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pping 发表于 2012-11-20 20:38 
股份有限公司确实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吧,有限责任公司又可以简单说成有限公司,他那么解释问题好像也不大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最少限制,没有最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上限是50。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币一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经购买过一个不知名公司发行的一股股票,总价是1500万港币,从而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总数提到了5股),可以吸引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