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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等劳动量交换”。
表面上看是“等效用量交换”,但实际上不是。
如果吃一根油条和吃一个包子的效用(或者说边际效用)相等,在市场上确实会导致油条与包子价格相等。但如果生产一根油条需要1单位劳动,而生产一个包子需2单位劳动的话,前述价格相等的局面就不会长时间保持,因为将会有更多的人放弃生产包子转而生产油条,直至油条供应量增加到油条的边际效用只相当于包子的一半,从而油条的价格也只等于包子的一半为止。此时,油条和包子的价格将成为“均衡价格”。
“效用价值论”的根本错误在于,他们只看到了“价格与边际效用一致”这个表面现象,而没有看到(通过决定产量来)决定边际效用从而决定价格的根本因素。只看表面现象是西方经济学的根本毛病。
说明:本人并不认同“劳动价值论”,此处的回答仅针对你的疑问。事实上,决定交换比例的因素有三个:既有“必要的劳动消耗量”,还有“必要的资金占用量”、承担的“必要的风险(经济风险和非经济风险)”。
另外说明一下:你的前一个问题马克思讲得很清楚了,是政治经济学里最基本的问题,不需要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