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书面发言)《请警惕动摇国本的腐败模式:公权力联手私用》 很高兴能够参与这个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举办的研讨会。中国的腐败问题我关注已久。土地腐败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领域。通过我多年来对于国际社会和经济的研究经验判断,中国的腐败已经影响到了经济发展,因此,对于中央政府的反腐败坚决举措,我认为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这也符合我五年来一直支持的大政府加强法制的思路。 关于陈良宇案件的处理在这个夏天进入高潮。中央政府决定开除他的党籍、开除他的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很多海内外媒体记得,我去年9月12日接受采访时候,直指要追究上海一把手的贪腐问题。其后半个月不到陈良宇即告被双规。所以,媒体近日又频频询问我对此事的看法。在这里,我想说,司法处理陈良宇是民心所向,符合社会的利益。我很赞同中纪委副书记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候提到的一句话,那就是:反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 我之所以关注今天研讨会上面重点分析的此案,因为这是一个罕见难得的土地腐败全过程尽显的案件。以往,公众常说起土地开发中的腐败,但是往往语焉不详,不知道到底真相如何。例如,官员私用公权力勾结恶商的事件层出不穷,但是,一般外人,也很难知道其中的蹊跷。连研究挣钱这样不登大雅之堂的俗世,专家都懂得用分析案例的方法,反腐成败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采用解剖麻雀这样的分析案例的方法才是一针见血事半功倍的上策。 首先,我在此呼吁,社会各方应共同注意这个社会为此付出巨大成本的案例,深入剖析,彻底明了贪腐官员非法获利的方式和操作手法。 我更呼吁法学界名家推动反腐案例办法,以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提高办案水平,以遏制腐败的恶性蔓延。 而中央政府,更可以利用解剖麻雀的案例方法,严查惩处相关贪腐官员,明示天下,以儆效尤,整肃风气。 其次,本案之所以一再被部分地方官员包装为商业纠纷,欺上瞒下,使其成功进行土地利益分肥,是因为其获利路径相当隐秘。一般公众如果缺乏商业经验,就不容易发现。现在我就来跟大家拆解这个贪腐迷局。 开始,原来的投资商介入松江交通枢纽项目,松江区政府提供的是一个捆绑的合作方式,总的土地供应额度达到一千亩。因为庄胜投资的松江交通枢纽这个公共建设的部分,是属于无利或者微利项目,所以同时松江区政府在协议上白纸黑字注明,安排1200亩住宅用地供庄胜集团开发,以此收益作为对该项目投资的补偿。换句话说,只有建设松江交通枢纽的开发商,才能获得1200亩土地开发的权益。 但是后来形势急转直下。正在大股东庄胜不断投资建设交通枢纽的同时,庄胜这个合约之中写明的利益,迅速被部分与松江区官员有密切关系者分割。首先是原副区长陈国邦的关联公司切走了一块地220亩;其次是三湘集团以代投标方式又拿去323亩。而随着中央在上海反贪腐行动的升级。相关利益团体在尽享住宅用地开发的收益之时,也始终心虚,发现还需要一个手续方能保证自己的不当收益合法化。 所以,既得利益集团必须踢走庄胜原大股东,接手松江交通枢纽项目,然后造出一个开发交通枢纽者顺利开发千亩住宅皆大欢喜的结果,才能掩盖了他们前期从中分地渔利的行为,才能让已经进口袋的钱不会再被质疑。于是,他们借口说庄胜没有钱,一方面强占庄城公司的公章、文据和资金,一方面发动工程公司起诉,从而营造原大股东无钱开发落荒而逃的假象。最后必然是在拍卖这个项目的时候安排自家人入场接盘,把这一场戏演完。 所以,听完我上面的分析之后,你们就能明白,地方政府部分官员是如何蓄意私用公权力,联手制造经济纠纷的烟雾,打着建设松江、维护松江地方利益的幌子,实质进行疯狂的土地瓜分、变现,涉及利益数以十亿元计算。 今天我发言的第三点,是希望提醒社会,要高度重视公权力的跨部门联手私用贪腐这一危险的方式。 该案的起初,是松江区部分行政部门的公务员联手,以他们把持的地方行政公权力介入作案,然后是司法部门部分不良分子在诉讼期间,以法律的名义为这些贪腐官员的利益共同体背书,庇护其作恶。而地方这样大动干戈不惜联手作案,其背后的主要获利者,往往是那些所谓有神秘背景恶劣商人,然后是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部分官员分享其收益。 多个部门的公务员挪用公权力协同作案,其危险之处在于,哪怕每个部门都是做一点小恶,但是叠加起来,就能形成极大的危害。对于受害者,无论是普通老百姓,还是富人,还是大企业,都难以抗衡数个挪用来的红章所带来的杀伤力。当然,这种本来不该出现的杀伤力,最后损害的,就是整个国家和社会。 最近我在海内外演讲,经常有听众问起,中国的通货膨胀明显,猪肉涨价、方便面涨价,比较可怕。我说是的,恶性通货膨胀抬头,显然非国家之福,民众之福。我在春节前就有专文发表,特别提醒中国社会:与其仇富,不如仇“腐”。因为,贪腐官僚的所有既得利益,一元一角,最后都会加在社会公众身上,换句话说,社会要为贪腐势力买单。而买单的最典型表现,就是各种生活必需的成本的急剧上升。贪腐可怕吗?可怕。但是大家要知道,贪腐之中最可怕的,就要数这种贪腐公务员联手挪用公权作案、再勾结司法权力为其行为作“合法”背书的方式对社会危害最大。 仅仅是行政部门联手,还只是商人受害。但是作奸犯科的行政部门再把司法部门拉下水,为其作恶做出法律的肯定,那就是动摇了国家的基础,国家灾难的开始。 最后,我总结今天的发言,公权力联手私用的罪案层出不穷,因此,社会各界都不要觉得事不关己己不劳心,只有紧盯这个案子,彻底搞清楚,搞透彻才能达到效果。 这个案件,是难得的研究这种恶性腐败的上佳例子,这种时候,最应该采取的方式就是“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由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调查解剖这个案件,解开其层层包装的合法外衣,明示社会,以此来遏制公务员合谋犯罪这类恶性事件的发生,这才是国家和社会的福祉所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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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的越多
腐败越多
你再狠能有明朝狠吗?
该腐败还是腐败
只要不动根本
大家照样打哈哈
另外,我总觉得郎咸平有那么一种御文的倾向
“有法必依、依法办事”≥“严刑峻法”≥“取消权大于法,取消特权,取消一把手说了算”≥“反腐败”>“处理腐败分子”>“杀腐败分子”
什么叫腐败?腐败不是违法犯罪,而是有法不依、违法犯罪成了气候了、大气候了。
老兄如果感觉郎闲平如何如何,那么,可以把他的名字抹去,专门看他的发言内容,好比老兄你是在匿名审稿。在这种情况下,老兄可以再去感觉一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