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莫教授的观点,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因为所谓的“中国教育效率、水平之低下”就大谈教育收费,其实对于初等阶段教育,是恰恰不能收费的(这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1.因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教育是公共产品,它不是可用来投资的私人产品。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一定要遵循公共产品固有的原则和规律。 ”从公共经济学看:一项物品或服务该由政府出资还是个人买单,是由该物品或服务的属性所决定的。如果属于纯公共物品,当然应该通过政府征税进而出资。如果属于私人物品,则由个人出资,如果介乎二者之间的准公共物品则由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就义务教育而言,现在普遍将其界定为“公共产品”,也有一小部分界定为“准公共产品”。不论是公共产品还是准公共产品,政府都有出资的责任。就像国家对于公民的安全负有责任一样,国家对于公民的教育也完全负有责任。如果因为“教育虽然重要,但和任何其他的投资行为比起来,也只是普通的投资行为而已。当然教育是对知识的投资,但我们不必也不应因此而把教育看得太特别”而开始将这种责任转借给个人和家庭负担,我想我们得到的是“让钱留在人民的手里吧”但我们丢掉的是无数个因为无法付起学费而失学的可爱的孩子们的未来(想象一下手里满是钞票但却连钞票上的“圆”字都不认识的世界是一个多么可悲的世界)。
2.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考虑,一种教育到底收不收费是有原则的----“受益原则和能力原则”。所谓受益原则就是谁受益谁负担,因为当今的各个国家的发展,掌握一定知识文化水平的劳动者是一个必要的条件,而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恰恰是培养劳动者最基本技能的教育阶段。因此,从这一点上讲,国家是须承担义务教育阶段费用的。能力原则是指受教育者必须有能力支付教育费用。相对于个人和家庭分散的资金而言,国家通过政府的税收政策收集到的财政资金要集中和巨大的多,尤其是近几年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税收大幅增加,对于义务教育的费用是完全有能力支付的。
诚然我国义务教育存在着垄断、效率低等问题,但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理性的去分析存在这种问题的真正原因是什么,然后提出合理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更进一步讲:解决办法提出后还要考虑这种解决办法的成本是否太高或太大,如果彻底解决问题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则要考虑是否还有其他的办法。具体到解决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的办法,收费是不是一个办法?如果是,实施这种办法的成本又是多少?显然楼主没有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