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2-10-29 20:56 
反倒是你自认为“理性人假设上的经济学当然是没用的”?但是有人问你怎么解释“砸东西”,你却一会儿会 ...
你自己说的,你认可的经济学里不存在砸东西的人,你都认可了,那就是你认为现实中不存在了,所以我才问你,这叫什么辩解?需要辩解的恰恰是你呀。
我把家里占地方,用处又不大,卖给收破烂的也不方便(没有几毛钱,还得去找收破烂的),我就直接扔了,这难道不是客观实际?这样难道是害自己?
我花钱买鞭炮,就是要毁灭它,难道这也是为了害自己?
首先这根本就和理性人假设没有矛盾,谁说过年放鞭炮的人就是不理性?谁说丢东西的人就一定没有理性?
再说,我早就指出了,是否有收益权、收益权是否重要,与你举的例子没有一毛钱关系,
就算是喝多了,气急了损坏了自己的所有物,充其量只是属于某些收益为负的情况而已,却丝毫不伤害其“收益权”。
你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没有规定理性人做买卖不亏本吧!难道这就是说他没有收益权?就证明收益权不重要?
再举个例子,你欠我1万元,我是不是拥有索债权?哪怕你身上一分钱没有,我根本要不到,反而看你可怜还要再给你几百元过日子,难道就说明我对你没有索债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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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个帖子你还有过回复哈,我以为你自认为”法律比较不熟,用错了地方“,所以就不回了呢。
估计是别人回得太多。没看到提示,就把你的给落下了
不过跟没回也差不多嘛。38楼问出来的问题,居然用我在35楼里写的就能解答。
这句中国话代表什么含义你看不懂么?
既然你说了”根本就和理性人假设没有矛盾“,却怎么又说“理性人假设上的经济学当然是没用的”?
如果你从此告别经济学,那我就理解了:原来你是看不起经济学。但是说了“理性人假设上的经济学当然是没用的”。却又要声称自己的经济学”根本就和理性人假设没有矛盾“?那我请问你的经济学是不是也要建立在“理性人”假设基础之上?是不是也是“没用的”?
你欠我一万块钱,不论你有没有钱,我都有索债权(但是法律支持的诉讼时效就是2年,2年内不要,2年后可以再要,但是法律上没有胜诉的可能)。这个是没有疑问的。
但是已经摧毁了的东西,怎么居然还有“收益权”?难道你是指卖破烂么?那万一砸干净烧干净了没破烂可卖呢?
或者你的意思是说逢人就说,我家原有机器上万台,虽然都被我摧毁,但是我还有收益权。
人家要问:那一万台机器现在在哪呢?你是不是要告诉人家:不要总惦记着“有没有收到益”,我在讨论收益权!虽然机器都已经都化成灰了,但是我还有收益权!
你要说的是这个意思的话,那我还有2万多台机器的收益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