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长勇)未来三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继续提高。“十二五”期间,将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国务院办公厅2月5日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已获国务院同意,转发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三部委意见共提出35条举措,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其中之一是全面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
近两年,纳入中央国资预算编制范围的中央企业,实现净利润为1万多亿元,收益上交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可增加国资预算收入500多亿元。
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说,目前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的比例明显偏低,未来上交的比例可逐步提高至30%-35%。“但也不会像有些学者认为的可提高到70%、80%,上交这么高的比例,企业就转不动了。”
目前,中央国资预算收益上交比例分为15%、10%、5%和免交四类。其中的特例,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提高至20%。
自2008年至2012年,中央国资预算收支规模在300亿至800多亿元之间。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规模为875.07亿元,仅占中央国资实现净利润的7.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返回给国有企业,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央企业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中央企业兼并重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中央企业重大节能减排项目等。
2012年,国资预算补充社保基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的资金共计70.1亿元,仅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的8%。
文宗瑜认为,国资预算进入公共预算,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是发展趋势,但是必须把盘子做大,现在国资预算的盘子总体太小。他说,去年公共财政收入已超过11万亿元,而中央国资收支规模还不到1000亿元,即便国资预算都用于民生,也只是九牛一毛。
“做大国资预算用于民生的规模,除了提高分红比例,还可考虑一部分国有资产的出售、股权的减持等方式。” 文宗瑜建议。■
背景资料:
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为:
国资委监管企业117户,所属企业55户;
教育部所属企业508户;
工信部所属企业81户;
农业部直属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卫生部所属企业3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企业53户;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企业27户;
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113户;
中国烟草总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以上共计一级企业963户。
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四类执行:
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5%;
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0%;
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新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5%;
第四类为政策性公司,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四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