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网上传阅的新丽传媒发行私募债募集说明书,有几点疑惑:
1、公司银行授信尚有1亿左右未使用,企业为什么不使用银行贷款呢,1-3年贷款利率为6.4%,就算上浮20%,利率7.68%,而公司发行债券利率据说7%,加上承销费估计要到10%了吧?既然拿应收账款做类似于质押,那么保理业务应该也可以做的
2、“公司将以现有应收账款及在拍、拟拍摄影视剧未来销售形成的不少于1.5亿元(含1.5亿元)应收账款滚动为本期债券提供偿债保障,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的持续监管,保障债券持有人就该等应收账款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这样做的话,其他债权人利益如何保护,不知道在程序上怎么保证,请相关高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