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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6

第十章 财务管理新体系

      第一节 财产认证目的

  人类最后一例天花病,于1977年出现于索马里,从此再未发现此病。1980年5月28日,世界卫生组织在第23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宣布,天花病已在世界范围内彻底消灭。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依靠人类自身的力量被消灭的疾病。战胜天花病的重要原因,是采取了接种天花疫苗的措施。如无这种积极的预防措施,天花病还不知肆虐多少年。

打击犯罪,也应像预防天花病一样,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由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设立财产认证机构,其出发点,是运用法制的力度,规范人的财产增减活动,使财务管理进入到微观层面。应用认证机制,限制非法财产获取、拥有,使用,以达杜绝、减少某些犯罪之目的。

                 第二节 认证机构的任务

  认证机构及时采集、传递、储存公私财产增减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为单位、公民设立账簿,充当会计,负责转账。审查公私增减活动及其财产是否合法,保证财产增减有序进行。没收非法财产,及时发现犯罪,移送执法机关。及时为国家收缴各类费、税。公证公私财产及其增减活动,为公私赋予财产所有权。

                      第三节 财产认证的战略

侵财案具有广泛性,必须在全国或世界范围内部署兵力,全面设防,而不是重点设防。财产认证,打的是人民战争,而不是局部战争,是持久战,而不是闪电战,是立体战争,而不是平面战,是积极防御,而不是消极防御。

      第四节 认证机构的工作特点

财产认证,涉及到所有的财产增减者,但它不是包揽一切的大管家,管理内容受限。它只是财产管理中的一个环节,起着对公私财产定性的作用,起着公私财产增减活动规范化的作用,起着迫使公私财产量化的作用,起着节制财产流转的作用。

公私生产何产品、规模、定价、指导思想、指令、行政管理、财产分配、人员任免、项目增删、利润盈亏、资料积累、储藏、运输、质检、计量、增减时间、拟与谁交换、拟交换种类等,都不是认证机构决策和参与的内容。这些工作,由增减财产者共同完成,或由其它机构协助进行。

平时自然资源的配置,津贴、工资、奖金的发放,专用物资的划拨,税率的制定,劳务报酬的定额;非常时期的物资征用、捐献等,涉及到社会制度、历史阶段的种种原因,以及约定成俗的民间行为,因此,这些事物,由国家专门的机构负责。认证机构,只是一些政策的履行者,而不是制定者。

预防犯罪、打击犯罪,保证公私财产安全,是认证机构的主要作用,其它都是副产品

                第五节 财产认证的科学性

  财产认证,听起来很陌生、想起来很复杂。公私财产增减,不但受其它法规约束,同时还受认证机构约束。一次财产增减,需进行多方面认证。如每项都召集有关人员,举行一次仪式,盖章,宣读、颁发认证证书,岂不非常麻烦,岂不是故弄玄虚。吃一次早点,乘一站公交车,就经如此繁琐过程,费时、费力,人还有时间工作吗?还有时间创造财产吗?果真那样,人有饿死、烦死的可能,烦不死也要被吓死,是更大的犯罪。

  一项工作无程序不能操作,程序过于繁琐难以操作。不能操作或难操作,就失去了科学性、实用性。

财产认证机构的工作程序,非为故弄玄虚,而是时代的要求。况且,它既非难以进入的迷宫,也非破天荒的新举措,而是银行转账模式的移植。为安全,许多人或单位,都使用转账程序,即使未实施财产认证之前,财务制度,也是这样要求的。

使用支票,须有认证机构协助,方能进行。转账开始,就是诸项认证的同时开始,转账完毕,诸项认证就跟随着完成,不必每项单独履行一次手续,或一项内容办理多次手续。每次的认证,就是一次公私财产总量的确定,就是一次所有权的赋予,就是一次纳税、交费,就是国家参与财产管理的表现,就是一次财产增减信息的采集、传递、储存,就是一次财产流向的追踪、纪录,就是一次证据的收集、保存,或是对犯罪分子的一次限制、打击,就是国家对财产、财产增减活动、财产增减关系的确认。一次支票的使用,就能完成一系列认证,就能产生多项结果。发生效力的支票,就是认证证书,就是财产增加或减少的信息,就是增减种类的信息,就是增减时间、地址的信息,就是国家为单位、家庭记账的单据,就是公私各种活动的备案资料,就是公私财产增减信息的固化过程,就是款、物增减的证据。一张支票,多项功能。

认证范围很广,但多为副产品。这些副产品,即不能随意增加,又不能随意舍弃,它们同样有重要用途。多数副产品,由认证机构掌握并审查,增减者不必认真审查,只关心自己的财产就可。不要一看一大串内容,就吓坏了。对于犯罪分子来说,那可是天罗地网,是难以逾越的鸿沟,是一本清单。这便是认证体系的科学与严谨性。

 财产认证过程中最繁琐的工作,是转账、记账。最难以进行的工作,是远距离的大量信息传递。这些工作,统统由国家负责。因转账需伺服的专用设备、网络系统,这些费用,全由国家承担,公民不必租用网络。如公私拥有信息传递器械,会使查询工作快速进行,节省交易时间。

采集私财增减信息,会给公民带来一些不便,但做好公民思想工作,不是很难。如公民意识到财产增减信息封锁状态是产生犯罪的土壤,于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关,会积极配合,绝不反对。况且传递信息,也是举手之劳,非如摘星揽月般艰难。公财的信息采集,与已往的记账活动类似,因而不会对公有单位造成严重影响。难以“说服”、恨之入骨、极力反对者,定是犯罪分子,实施财产认证,就断了他们的财路。

传递财产增减信息,确会增加一些麻烦,但不能厌烦,因财产太重要,财务管理太重要。如怕麻烦,不对财产增减进行严密管理,由此引起的麻烦,将更加麻烦。避免小麻烦,招致大麻烦。大量犯罪事实充分证明非常麻烦、非常多的麻烦的存在。财产认证,是用一般的麻烦,避免非常的麻烦。用较小的麻烦,就能换来财产、人身安全、就能给犯罪分子沉痛打击,麻烦也值得。

认证机构不怕麻烦,不怕公私财产变更次数多,更不怕公私财产多,怕只怕财产增减不正常。

第六节 财产认证的证据作用

证据是诉讼的“生命”,无证据,就不能确定罪与非罪,就等于无案件。立案、侦察、公诉、审判,都离不开证据。执法机关与犯罪分子,原告与被告,打的都是证据战。

证明犯罪的方法很多,证人证言、询问笔录、当事人的陈述、痕迹鉴定、赃物等,都是证明犯罪的方法,但都有难度。

用赃物证明犯罪,因物品的相同性,会给辨认带来困难。就是不同之物,又有谁能分清呢?财产是劳动作用于物质的结果,谁都可采一蓝蘑菇、逮一只野兔。如每人都不能证明这些财产是自己的劳动成果,那么这些东西就难以确定为谁所有。交换的东西更难确定了,因多数人都有购买的权力,几乎人人都有购买的能力。购买的东西以前为谁所有,现在为谁所有,有时很难分清。用物作证,有假冒的可能,有张冠李戴的可能,有损坏的可能,有销毁的可能,有转移的可能。

证人证言,有时是真实的,有证明力,有时是谎言,无证明力,甚至起反作用,干扰、破坏案件审理。

用痕迹作证,有采集难的可能,有伪造的可能,有被破坏的可能,有相同的可能。如足迹鉴定,有相同尺码的鞋子,相同的体重,基本一致的走路姿势,都会使鉴定产生困难。有时还因地质复杂,难以形成痕迹。

因痕迹的采集,都是犯罪后进行的,有不及时的情况,有同一现场遗留多人痕迹的情况,这就扩大了可疑对象。有自然破坏的情况,如风雨会使痕迹模糊,或彻底消失。作案现场可以破坏,可以转移,这些都会给案件侦察、审理带来困难。另外,还有和犯罪分子争时间的情况,不能及时收集证据,就会丧失良机。所有证据的采集,都是案件发生后进行的,不可能预先进行,是“后手”。

有些人,工作初期,并无犯罪的企图或机会。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和贡献的增大、或面临调离,可能产生侵吞公物的意图。一些新上任者,也可能对前任创造的大量财产,垂涎三尺。那么,这些人便会篡改以往所形成的财产增减信息,使那些“往事”,变成“新事”。财产认证,在未产生案件之前,就已采集了证据,是证据的预制,属于“先手”。这些证据,由国家掌握者,即已形成“往事”,便具有不可更改性,使新产生犯罪意图的人,对那些“往事”,“无可奈何”,“不堪回首”,“追悔莫及”,不敢轻举妄动。

因受认证机制的制约,无法采集或很难采集的某些信息,使其难以产生,也不存在后手的问题,沉着、冷静就能应付一切。

财产认证,不但是财产所有权的证据,同时还是某些活动的证据,如冒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使用财产进行破坏活动等。

某人的自行车被盗,当失主发现后,会用法律的手段主张权力。如盗与被盗都不能证明自行车的所有权,双方就会产生争执,还可能有第三方或第四方来主张权力。主张权力者无充足的证据排除他人,那么,这辆车就有了许多的假设对象,从而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

认证机构采集的财产增减信息,是最完备的证据。购买一辆自行车,会产生十二项信息,确定自行车所有权,必需与这些信息对应,才能被确定。

  1、财产增减活动的信息

  2、财产增减关系的信息

3、财产增减时间的信息

4、财产增减地址的信息

  5、财产增减种类的信息

  6、财产型号的信息

  7、财产外型的信息

  8、财产价格的信息

  9、财产增减次数的信息

  10、财产总量变更的信息

11、财产增减类型信息

12、纳税信息

由于认证机构的参与,使财产增减活动更加规范,使财产增减信息增加,从而形成较长的信息链。交易活动的每一环节,都是增减者与认证机构互动的结果,都是一种有机链接,脱掉一节就会失去关联。如无认证活动,其信息就会减少、丢失,甚至被伪造、封锁,证据链就会缩短,或无法形成证据链,从而减弱或彻底失去证据作用。

购销者不在同一区域的,就有两个认证机构参与,从而使信息扩散的范围增大,使证据链进一步延长。

不确定的对象无限大,被确定的对象无限小,确定财产为谁所有,才能准确。只有其中的一项或几项信息相对应,如时间、型号、或品牌等相同,但其它项不同,不能确定所有权。必须与十二项完全相符,才能被确定,最大限度的排除无权者。

                    第七节 数据汇总功能

数据汇总,以县市或地区为单位。把每天发生的增减额,进行一次汇总。数据汇总职能,即不但使单位和家庭财产有量化,认证机构也有量化,国家也有个总量化。认证机构的量化,既可以掌握经济增长规律,又可监督认证机构的工作是否严谨,包括认证机构账目是否准确,有无弄虚作假活动,能有效震慑、阻止职员搞阴谋活动。这一认证机构货币的减少,必是那一认证机构货币增加的结果。货币总量不会因公私财产的频繁增减而改变,它必是一个定量。国家货币总量,无论增多或减少都是认证机构工作失误或非法活动的伴生。

汇总时间,暂定于零点至四点。此时财产增减活动较少,便于汇总。再则,公私财产增减,有认证机构担保,可以滞后或超前。如乘坐出租车,乘坐者可以消费,出租者可以暂缓增加收费,等待增减时间到来。因乘客已签支票,就是增减活动的证据,就是增减关系的确立。或双方认证机构暂虚拟一组数字,造成假象增减,待到增减时间,再为其恢复实际性增减,而这不会给认证机构或增减者造成任何影响。

 第八节 财产认证机构与其它机构的区别

民事公证,公证范围广泛,任何事物都可公证。公证机构虽属于国家行为,但其宗旨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之上,不要求,不强迫,带有被动特点。无申请者,无论事情多么重要、多么需要公证,公证机构都不会主动、强迫其公证。需公证者,不受辖区限制,可任意选择公证机构。公证活动,是有偿服务。

产品认证,具有行业特点,是某些行业为保证自身信誉和利益而采取的措施。产品认证,是向广大用户做出的质量承诺,带有宣言性质。产品认证只针对物,不针对人。有些产品需认证,有些则无必要。

产品认证,是技术规范的范畴,它调整的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规定人如何使用自然的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地利用自然。违反技术规范,会招致自然的惩罚。

财产认证,无论数额大小,无论增减者是否需要公证,必须认证,是强制行为。财产认证,不但是增减活动的证明,同时是财产为谁所有的确认,是所有权的赋予。权力的赋予与消除,只针对增减双方,增减活动的证明则针对全社会。

财产认证,受辖区限制,不能随意选择。财产认证是无偿服务,无论数额多大,距离多远,都不必交纳任何费用。  

财产认证,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违反社会规则,会招致来自社会的惩罚。

                   第九节 认证机构的设置

  国家设财产认证部。

  省市设财产认证厅。

  县市设财产认证局

乡镇设财产认证中心。

居委会、自然村设财产认证所

部队、工厂、大型商场、车站、码头、列车、交易市场以及其它交易活动较频繁的地方,设置分支机构,形成财产认证网。

              第十节 认证机构工作程序

1、交易

假设甲购买乙一台价值2000元的电视机,由甲制作一式四份(复写)支票,把一、二份给予乙。乙把第一份作为自家记账凭证,把第二份传递到乙方所属认证机构,乙方认证机构把其作为乙增加货币减少电视机的记账依据。由甲向所属认证机构传递减款信息(包括数额,划向何方等事宜)。甲方认证机构依据信息,从甲方账户减去2000元,并以信息的形式反馈到乙方认证机构。乙方认证机构采集到反馈信息后,给乙方的账户增记1900元销货款(假定税率为百分之五,代扣100元税款)。甲把第三份支票作为自家记账凭证,并把第四份传递给所属认证机构,作为记账凭证,使甲方账户减少2000元货款,增加一台电视机。因购物而产生的信息,被甲乙双方和认证机构同时采集,形成三维三角形的态势,从而形成链式机制。

财产发生其它形式的增减,其程序和交易程序类似。如发放工资,由单位出具支票,并传递给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将支票表示的工资数,从单位账户转向职员账户,使家财增加、公财减少,完成一次财产认证。

2、评估

珠宝、工艺品、大型建筑、较贵重的旧物、知识产权等,须经认证机构评估,以确定其价值。防止行贿受贿者用贵重物品冒充一般物品,使家庭财产变相增减,达到行贿受贿之目的。

3、审查

继承、赠送或某些无增减对象(动植物的养殖、销毁、抛弃、丢失)的财产变更,须有第三者的证明资料,并经认证机构审查,以确定增减理由是否成立,活动是否真实、合法。

废品的销售,可自由进行,但应限定数额,或追查物品的来源,防止受贿物资变相流入市场。

  4、点验

认证机构定期对公私财产进行的捡查(时间待定),以查看登记是否准确,有无漏登,谎报行为。

5、侦查

不定期对公私财产进行的检验。在得到单位、公民可能持有非法财产的情报时,才进行的活动。

 第十一节 可利用、改造的信息器械

电话、电脑、互联网等设施,已被广泛应用。财产认证机构或财产增减者,完全可以利用这些器械和设施。

移动电话小巧玲珑,携带方便,且功能越来越多,越来越普及。它可录像,录音,通话,发短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很多新型手机不断面世,或正在研制之中。由濮存晰代言,恒基伟业耗资4亿,历时五年,倾力研制的商务通隐形手机F8,已隆重上市。它除具有一般手机所配置的功能外,还配置了独有的隐形功能,如短信内容绝密、通话记录隐形、改变来电显示、机主随需隐身、丢失后内存资料返回等,为商业人士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摘自常熟律师维权网)。这样的手机,或稍加改造,既是财产认证的专用电话。可以预料,优良的移动电话,将是财产认证中的主要工具。

每部移动电话的开通,不但会被通信部门确认,同时会被财产认证机构确认,因购机款或入网费,以被认证,这将保证传递信息者的真实性。通话时,每一号码,只适用于一部电话,亦即等于专人专用。号码可预先储存在所属认证机构,以有利于认证机构识别、接收信息。

台式电脑,需要侍服的专用电源,一旦停电,就无法传递信息。当遇到停电,或无电脑、网络使用权时,可以使用固定电话传递信息。

无信息传递设施者,可利用销售方或认证机构设置在销售场所的专用设施传递信息。如难以利用这些设施,或者小额交易,双方还可协议暂不向认证机传递信息,先消费,等到交易完毕或适当时机,把支票传递给认证机构(申报财产及其增减活动的必须步骤),而后认证机构再根据支票转账。

如设置专用网络,研制专用信息传递器械,会使信息传递更迅速、更规范、更安全。当前,可采取专用和通用混合使用的措施,尔后逐步过渡,以节约资源,并早日实施财产认证。

传递信息的费用,微乎其微。用移动电话发一则短信,通信部门需六次动作:电话位置侦测、接受发送信息请求、通知发送人信息已发出、传递到指定人员、到达后确认、通知发送人发送成功。这多过程,仅需一角钱。这一角中,还包括很大利润。目前,网络一天的租费是2元人民币(沧州市05年收费标准),还可进一步降低。假设利用网络玩4小时的游戏,其信息量将大于一个家庭一年的财产增减信息量。使用网络一昼夜,又能传递多少信息呢?尤其是文字和数字,几秒钟就能传递数十万字。认证机构拥有专用网络后,信息传递的成本,还会不止一倍降低。这样低的费用,国家完全可以承受。

小额交易,可采取刷卡技术。如乘车,好不容易挤上了车,来不及也不方便签支票或传递信息,故可应用刷卡技术。

磁卡的应用,需要行业的统一,公交行业可做到,其它则很难。如餐饮或其它服务性的行业,属于公私混营,难以统一。遇到这样的问题,可采取小额代用券的方式,加以解决。但应严格限制使用数额、时限、范围。

磁卡,也可加以改造,应用信息理论,把它设计成适合财产认证的模式。如每刷一次卡,通过接收器械,把交易者有关的信息,自动传递到财产认证机构。当然,这只是一种设想,能否实现,还需要很繁琐的实验,加以论证。

                  第十二节 专用软件的研制

计算机最突出的特点是程序的预制与应用。每一部门,都有自己的应用程序。程序化的操作,能有效地预防错误命令的输入、执行,并便于操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财产认证,也应开发自己的应用软件,使财产认证工作,达到全面规范化。

软件的研发,可以实行三结合的策略,财产认证机构人员、软件专业人士、执法部门共同参与。以保证程序的实用性,专用性、合理性。                     

                 第十三节 身份确认措施

  一、面貌验证                    

大额、重要、或者双方约定之交易,以手工制作的信息为准,在成交之前,亲自传递到认证机构,认证机构采集到这样的信息,才允许交易。也可在出发之前,预先向认证机构传递模拟信息(亲自到认证机构声明去何处、购买何物、动用资金的大概数额等事宜),而后再去购物。如遇临时大额购物,来不及协议,还可委托直系亲属到认证机构做口头或书面说明,以确保划款指令的真实、及时。

基层认证机构和财产增减者,预先建立了隶属关系,为确保认证工作的安全性,双方应不止一次进行会晤,以增加彼此的熟悉度,形成“面孔认证”。这样,就能避免认证机构的职员执行非法减财的指令,确保万无一失。

  二、物品投递

为防冒用支票,可增设或委托专门机构、人员,进行物资投递。交易意向确定后,销售者不必直接或现场交付,而是替购物者托运。托运部门或人员将商品投递到购物者辖区的财产认证机构或购物者的居所,购物者等待、或到指定地方认领,保证谁花钱,谁得物。投递者不但负责运输,还能起到证人的作用,加大了证明力,使财产的去向,具有不可否认性。

物资投递,只限于数量大、价值高的物品。急需之(餐饮、御寒、医药等)物品,不能采取托运措施。

在实施财产认证之前,较多或较重的物资,也多采取托运方式,直接携带者很少。例如购买一台电脑,通常由销售方负责运送,并安装调试,只有完成这些工作,才宣告财产增减活动结束。所以,财产认证中的托运,并无不便,和往常基本一致。

目前,已有许多人专门从事物流业,这也是大工业化影响的结果,社会进一步分工的结果。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物流量必然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争抢这个“肥缺”,可想而知。

三、数字认证

目前,数字认证已研制成功,使信息的传递,具有秘密性,不可否认性,不可更改性。由于它的科学性,许多领域,已采取了数字认证措施。数字认证,是网络发展的衍生物,是网络盾牌。财产认证,可借用或借鉴数字认证的科技成果。

采用数字认证科技,便形成复式认证机制,即认证的认证。

四,传统的密码方式

财产增减者,可预先设置一组密码,当需要减少货币时,将财产增减信息和密码,一并传递到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接到划款信息后,首先看密码是否正确,而后在划款。

五、其它方式

指纹、字迹、印章、身份证,音像辨认等方法,皆属身份确认范畴。(详见第八章第十三节)

以上措施,根据具体事件,可并用,也可选用。

                   第十四节 账簿设置

每一独立核算的单位或家庭,应设账户。多个成员组成的家庭,合用一个账户。

  账簿应为制式、数据相同的正副本。正本由认证机构掌握(以作认证依据),副本由单位、家庭掌握(以作核算、决策依据)。

  某些单位,涉及投资决策、预算、决算、利润分配、资产分割、资本组合、纳税、积累、种类划分、分支组织、增减顺序(如工资发放,原材料购买的先后顺序)等事项,已不只是简单的财产增减,因此,应依据副账复制分账。分账可是一本,也可是几本,只要条件允许或需要,可人均一本。

具有商品生产、销售资格的私企(包括个人、合伙人、股份制)应设分账。鉴于一般家庭的特殊性,不必设分账。

正副账簿应注明持有者的名称、设置时间、管辖机构名称、账簿序列号。

                     第十五节 会计配置

  单位和家庭,设正副会计,

正职会计,由认证机构职员担任。因其工作(相对于企事业会计核算内容)涉及范围较小、工作量较少,一人可兼管数个单位或数十个家庭。

单位副职会计,可由内部员工担任,可任人唯亲,可临时招聘外部人,甚至决策者也可兼职,何人担任,并无不良影响。因副职会计的工作,只是支票的粘贴,总量的变更,近似于流水账,因而副职会计,不必具备专业技能。

家庭副职会计,由家庭成员担任,可实行终身制,可随时更换,可一人担任,也可家庭成员共同担任。具有小学文化者就可胜任,甚至孩子们也能临时充当会计。如小学文化也不具备,还可请亲朋好友暂时代理。只要无丢失财产增减信息的现象,其工作态度好坏、字迹是否美观等、记账是否及时,皆非关键性问题。

负责分账的会计,因其工作的复杂性,则应具备专业技能,才能胜任,并应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十六节 记账要求

副职会计,无制作正本账簿的资格和权力,只有更新副账数据的权限。

财产增减者采集的信息,不能为所在单位或家庭独有,而是公有。本单位或私家保存的信息,只不过是“存根”,是复印件,是附属、次要的,传递到认证机构的,才是主要、正宗的。

财产增减信息,与其说是财产增减者制作,不如说是被认证机构“雇用”,是在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办事,是在为认证机构服务。为认证机构服务的同时,也为所在单位或自家服务。不首先为认证机构服务,便不能为单位或自家服务,掌握的财产增减信息,便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

正、副账记录方式,可不分科目,只是简单的财产增减记载。承载的信息,统称财产增减信息。

分账记录方式,可自行决定,科目可细分,以便于核查。分账承载的信息,统称会计信息。

单位副账、分账数据的更新时机,自行决定。

家庭副账,可每发生一次财产增减,更新一次数据,也可发生数次增减,更新一次。甚至可几十日、乃至一年更新一次。

基层认证机构掌握的正账,具有法律效力。记账方式,也有别于副账和分账,采取手工和电脑双重记录措施。公私财产每增减一次,将账簿数据刷新一次。并定时或定数(时、数待定)将公私财产变更情况,以信息的形式,通过网络,上报备案。

上级认证机构采集的备案信息,属于纯粹的数据形式,可用机械打印,不必手工誊写,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节 管辖:

  无论职位高低,无论哪一民族,凡是具有财产增减能力的公民,皆属被管辖的对象。

财产增减者与认证机构的隶属关系,按属地原则。行政辖区变更,隶属关系跟随着变更。临时外出人员,隶属关系不能变更。

异地经商、办厂者(不包括个人生活消费),因财产增减活动频繁,可取得当地认证机构的临时隶属关系,以减少跨地域的信息传递。

财产认证机构隶属于何部门,由国家决定。             

                     第十八节 其它规定

公私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允许挪用、占有,损毁。认证机构的工作,是义务劳动,除没收非法财产、代扣费、税外,不收手续费或其它费用,坚决杜绝雁过拔毛的现象。

认证工作,关乎国计民生,因而是非常重要、严谨的工作,不允许有丝毫差错。因此,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财产增减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民有增减财产的自由,只要其活动合法,并遵循预定程序,任何人不得干涉。

  2、认证机构必须及时为单位、公民转账,记账,不得无故拖延。

  3、单位、家庭、基层、上级认证机构,单方无权删改账目。确需删改的,须增减者和认证机构三方参与,防止弄虚作假。

  4、公私货币,由认证机构掌握,发生增减,由认证机构以转账方式进行。

5、正副账簿和支票的格式、种类、由国家统一设计、制作、发放,任何人不得私自印制。

支票填写的内容,由认证机构统一规定。使用时,须印章、按指纹、或印照片。已经落印、填写,它就具有时间、对象锁定的特性,不能二次使用。

6、处罚:公私发生财产增减,须按时传递财产增减信息(时间待定),超时将受罚。隐瞒不报、来源不明、私自交易之财,按非法财产处置,情节严重的(情节待定)还应负刑事责任。没收、处罚由县级以上机构批准,基层机构执行。

                     第十九节 其它事项

  1、账簿安全

信息器械的发展,日新月异,性能不断提高,但其安全性始终是令人担忧的问题。

计算机病毒能使计算机瘫痪,从而丢失、破坏储存的数据。况且计算机本身也会越用越旧,不知那天就会报废。使用者也可由于操作不当或有意毁坏计算机。

实施财产认证,以货币为标志的财产,由认证机构保管,以实物为标志的财产,虽由拥有者保管,但无国家的证明,等于非法财产,这样一来,等于把财产全部交给了认证机构,一旦机械出现故障,万贯家产岂不毁于一旦?允许人有这样的担心,不允许认证机构的工作出现那样的差错。

财产认证以电脑、网络为技术支持的手段,并不是只依靠电脑、网络。网络只不过是快速反馈财产增减信息的手段。

认证机构采集的财产增减信息,以人工纪录为主、电脑储存为辅、正副账簿相对应、上级认证机构备份等多项措施并举。副账丢失、损坏,正账及上级备案资料将是公私财产的证据,以便及时为单位、家庭补建新账,使单位、家庭不能因损毁、丢失了账本,就丢失财产。一旦认证机构损毁正账,副账和上级备案资料,就是补建正账的依据,以使认证机构能继续开展工作。

采取备案措施,就是为了拉大财产增减者、基层认证机构、上级认证机构之间的距离,促使信息大范围扩散,以防止人为或自然灾害的破坏。财产增减者和各级认证机构,不在同一地域,同时损毁账簿的概率极小,除非大范围的天塌地陷、洪水泛滥、战争等仅平人力难以避免的灾难时,才可能出现同时毁坏账簿的事件。一旦出现这样的事件,不仅账本被毁,财产、人身安全皆无保障。到那时,既使保存了账本,又有何意义。

由于财产的重要性,国家才认真地采集财产增减信息。凭现代的信息设备和技术,完全可用机械完成采集财产增减信息的任务,但为确保财产增减活动及信息的真实性,仍沿用(增减者)亲手签字、印指纹、(认证机构)手工誊写的传统方法。目的就是保证证据的力度与财产增减活动的严肃性。避免如使用电子借记卡那样的错误,存款被盗之后找不到蛛丝马迹。

2,隐私权

公民具有多种权利,隐私也是权利之一。隐私包括许多方面,如身体缺陷。

身体缺陷需治疗时,会涉及买药或手术问题,那就是一定意义上的暴露,有病不讳医,不能因怕暴露而放弃治疗。治疗时,了解情况者是医务人员。认证机构的职员,只了解药物种类,财产增减数额,不了解临床情况。

非正常性关系,不属隐私,因而不在保护范围。其它涉及隐私的问题,可能与财产认证无关。

  3、自由与规范

  人类文明以自由和尊严为基石,无自由和尊严,就无文明。但是,自由必须是有限制的自由,否则自由必遭践踏。所有的法律、规章制度都是自由和尊严的沃土。

  所有的财产增减皆需认证,公民似乎很不自由,但劳动果实被侵犯,甚至生命受威胁,才是尊严和自由的最大丧失。当财产被剥夺时,数额较小,会给人带来烦恼,数额较大,会给人带来痛苦和生活质量下降的巨大影响,数额特别巨大,会给人带来痛不欲生的精神损害,或无法生活的巨大影响,有时还会伴发凶杀案,这时尊严和自由又在哪里?一天不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压下去,就无安宁可言,就无自由可言。向认证机构传递信息虽需动作和时间,失去了一定的自由,但这是必要的。失去了较小的自由,保证了更大自由。有所得,必有所失。用较小的失,换取较大的得,其比例关系一定要搞清。

  4、保密问题

由于财产认证的特殊要求,公私财产数量、种类,须详实记载,会有人担心财产数额、配方泄密。

财产认证是国家行为,财产种类、数量只限于所属认证机构知晓,其它公民并不知道,其他认证机构也不知晓,公开的范围有限。

专利在登记过程中,必须把配方说明,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公开。财产认证与专利登记有共同的特征,都是国家收集详细信息的行为。不怕专利登记,难道还怕财产认证?

公私财产增减信息,未经增减者允许,不允许扩散(执法单位除外)。发生交易时,有了解对方资质的权利,但应以发生的交易额为限度(即是否有偿还能力)不应把对方财产总额暴露给对方。财产总量、种类只向认证机构公开。每次财产增减的数量、种类、时间等信息,只允许参与者采集,凡未参与增减活动的人员,不得采集。对于无关人员,家财及其增减信息,将被认证机构永远封锁。

                    第二十节 存在的难题

1、以物易物的小额交易不易控制

少数人用实物交换,并不影响大局,在财产认证之前,也有这样的行为。张家用一篮豆角,换李家一筐茄子,或互相赠送,人们不以为这有何不妥,反以为是邻里间最具人情味的举措,是纯朴的乡情。况且,这样的行为不但不会影响国家稳定,却给人的日常生活增加了许多方便。所以,财产认证不必为这种类型的交换而忧心忡忡。

多数交易仍会采取货币购买的形式,只有少数的交易采取以物易物方式。因以物易物受诸多因素的限制,很难进行,有时不能进行。远距离、较多的实物交易,不但会使成本增加,搬运困难,且存在偶然性,增减双方必须非常幸运才能进行。之所以发明钞票,就是因以物易物不易进行。

2、生活用品交易,数量多、品种多、次数频繁,会给认证机构增加工作量。

随着超市的兴起,可采取集中购物方式,这就为减少传递财产增减信息(申报财产活动)的次数,提供了可能。再如电话费、水费,可以采取预存措施,不必每次通话、每用一方水,就进行一次认证,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乃至一年,进行一次认证,都是可行的。

3、少量的实物侵财案难以控制。

较大、较贵重的实物,难以非法增减。任何人都不可能行贿受贿一套房子、一辆汽车。即使是一枚很小的钻戒,也难以非法增减,它吃不能吃,穿不能穿,卖不能私卖。

较小的、一般的实物,便于隐蔽,便于消费,因而易被侵犯。

因数量小,不会引起失财者的愤恨。不能为得个枣,而绑架种植者。也不能因丢个枣,就大动干戈,定要分个是非曲直,至多是训斥或骂娘。常言到,瓜果梨枣,谁见谁咬。偷个枣,虽属不良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因而小偷小摸,属道德规范范畴,不属于法律规范范畴。如行贿一盒烟,诈骗一块手绢,偷一只鸡,摸一只狗,就认为社会黑暗,就认为犯了弥天大罪,就不能容忍,财产认证就失去了意义。未实施财产认证之前,这样的事例也难以杜绝,可以断言,万年之后,这样的活动也难以杜绝。

          第十一章 财产认证的意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6 9:21: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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