁路运输在旅客运输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也希望更多的同学关注本贴,多提建议,这里都一并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