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抛房必读,法律风险何在? 近日,房叔房婶层出不穷,中纪委表示将抽查官员财产信息,而财产公开试点开始,加上随之而来的信息联网,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据媒体报道,近日北京、上海、广州、温州等地都传出官员共抛售上千套豪宅,各地房产中介都表示“见所未见”。
而公众在围观同时不忘思考,如果这些官员事后被认定为违纪,现在这些交易是否属于销赃行为?此类交易,是否有法律风险?
法律小贴士 **销赃罪** 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
**善意取得** 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不知情),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赃物** 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
**销赃罪的判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贪污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