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思维理性和行为理性
内容摘要:任何的改革都伴随着制度的变化。思维理性既改革者用理性的判断和思维根据客观现实,合理的配置资源,制定一系列的制度,以求达到改革主体的效用最大化。行为理性是首先具备了思维理性中在客观现实的制约下寻求效用最大化的目标,然后根据社会中权利构成,改革者在改革主体中的权利大小及改革所需要的的意识形态与改革主体文化的差异等,合理的改进自己的制度,以求达到改革最大程度上实现主体的效用的最大化。本文将对在改革过程中思维理性和行为理性的可行性及其与改革的关系等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改革 思维理性 行为理性
任何一个改革都伴随着制度的变化。改革者根据客观现实,合理的配置资源,制定一系列的制度,以求达到改革主体的效用最大化。假设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任何的判断和思维都是理性的,都是为了改革后这个主体得到最大程度上的改良,即在客观现实的约束下寻求效用最大化。这就是我要谈的的思维理性及其目标。而行为理性首先具备了思维理性中在客观现实的制约下寻求效用最大化的目标,然后根据社会中权利构成,改革者在主体中的权利大小及改革所需要的的意识形态与改革主体文化的差异,合理的改进自己的制度,以求达到改革最大程度上实现主体的效用的最大化。
事实告诉我们,仅仅用思维理性作为指导,而忽律了行为理性,目标的却往往难以实现,甚至比改革前更为糟糕。以下我将对遇到的阻力予以阐述:
利益与获得利益的渠道重新分配所遇到的阻力:
任何的改革都伴随着利益及获取利益的渠道的重新分配或调整,那么有一个或者多个利益集团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损失就成为了必然。而利用权利,势力等维护自己以得利益及继续获得利益的渠道又是每一个利益集团与生俱来的本能。因此受损的利益集团为改革带来阻力就无法避免,并且受损利益集团的博弈能力越强,为改革代理带来得阻力就越大。
这一问题在北宋的改革家范仲淹的改革中应该可以得到证明。范仲淹所生活的年代正处于宋朝由盛转衰的时代。内吏治腐败,国库空虚,社会危机激化,起义之声四起;外又有辽和西夏的时时进犯。由于范仲淹以前的功绩和才干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全国上下逐渐达成这样的一个共识:只有范仲淹的出面,才能使国家走出危机。由此范仲淹得以受到仁宗的重用,出任参知政事(即副宰相),并向仁宗提出了史上有名的新政纲领《管手诏条陈十事》(1)。仁宗只对“修武备”提出再议后其余九条立即颁布实施。新政实施初期,由于效果明显,并且没有触及到利益的分配,得到了全国上下的一片称赞。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新政中的明黜陟(官员的提拔制度),精贡举(科举改革),抑侥幸(制止荫官)等条目严重影响了朝中众官员的利益及其权利。那么一场包含权利,利益,阴谋的争斗就无法避免。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当一个良性的改革所遇到的受损利益集团所遇到的阻力时,受损的利益集团为保护自己以得利益和获得利益渠道所采用的理论是经不起逻辑推理的,所以他们使出的手段往往是黑暗的,险恶的,针对博弈对方个人的。虽然封建社会皇帝的权利是绝对的,但他的权利还是要靠封建社会的官僚体系来维持和延伸。而且权利越集中,在决策者面前的利益表达就变的越为重要。并且由于当时的客观条件所致,信息的不对称是一个基本现实,皇帝即使了解到的情况也并不一定是真实的,这就对皇帝的才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毕竟不是每个皇帝都可以做到贤明,宋仁宗便是如此,所以当朝中以吕夷简为首的集团向仁宗上书称范仲淹等勾邦结派,欲谋反时,仁宗便对范仲淹等人起了疑心。就在此时,当激进的欧阳修得知此事后便向仁宗上了那首《朋党论》(2):党有好党与坏党之分,自己与范仲淹等结的就是善党,益党;而吕夷简等结的即为恶党。由于前朝历史原因,在当时结党在皇帝的思维里只会与谋反联系到一起。奸猾并深知官场规律的吕夷简等人当然不会承认自己再结什么党。而这就等于范仲淹等人向仁宗呈上了自己谋反的证据,那么范仲淹,欧阳修等人的被贬就再所难免,改革也就无奈的画上的句号。
范仲淹等人的失败在于:虽然他们的新政是符合当时社会发展,可以使国家走出困境的合理政治制度。但由于他们只考虑到了思维理性,而忽律了行为理性。既在改革中没有考虑到自己一方与利益受损集团的权利及博弈能力的差距,那么他们的失败也许就是必然的。
文化所带来的阻力:
“文化”是一个含义极广的概念,由于其内涵和外延的不确定性,导致对这一概念所下的定义,历来无法达成一致。而我们今天说的文化是:意识形态、精神产品、生活方式,包括人们的世界观、思维方式、宗教信仰、心理特征、价值观念、道德标准、认知能力,以及从形式上看是物质的东西等等。
改革的进行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都是具体的,他和处于这个具体的时间及空间里的人们文化的接触就成了我们无法回避的事实。思维理性追求的是被改革主体在现有物质条件下实现效用最大化,那他与改革主体固有文化的矛盾就无法避免。
这一问题在人们对于死亡的界定上便可得到证明。我们从古到今对于死亡界定的标准一直是心脏停止跳动,既心脏死亡。而在世界医学界处于权威的哈佛医学院对死亡却给出了新的标准:“可辨别的中枢神经系统活动”消失,既脑死亡。而新标准的提出首先遭到的是人们的怀疑,攻击。因为如果我们接受了新的标准就等于宣判了一些人的死亡,而我们现在的社会对于生命的尊重是不同与任何一个社会的。那么接受新的标准就像让我们杀掉一些人进行生命移植一样的残酷和可怕。在这个时候,就会有一些人去了解主动了解,当人们逐渐接受了新的更为科学的标准后,我们又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一个现实:无论我们认同任意一个标准,就等于宣判了一些人的死亡。而这个残酷的现实对于社会的伤害是不可忽略的。而无论是对社会的伤害带来的成本还是人们对于新的标准的怀疑,猜测,攻击所带来的成本,都要由我们和社会来承担。所以我们在选择脑死亡还是心脏死亡时会变的极为慎重,即使新的脑死亡标准更为科学,更为合理,并能为社会在其他方面带来收获。
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经济改革也可以证明。资本主义国家使用的市场经济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很好的证明了走资本主义道路,运用市场经济可以让我国走向繁荣和富强的道路,并且我们也已经选择了这条道路。但由于我们曾经受过资本主义的侵略和走过社会主义道路等种种原因。现在我们许多人的价值观念里,还是把资本主义和剥削,压迫,侵略,罪恶等联系到一起,可怕的是在代表着知识和理性的大学生中居然也有一些人持这样的观点。现实是我们现在正在使我们的经济制度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在经济制度已经先行一步后,我们的政治制度却缺乏相应的改变。而制度的落后与我们文化又是密不可分的关系。市场经济要求国家资金只进入民间资金不愿进入或进入不够的行业,可是我们文化中的官僚思想及其价值观念中国富民强与国库丰盈的等同却让国家资金在市场中垄断众多利润丰厚的行业,处处与民争利。二次分配是市场经济缩小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其第一个环节是通过税收等来实现资金的集中,但权利与金钱可以互相交互早已固定在我们的价值观念中,导致权利的寻租金钱对于权利的追逐成为我们社会中的现实,并由此行成了一个既有经济实力又有权利的利益集团对与税收制度的干涉。那么一个修正平等的税收制度的出台就无法成为现实。在资金的再分配过程中,有由于以上所提到的价值观念,官僚思想,利益集团等的原因,使我们对于公共投资的缺少,甚至把医疗和教育当作产业来发展,让资金的再分配严重畸形。二次分配便无法发挥其调整贫富差距的作用,这也是现在我们社会中的现实问题。
改革在于制度的变革及其意识形态的改变。而改革所要求的意识形态与改革主体文化差异又是基本的事实,那么改革主体对于新的制度的怀疑和攻击就无法避免。这用卡尼曼先生的《前景理论》(3)便可的得到解释:一是大多数人在面临获得时是风险规避的;二是大多数人在面临损失时是风险偏爱的;三是人们对损失比对获得敏感。当人们消除了自己的无知后,决策者便又陷入了这样的一个困境:新的制度效果明显,但因为改革主体文化中的意识形态与其所要求的意识形态的差异,使他具有无法克服的缺陷;而旧的制度虽然效果不是很佳,可是由于文化与其所要求的意识形态的契合,在理论上却可能达到完美。虽然意识形态是可以改变的,但又由于他具有群体性,系统性,历史性使他的改变在时间上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而且无论决策者如何选择,避免对社会造成伤害,将是决策者做出决定的一个重要的目标。思维理性指导的改革是通过合理的配制资源,运用制度以追求物质条件下改革主体效用最大化,其对于文化与意识形态的漠然就只能让改革步履维艰。
社会的进步就是通过改革是更优越更合理的制度代替已经不适合发展的旧制度,但是思维理性所指导的改革却往往陷入权利,文化的阻力所形成的困境中直到失败的到来。所以我我们将选择另一种理性所指导的改革,既行为理性。他首先具备了思维理性中在客观现实的制约下寻求效用最大化的目标,然后综合考虑到社会中权利的组成,文化与改革所需要的意识形态的差异,改革者的权利的博弈能力,以及改变和影响文化的能力,在以上条件的制约下,采用对制度的调整等手段,追求和改革主体的效用最大化。
行为理性指导的改革虽然无法达到思维理性指导的改革理论中的效用,但因为行为理性的无法实现,行为理性便成为了退而求其次最佳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李焘. 《续资治通鉴长编》[M] (第十一册第一四三卷第三四三一到三四四四页) 上海:中华书局,1985
(2)陈新选,杜维沫.《欧阳修文选》[M](第一四九到一五零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
(3)Daniel Kahneman ,Tversky .《前景理论:风险条件下的决策分析》[M] 现代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