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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9

近期,福建省正在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再调整再改革。福建省的生态公益林八成是由原来的集体林划入的,现有的补偿经费(按面积)仅够支付护林员工资,村委会和一般村民都没有收益,不满情绪是有的。

近期的改革正是征对这些不满情绪。政策文件主要提到三种改革模式,其一就是“股份均山,联户管护”,属于重点推荐的模式。其核心就在于如何合理分配国家下发的补偿经费,我粗粗看了一下,其中规定了至少50%要平分给每户村民,村委会抽管理费15%,其它给护林员或监管员做为工资。

这里面,我主要关注到一个词,即“均利到户”——[恢复“集体所有是集体内部成员共同所有”的本来面目,使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收益权,确保货币意义上的“耕者有其山”。]典型的“部分平均”主义思想,不是全部平均,只是较大份额的平均,这是在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不断调整的结果,可是说是平均主义的胜利。“均利到户”令我想起了“全民分红”,既然现在政府认可了集体的收益大部分可以用以均利到户,那么国有资产的收益能否实行“全民分红”呢?(呵呵,臆淫一下啦)

经济学研究的是效率问题,请问各位:这种“均利到户”的生态林管护机制有效率吗?个人认为,做的还不够,因为目前生态效益评估困难,国家的补偿经费只是按面积给钱,没有参照森林质量——生态效益给钱,所以只能防止破坏,却不能大力推动生态效益增长。另外,生态林的产权我还有点搞不清楚,应该是国家征用其林木使用权吧?

题外话:目前福建省集体林权改革中,林地使用权转让极少,基本上是平分给集体内部成员。近年来,有个新加坡金鹰国际集团——亚太林业有限公司也在福建各地找林地营造造纸用的桉树林,感觉林地使用权交易十分困难,原因主要是林权改革后林地分配过于细碎,挨家挨户谈判够累人的,交易成本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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