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shm620
没有太理解你想要讲清楚什么问题,有些疑问:中国当前不存在你所谓“大系统和小系统”吗?是小系统没有特色还是特色过于“显眼”?大小的标准是什么?大是包含小,还是大小在地理上或是独立的法律实体?互动的主体是谁?创新主体是大系统?如果存在模仿,创新的激励又是?
to fengqiwu
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事实上并不矛盾,自住创新可以为今后更多范围的合作创新创造机会,因为分工带来的“独特”优势越明显,自住创新主体对某一“领域”的路径依赖可能就越大,这也意味着放弃其他“领域”的“创新”的可能性越大,即与其他“领域”创新主体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大。另一方面,合作创新也可以为自住创新创造空间,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刚起步的“小组织”而言。
关键的问题是为什么有人或组织会选择自主创新,而其他人或组织会选择合作创新呢?自主与合作是否有明确界限呢,或者说界限是否也是动态变化的呢?创新的激励来源是?地方政府提倡自主创新的出发点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