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我们一起考虑一下,在现行常见的货币理论中,交换媒介只是货币的一个职能。为什么注意到了交换媒介的职能,却没有把它作为本质,而只是和其它几大职能并列呢?
换句话说,信用到底是货币的职能,还是货币是信用的职能呢?
我个人以为,虽然一般而言,标准的西方经济学教材是不大直接讨论货币的本质,但常见的“一般等价物”理论可以用单一的东西比较好地解释货币的几大看似不相关的职能。所以把这个东西当作“本质”也无可厚非。
“货币信用”说相对不能够很好地解释很多经济现象,比如,尽管这个比如可能不是很贴切,就是货币是一种信用,那么价格,也就是用货币表征的“价值”(暂且先不讨论关于“价值”的更深入的问题),到底是如何决定地呢?
但是“一般等价物”理论则在“价值”的简单信条下,较好地解释“货币信用”的问题。
基本上,问题就是这样。
你的说法没什么问题,充分强调了货币信用的一面。但要说这就是本质,恐怕说服力还不够。
个人意见而已,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