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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5
  环保法最早于1979年开始试行,此后于1989年正式颁行。在这33年中,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法、草原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20余部法律相继推出。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此前表示,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国务院已将修订完善这部法律列入今年的工作计划。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海洋环保产业需受到重视,而保护环境,法律先行,只有在法律制度完善的基础上,环境保护才能落到实处。我国环境保护相较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而相较于大陆环保,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更低。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建筑在健康的海洋环境之上的,海洋环保行业作为新兴行业理应得到重视。
  海洋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多种难以避免的污染来源加剧了环境程度。在我国,几大近海领域如大连湾、辽河口、锦州湾、渤海湾、莱州湾和胶州湾等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生活和工业生产等陆源性污染物是主要来源。除此之外,在深海领域,船舶排放的污染物、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污染,数量可观,而且难以追责和治理,使海洋污染陷入了一场恶性循环的漩涡中。

  海洋环境治理产业化何去何从?海洋环境治理与大陆环境治理间存在很大差异,由于海洋的特殊地理性质,污染物具有流动性大,影响范围广、治理难度大、难以监测和进行污染追责等特点。正是海洋环境污染的特殊性,使海洋环境治理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各国政府责无旁贷的重要环保项目。近海领域的污染治理产业化需要得到相应的政策推动,标准政策和鼓励政策双轨并行才能逐步完善。

  中投顾问发布的《环保行业投资情报和点评》中指出,总体来看,中国的海洋环境,基本上还是处于良好状态,就海区而言,渤海沿岸污染较严重,东海和黄海次之,南海污染较轻,基本尚属正常。海洋环境情况对海洋农业、生物以及气候变化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重视海洋环境治理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也是构筑美丽中国的基础,完善海洋环保政策是前提。http://www.ocn.com.cn/info/201301/huanbao0500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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