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4161 20
2012-10-12
比如一个生产线,一个灌装工,一个装箱工,一人一天发100元工资,两人一共200元;
    灌装工造了台机器,机器一天还是灌这么多瓶子,装箱工仍然手工装箱——还是两百元工资,是机器(传给灌装工)和装箱工各一百呢,还是两百元全归装箱工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2-10-12 12:00:07
clm0600 发表于 2012-10-12 11:26
比如一个生产线,一个灌装工,一个装箱工,一人一天发100元工资,两人一共200元;
    灌装工造了台机器, ...
不要总是试图把话题扯乱,这个问题已经提出了条件,那就是工资不变,为灌装和装箱付出的工资不变!
    当企业把人工生产换成机器生产的时候,会因为成本下降而主动降价么?从现实出发好么?
机器替代人工是为了降低成本,但是并不会主动扩大再生产,销量不是因为生产方式的改变而改变的。


比如一个代工厂,和委托厂家谈好,灌装一瓶一元钱,装一箱一元钱;
    有了一定数量之后,代工厂使用自动灌装机灌装,装箱仍然是人工;
    代工厂会主动把灌装价格降下来么?

    显然不会,别的厂家还是一元,我为什么要降呢?
    那么这机器替代人工节省下来的灌装费用归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10-12 12:57:50
clm0600 发表于 2012-10-12 12:21
你把价格固定下来谈价值,这就没意义了。

你干脆用合同把世界上所有产品的价格都固定下来好了,亿万 ...
问题是明明是同样的东西卖同样的价钱,你却偏要把手工的卖100,机器的卖30,显然违背市场常识的东西作为前提来讨论,有意思么?

从现实出发是理论的基础,脱离现实空谈有什么意义?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10-12 13:30:07
clm0600 发表于 2012-10-12 13:04
但是现实并非你说得那样,机器织布出现后,就会统一市场,消灭手工织布,这才是市场常识。
1、就历史来看,机器统一市场确实是趋势,在某些行业已经部分达到目标,比如织布行业。在在很多其他行业,机器远远没有达到统一市场的目标,手工、半机械和机械化并存是市场常态。
    这是现实,仅仅看到某个行业的情况很容易犯类似马克思那样的错误。

2、一般来说,谈论机器是否能够创造价值,是暗含一个对比对象的,那就是在假设人工能够创造价值的情况下,看机器能否创造价值——当你把手工都消灭了的时候,意味着手工业无法创造价值,这个时候讨论机器能否创造价值已经会失去了意义。


3、谈论是否创造价值,其实最根本的是看销售是否大于成本,马氏理论所假想的无限竞争的前提在现实中是不可能普遍存在的,当一个行业的利润值达到一个低点的时候,所形成的情况不是继续压低利润竞争,而是转行。
    换个方向说,假设所有生产步骤都变成了机器,所有者是否会通过竞争而达到生产成本的地步呢?
    很显然,在局部来说,这是可能的,但是总体来说,这个结果抽掉了投资的本意,竞争而达到成本只是趋势,而不会到终点——机器生产始终会具有多出成本的空间,此为机器创造价值。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10-12 14:43:34
clm0600 发表于 2012-10-12 13:56
好吧,就算价格不变好不好,一万年都不变也没关系。

创造价值的也不是机器,而是发明,制造,使用机器 ...
我从未回避过这一说法啊?

事实上在另外一个帖子里面,我也这么说了:
“当讨论机器是否创造价值的时候,我们事实上是把人制造机器这个过程暂时忽略,仅仅注意机器制造产品这个过程,因而可以说机器创造价值——而如果连在一起看的话,应该是人的劳动创造机器,机器创造价值,因此从总的上面看,认为仍然是人的劳动创造价值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在于,交易。
    一台能够制造10万元产品的机器,在交易中不是以10万元成交的,可能只有3万——机器制造者可能只花了2万元制造成本,因此机器制造者对交易满意;而购买者能够用这机器产生10万元价值,因此也满意。
    而按照等价交换的说法,这种公平交易没有理由被认定一方剥削另一方的。

    但是问题来了,交易的结果是生产产品归属权的转移,是机器的创造成果从机器商那里转移到购买者那里的过程——没有理由说在交易完成后,这机器制造的产品价值还要给这机器生产者的,不是么?
    如果无法再归机器生产者,那么这多出来的7万元归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10-12 16:00: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