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健全的制度才能解决所有我们面临的丑陋或者无奈的不公,其基础应该是:
1.包括土地在内产权的私有,权利主体决定其变更;
2.包括财产权在内的人权的天赋和不可侵犯;
3.个人保障自己人权的权力不可侵犯;
4.公平和正义关键在于过程(程序),对最终公平的追求必须有限而且目的只能是为起始公平;
5.基于对公平或者正义的追求对1、2权利的限制必须经过被限制者的同意,而且必须有限;
6.合作、协商替代暴力,暴力始终只会意味着暴力;
所有上述制度基础就是保障一个社会个体健全发展的基础,个体对幸福的追求必然意味着从个体自我意愿出发的合意交换的市场经济,权利的保障只能意味着民主社会——没有了超然的、绝对的权力,个体对幸福的追求必然意味着诚信的合作,个体的幸福也意味着他可能将所有看到的不幸视作不公,也意味着他自己或授权社会消除这种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