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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教师之家与经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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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1

今日“六一”国际儿童节,祝孩子们健康成长。

我在此谈一个与节日并不和谐话题,即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施以“暴力”即“打孩子”有时也是必要的。

记忆我小时候最深刻的的有三次挨打:一次私自跑到河里去玩;另一次是借口上学,在外面玩了一天;还有一次则是涂改试卷,将75分改成了95分。这三次打后疼得不敢轻易坐板凳。另外,其它诸如欺负小同学告状的上门、不完成补置的作业也是会挨打的。如果错误较轻微,则须面壁思过,(面对墙)每次半小时至2小时不等,规定时间到后,即到家长面前“检讨”与“保证”。我到现在仍记得家长对我的教育,而且感谢这种教育,正是它让我记住了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事是绝不能做的,记忆深刻——这是我能健康成长因素之一。

挨打——如果造成软组织挫伤,这就属于家庭暴力,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但我以为,必要时,施以这种体罚也是必要的。尤其在学校不能体罚孩子时,家长补上这一“课”,让孩子长长记性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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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 08:44:00

没有好和坏,不过从人权的角度,好像不大合适,从中国已往的角度,有“棍棒底下出孝子”之说,个人认为,惩罚是必要的,但是不能诉诸于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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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 10:28:00

惩罚是必要——包括诸于“武力”,这当然要把握个“度”,即疼而不伤,别不疼不痒的。

对孩子,完全靠讲道理他并不会十分明白,打打屁股,记忆会深刻得多,我想,现在的成人中间,没有挨过家长打的应该是罕见的,但这些孩子们决不会因此而记恨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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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 10:44:00
常有人说好孩子是“夸”出来的。但我认为对犯重大错误的孩子进行必要的惩罚是非常必要的。惩罚也就是对孩子的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使错误行为得以遏制。如楼主所说的1、可能造成生命危险的;2、重大撒谎行为;3、欺骗造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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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 10:54:00

个人来说不太赞成体罚,对小孩子进行行为塑造有很多方法的,没有必要采用这么极端的方法。

再说惩罚也不等于体罚,还有很多方式,比如剥夺玩具,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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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 23:40:00
教育要以引导为主,因材施教才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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