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3-2-18 21:44 
“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那末,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 ...
从您引的这一段,得不出您的五条呀。
您的五条是这样的:
1、 劳动由劳动时间计量,形成劳动价值;
2、 但不是越懒劳动时间越长,劳动价值就越大。劳动时间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3、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哪里来?通过商品交换产生,从而交换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4、 交换由劳动价值(劳动二重性)构成商品价值(商品二重性),劳动成为交换尺度;
5、 劳动时间计量劳动,形成劳动价值或商品价值,从而决定交换。
就算我再有“文化和教养”,根据您的引文也得不出您以上五条呀。(有些相反的东西倒是可以)
以第一条为例,您的第一条是“劳动时间形成价值”,而在您引的话里,马克思分明是说“抽象劳动”形成价值。既然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是指“抽象劳动”,那么根据上下文,劳动的量、劳动时间当然也是指抽象劳动的量、抽象劳动的时间。
第一条就不成立,您找的“尾巴”在那里呢?
顺便回应一下Ma网友:楼主虽然不大优雅,但也没有像您所说的那样不堪。在我看来,你们两个也就是半斤对八两罢了。
以我看来,楼主对马克思搞人身攻击,固然不算君子,您对楼主就很有君子风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