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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发表于 2012-10-18 14:58 向文波,向美国总统要尊严, 真是好样的。
fujo11 发表于 2012-10-18 15:27 我不同意你的上述观点。 尊严这种东西, 在美国属于所谓的“天赋人权”,
怎样避免受骗 发表于 2012-10-19 17:00 尊严在昧国是天赋人权? 您真会抒情啊,跟那个写诗说什么“今夜我们都是昧国人”的大诗人余杰有那么一比 ...
怎样避免受骗 发表于 2012-10-19 16:59 你的意思是说向文波不该跟昧国总统要尊严是吧,昧国总统把你的尊严给踩在地上,你也应该为他叫好是吗?
借一步 发表于 2012-10-19 16:58 楼主是美国爱好者,否则也不会参加八平方事件了.米国在楼主这种人脑子里,是个天父尊严的国度.注意,不是天赋 ...
fujo11 发表于 2012-10-19 22:15 余杰无论如何也是个名人, 而你不仅默默无闻, 连网名也用的是马甲。
fujo11 发表于 2012-10-19 22:06 说句实在话,如何他不高调吆喝, 美国大领导都不知向文波是谁, 他够得着问美国大领导要尊严吗?
fujo11 发表于 2012-10-19 21:59 你懂得汉语的用法吗? 看不见“天赋人权”前面, 还有个词:“所谓的”,
fujo11 发表于 2012-10-19 22:10 你既然号称“隐客 白痴 不学无术”, 肯定会说些和你的智商和情商相匹配的话, 和你一般见识,那是自降 ...
fujo11 发表于 2012-10-19 08:02 在商言商,本无可厚非, 但哗众取宠,难免成为笑料。 三一按美国法律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