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老克 发表于 2012-11-25 14:41 
1.首先,你自己号称是引用我的原话,现在却来了一大堆推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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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推理批的就是你的原话, ...
在市场经济中,存在两种本质不同的分配。一种是在企业内以生产条件的分配为根据,以货币收入为分配对象的价值产出的分配;另一种是通过商品市场以货币为媒介进行的物质财货的分配。在第二种分配上,货币只是体现了一种分配权,而不是你所说的价值就是分配权。显然在这里你把这两种分配混为一谈。
矢口否认在企业内部对企业收入进行的货币价值分配也是一种分配。在此我要对你断喝一声,别自欺欺人了,企业内部进行的货币的分配也即价值的分配也是一种分配,而且是决定第二种分配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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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来的两种分配?明明就是分配的两个步骤罢了!
人们为了方便起见,把分配过程分成两步,第一步是量化分配权,把人们的分配权转化为货币收入;第二步就是利用货币收入购买自己所需的产品。
这两个步骤合起来才是分配,对产品的分配!
中秋节发月饼,有时候也是分成了两步,第一步是单位发月饼票,第二步就是员工凭月饼票自己去提货!
你老人家难道以为这是单位发了两次月饼??
3.你承认“分配权符号也即价值符号”就好。是问:如果有某二个不同的标识符号[在这里是“分配权符号”和“价值符号”]具有相同的意义,那么这二个事物的符号所标识的内容不也就相同吗?也即你说的把“符号”二字拿掉,
那么不就是“分配权”=“价值”吗?好了。这真是揭开遮盖在你的“真相”上的“符号”,倒成了“偷”。说实在的,我无意拿你的“符号”,你的“符号”在这儿呢,请好生用“符号”把你的“真相”盖好,免得让别人看了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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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权=价值,我还用掩盖吗?到什么时候我也是这么说!
但是,
货币=分配权符号=价值符号,这后面的符号两个字,就是你偷走的,你无法抵赖!
所以,你把分配货币,偷换成了分配分配权!而分配货币,只能对应“分配分配权符号”,这句话虽然还是不够通顺,问题就出在你的“分配”货币上面,
真相是“把分配权量化为分配权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