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hazi在2007-6-8 14:55:00的发言: 热烈欢迎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姚先国教授
姚先国教授将于6月20日上午10点应邀在浙江大学接受论坛在线访谈并开通学者专栏,姚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经济理论与经济体制。欢迎论坛网友就此机会与姚教授就感兴趣的学术问题开展交流,对于提出有价值问题的网友,每贴奖30-100论坛币。
姚教授简介:
姚先国,男,1953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系,获硕士学位。1985年至1987年在德国慕尼黑应用科技大学企业经济系、慕尼黑大学国民经济系进修。
现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评委,全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劳动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江万龄国际经济与金融投资研究中心副理事长、浙江大学劳动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浙江省经济学会会长等职。熟谙英德两门外语,曾在十余个国家访问、讲学或参加国际会议。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经济理论与经济体制。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项目7项,出版著作17部,在《经济研究》、《中国工业经济》、《管理世界》、《Applied Economics》等国内外杂志上发表论文150余篇,研究成果多次获省部级奖励。自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1997年起被评为浙江省跨世纪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同年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2003年度被评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
姚教授简历: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10431-1-1.html&page=3
姚教授你好!
我拜教的是 请你评判: 在商品经济的范畴里,是否存在劳动等价交换的形态?
目的: 拜望你能承领申请立项开展劳动等价交换之形态的商品经济理论研究!若此,还望能你在此帖告该研究之进展。谢谢!
附:
- 忠东认为“不可能找到”实现劳动等价交换(或消除社会成员间非劳动收入差异)的办法,而以之推断(在商品经济的范畴里)根本不存在劳动等价交换的形态(此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9年第3期«新型等价交换:一个新的乌托邦——经济学中的林子力现象研究»一文)
- 可就我看来(在商品经济的范畴里),存在劳动等价交换的形态。只不过目今还没有拜请到在经济学界够份量的职业研究者的注目揭示而矣!
- 我们所曾提出还存在一个劳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形态,正是基于以“自然资源公有公益制度和生产工具劳动信贷制度”为构架的商品经济体制而言的。换句话说,就我们看来,以“自然资源公有公益制度和生产工具劳动信贷制度”为构架的商品经济体制具有消除社会成员间非劳动收入差异的作用(是我们所找到的实现劳动等价交换的办法)。
- 我们何以说以“自然资源公有公益制度和生产工具劳动信贷制度”为构架的商品经济体制具有消除社会成员间非劳动收入差异的作用呢?因为(按我们的归纳),社会成员间的非劳动收入来源只有两个,一是自然资源, 二是生产工具(这里的生产工具指有关除自然资源外的客观劳动条件的概括); 而公有公益(即陶渊明的不纳赋税)制度具有消除社会成员间由自然资源所导致的非劳动收入差异的作用,劳动信贷制度具有消除社会成员间由生产工具所导致的非劳动收入差异的作用。是故......
- 关于劳动信贷制度具有消除社会成员间由生产工具所导致的非劳动收入差异的作用,在这里我就将现实社会成员分为三类来解说一下:
一类是富有生产工具者: (释略);
二类是自足生产工具者:其所拥有的生产工具只能足够自己所需;
三类是缺乏生产工具者: 因缺乏生产工具而不得不受雇于富有生产工具者。
而劳动信贷制度则在于为缺乏生产工具者提供所需生产工具之必充的信贷额度,从而使其转变为自足生产工具者。由此,在建立了劳动信贷制度的社会里,就不再有缺乏生产工具者。这样一来,因再没有受雇于富有生产工具者的缺乏生产工具者,而导致富有生产工具者所富有的生产工具丧失了原先能带来非劳动收入的作用(即: 富有生产工具者也就只能成为自有生产工具者了。换言之,道理在于: 在没有被剥削者的社会里, 是不存在剥削者及其剥削的)。是故,我们认为,劳动信贷制度具有消除社会成员间由生产工具所导致的非劳动收入差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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