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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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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6

一、肖觅虎的文章对我们的所有指控均与事实严重不符;

二、肖觅虎把所谓的指控材料在众多网络论坛上发帖并以邮件形式在学界广为传播,属于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已经构成对我们的恶意诽谤;

三、事实胜于雄辩。请肖觅虎亮明身份,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欢迎肖觅虎到汕头大学与我们面谈。

汕头大学燕世超 赖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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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6 11:37:25
呵呵,拉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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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6 12:43:17
唉。。。。图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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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6 13:26:51
这算个什么声明呐,不像是出自大学教授的手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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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6 15:05:36
如果真的是无中生有诽谤了你
还热情邀请他去汕大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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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6 15:39:57
争斗、争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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