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六一”国际儿童节,祝孩子们健康成长。
我在此谈一个与节日并不和谐话题,即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施以“暴力”即“打孩子”有时也是必要的。
记忆我小时候最深刻的的有三次挨打:一次私自跑到河里去玩;另一次是借口上学,在外面玩了一天;还有一次则是涂改试卷,将75分改成了95分。这三次打后疼得不敢轻易坐板凳。另外,其它诸如欺负小同学告状的上门、不完成补置的作业也是会挨打的。如果错误较轻微,则须面壁思过,(面对墙)每次半小时至2小时不等,规定时间到后,即到家长面前“检讨”与“保证”。我到现在仍记得家长对我的教育,而且感谢这种教育,正是它让我记住了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事是绝不能做的,记忆深刻——这是我能健康成长因素之一。
挨打——如果造成软组织挫伤,这就属于家庭暴力,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但我以为,必要时,施以这种体罚也是必要的。尤其在学校不能体罚孩子时,家长补上这一“课”,让孩子长长记性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