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58 发表于 2012-12-14 01:05 
你的说法还叫科学吗?生产的武器拿去打坏人,生产武器的活动就是劳动;拿去打好人,生产武器的活动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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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社会中的人,人的活动不能脱离社会。人们对自己的活动怎么会不打上社会的烙印呢?罪犯故意杀人与法庭判处罪犯死刑,两者都是杀人,可前者叫犯罪,而后者叫正义之举,同是“杀人”,为什么人们会认识不同、定性不同呢?怎么不科学?
对人的活动研究是一门社会学,对劳动的定义怎么能离开人的主观认识呢?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是“一对一”像镜子那样的被动反映,而必须经过加工、梳理、整合后才形成一个主观概念,是一种主观能动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