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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6

/中投顾问

  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副局长马欣11日在“珠海市航空产业发展论证会”上透露,2010年底启动的低空空域改革将于2013年初在全国铺开,通用航空审批手续将大大简化。我国将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指导、市场化运作、全国一体化的低空空域管理运行和服务保障体系。

  中投顾问交通行业研究员申正远指出, 作为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自2010年出台以来,就拉开了我国天空开放的序幕。我国空域管理体制将得到逐步的理清,空域资源的利用效率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为我国通用航空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低空空域是我国空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指的是海拔1000米以下的空间范围,是通用航空器飞行的主要区域。我国的低空空域改革,是指解除部分通用航空器在低空空域活动的限制。我国低空空域改革应该着重解决低空空域的划设以及高效运行机制的建立。

  合理划设低空空域,提升空域利用效率。目前,我国空域均是管制空域,没有非管制空域,并形成军航管片,民航管线的管理体制。低空空域划设严重不合理,制约了空域的利用效率。我国低空空域需要空军会同民航主管部门共同划设,形成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三种空域,并实行不同的管理。

  优化运行机制,提升审批效率。对于通用航空的运行,我国实行“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严重的制约了通用航空快速、高效的特点,使得市场需求无法释放。空军应该与民航管理部门共同研究,着力改进通用航空准入和审批办法,减少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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