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2-12-10 10:52 
记住:这是马克思的。你看不懂只是限于你的水平。不要说是我的意思。
能读懂这句话吗:
你凭什么说:“但是”后面“指的就是一切场合了;一切私有制国家了”?拿出凭据来!就你这种带着有色眼镜、信口开河之人,除了颠倒黑白以外还
懂什么!
我把我们以前讨论时我的发言再粘贴在这里:
下面我就摘录《资本论》第一卷中的一些话请你看一看:
第242页:“剩余价值的相对量,即可变资本价值增殖的比率,显然由剩余价值同可变资本的比率来决定,或者用m/v来表示。
在上述例子中,它是90/90=100%。我把可变资本的这种相对的价值增殖或剩余价值的相对量,称为剩余价值率。”其中红色的字体清楚的表明只是在马克思所举的那个例子中剩余价值率才等于100%,而不是规定剩余价值率一定等于100%。
第245-246页,马克思用了“曼彻斯特的一位工厂主”提供的一家纺纱厂的材料,计算出其中每周的“剩余价值率=80/52”。
在258页开始的“工作日”那一章中,马克思首先假设工人的“工作日的必要部分”“是6小时”,然后强调“工作日不是一个不变量,而是一个可变量”,并例举了“七小时工作日、九小时工作日和十二小时工作日”三种情况,分别计算出了在这三种情况下的剩余价值率分别是“16又2/3%”、“50%”和“100%”。
如果马克思把剩余价值率定义(规定)为100%,那么他为什么还要例举非100%的情况?为什么还要把这些非100%的数值也称之为剩余价值率?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1545700&page=29)
现在请你拿出证据来证明“剩余价值率恒定等于100%”是马克思的观点,而不是你自己的信口开河!“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有一个恒定的剥削率”也是马克思的观点,而不是你的信口开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