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引起了产业结构的巨大变化。在制造业,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技术产业发展很快;在服务业,出现了许多完全基于知识的产业,如软件开发业、咨询业等。这些新兴产业具有知识密集型特点,已经成为当前新经济的增长点,并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推动着整个社会进步。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些产业发展的现状、趋势和结构的变化,为评价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对这些“知识型”的产业进行统计,已经引起了各国ZF的高度重视。
另一方面,由于知识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因而注重科学技术对经济作用的统计与量化分析也已成为当前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研究与实践的新的特点和趋势。知识型产业高度依赖于科学与技术,是以知识为主要输入而形成的产出。显然,知识型产业的统计为研究和分析科学技术对经济的作用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手段。也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说,知识型产业的统计已成为科技统计的重要内容。
在此,“知识型”产业是泛指那些知识密集度比较高的产业。“知识型产业统计”是指以知识型产业为统计对象的统计。出于不同的目的,可以对不同的知识型产业进行统计,目前主要有高技术产业统计、服务业统计、信息与通讯技术(ICT)统计、知识产业统计这4类,在此,知识型产业统计是对这些不同统计的总称。
知识型产业的统计最先是从高技术产业统计开始的。起初,OECD采用美国制定的标准对成员国的高技术产业进行了统计,至1984年,以11个成员国的数据为依据制定了高技术产业的分类标准,1994年对标准进行了修定,提出了我们称之为“四分类”的标准。服务业的统计在60年代就开始了,当时的服务业R&D统计是很笼统的。由于高技术的渗透作用,导致服务业中知识型产业的出现,原有的分类和统计已不能满足需要,服务业中知识型产业的统计已引起了注视,《弗拉斯卡蒂手册》第5版对服务业的分类进行了调整,知识型产业予以单列。知识产业的统计则打破了制造业与服务业的界线,把高技术和高中技术产业与服务业中的知识型产业集中在一起进行统计和分析。ICT统计则是以制造业和服务业中的信息技术与通信为研究对象。
知识型产业统计在OECD及其成员国受到重视,并被广泛采用。1999年OECD秘书处的科技工业司为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部长级会议准备了一份题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一组数据》的文件,该文件就是描述OECD科学技术状况和趋势的一组指标。该《指标》共分6部分,其中有3部分都采用了来自知识型产业统计的指标。第2部分《教育、研究开发和创新的资源分布》共有9个方面指标,其中3个方面是知识型产业方向的指标,第4部分《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的重要性》的5个方面的指标都与ICT统计有关,第6部分《科技产出及经济表现》有7个方面的指标,其中有2个方面来自知识型产业的统计。上述6部分共有34方面的指标,而与知识型产业有关的有10项,占30%。
二、各类知识型产业的界定
各类知识型产业统计的主要区别是分类系统不同。
1.高技术产业
OECD所制定的高技术产业分类标准,已为部分国家所采用,我国也借用OECD的这一标准,确定了我国高技术产业的范围。关于OECD的高技术产业分类,在此只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 这一分类只适用于制造业,这样就把一些属于服务业的知识型的产业如计算机软件、通信排除在高技术产业之外,因而具有局限性。
· 这一分类是针对整个制造业的,共划分为“高技术”、“中高技术”、“中低技术”和“低技术”4个产业组。在使用时,往往并不单独使用高技术产业一个类别的数据或高技术产业的某一项指标,而是把这4个类别及若干指标放在一起进行分析,以反映整个制造业产业结构也即知识密集程度的变化。
· 以R&D投入强度作为判断技术密集度的唯一标准,其中既包括直接投入也包括间接投入。这些指标是:产业R&D直接支出与产值之比,产业R&D直接支出与增加值之比,R&D直接与间接支出之和与产值之比。然而,计算结果表明,考虑间接投入对分类影响不大。
· 这一分类所确定的高技术产业,即使在OECD范围内,也并不都具有高的技术密集度。这种不一致性是由各国国情不同所决定的,这是按产业分类的固有缺点,难以克服。
· 为克服按产业分类的不足,提出了按产品分类的方法。OECD制定的高技术产品目录主要用于外贸。
2. 服务业
虽然服务业并不都是知识型产业,但经济发展的趋势表明,服务业的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份额越来越大,至1993年这一比例在OECD国家已达到45~68%,服务业R&D支出在企业部门R&D支出中的比例在部分国家也已达到15%~20%。服务业已经开始并正在取代、在部分国家已经成为经济的支柱产业,服务业已从使用技术的产业部门转变为生产技术的部门,如通信、计算机服务等。正因为如此,服务业的统计受到了重视。1993年OECD在R&D统计手册(即《弗拉斯卡蒂手册》第5版中,对科技统计中采用的企业部门的分类进行了修改,最重要的变化是服务业的分类比较详细,由原先的6类增加到11类,R&D投入强度高,即技术密集的行业予以单独分类。1997年,OECD在制定的《技术创新统计手册》修改版中,对技术创新的定义进行了修改,把对制造业的技术创新统计也扩大到服务业。
OECD根据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3)提出了一个目前在科技统计中采用的服务业的分类标准(表1)。表2是部分国家服务业R&D经费的分布情况,数据表明,服务业R&D主要分布在计算机及有关活动、通信、研究与开发、运输与仓储这4个行业。
表1 服务业的范围与分类
名称 ISIC Rev.3
批发、零售与车辆修理
饭店与餐馆
运输与仓储
通信
邮政
电信
金融媒介(包括保险业)
房地产、租赁和商业活动
计算机及有关活动
软件咨询和供应
其它计算机服务
研究与开发
其它商业活动
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活动等
50~52
55
60~63
64
641
642
65~67
70~74
72
722
72(不包括722)
73
70.+71+74
75~99
表2 服务业R&D占企业部门R&D的比例
单位:%
研究与开发 计算机及相关活动 运输与仓储 通信 其它服务部门 合计
挪威 23.7 9.9 0.3 2.4 5.5 41.7
瑞士 4.5 22.7 0.9 0.2 4.4 32.7
加拿大 8.8 4.9 0.3 2.8 13.8 30.6
美国 1.8 8.5 —— 4.6 11.2 26.1
英国 9.5 5.3 0.1 3.0 0.3 18.2
法国 —— 2.6 2.7 —— 1.4 6.8
意大利 6.0 2.5 0.1 1.8 0.2 10.7
3. 信息与通信技术(ICT)
信息和通信技术是知识型产业的核心,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信息和通信技术作为一个行业,不仅其产值、增加值增长很快,而且还能为企业开辟新的市场提高工作和生产的效率而提供产品和服务。根据国际数据协会(IDC)的定义,ICT由以下3部分组成:
· 信息技术(IT)硬件:计算机系统中心处理部件,存储设备,打印机,捆绑在一起的操作系统,数据通讯设备;
· IT服务和软件:IT软件,IT服务,内部IT消耗,其中包括信息系统运行消耗、定做的软件等;
· 电信:公共的和私人的网络设备,电讯服务等。
根据这一定义和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3,OECD在技术创新调查中提出了ICT产业的界定范围(见表3)。
表3 信息与通信技术产业的范围
ISIC Rev.3
制造业中的ICT
3000,3130,3210,3220,3230,3312,3313
服务业中的ICT
5150,6420,7123,7210,7220,7230
7240,7250,7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