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D2012 发表于 2012-11-6 23:05 
我理解您说的
就是一种类似投机的行为,股票市场看空,所以先借(以钱抵押)别人的股票卖了,然后真跌了 ...
原来你的问题是:发行人在发行后回购自己的债、股?如果是这样,就不是我原来的理解(我以为你问的是卖出再回购别人发行的股、债)。
发行人自己回购股(如果合法的话)的目的可能有:抬高自己的股价,提高股价也就是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也保持自己公司的良好形象维持市场信心,在自己股票跌时回购股票就是表明自己对自己有信心。当然,如你所说,公司也可以选择拿钱去还贷款,其实,钱是有限的,公司如何选择是公司自己认为什么更值得去做,如果股东不满股价大跌,那么有可能用回购维持股东的信心、稳定股价更重要。这样,以后到公司缺钱时,再增发、配股,也会有更多人买(因为投资者会觉得这公司会在股价跌时出手稳住股价,值得投资)。
回购债券,可能是市场利率下降,债券票面利率抬高,相当于提前还掉,然后可以以更低的利率发债;或者是有钱了,不需要那么多债,回购(相当于提前还掉)某些利率高的债券(如果该企业发行的债券利率高于其已有的贷款利率)更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