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管机构
2001年是中国证监会确定的“证券监管年”,证监会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例如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加大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其它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违规资金、加强基金交易行为监控、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推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股减持及其暂停、加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印花税降低、券商增资扩股放宽限制、建立退市机制等等。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思路,2002年和以后实施的具体措施还将主要包括建成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证券期货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证券公司的经营行为,督促其健全内控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着手进行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工作,积极推动养老基金进入证券市场,逐步形成以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长期、稳定的资金运作机构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队伍,改善投资者队伍结构;逐步建立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教育机制、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强化稽查手段,加强市场监管和稽查力量;推进会计标准和信息披露准则的国际化,不断敦促上市公司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抓紧研究开发包括债券品种、指数品种及其他证券衍生产品等多种证券市场产品,促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和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培养适应新监管形势需要的专业监管人员。而打击非法操纵股价、信息披露的违规,化解金融的系统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将成为2002年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
这些具体的监管措施和思路提倡运用市场的办法,倡导符合市场规律的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借鉴和吸收世界成熟证券市场的先进成果,主动迎接加入WTO以后对证券市场带来的挑战,充分体现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政策以及今后政策趋向中培育与规范并重、市场化监管、制度改革创新和适应国际化的思想。从这些监管措施的相互配套情况来看,从严厉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查处违规资金、推出退市机制、规范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到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国有股减持暂停、降低印花税、放宽券商增资扩股,体现了管理层加强市场培育发展和加强市场规范力度相并重的原则,一方面加强市场监管,另一方面下大力气进一步发展和培育市场主体和市场。在决策路径上,在稳定和规范中发展成为决策的基本思路,而决策中的令出多门现象会由于国家金融工作小组的建立而减少,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会提高,更多更细的监管条例会不断出来。
(三)证券公司
2002年中国证券公司将开始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第一、市场进入调整状态,使券商的收入来源变得艰难。如果这种调整的市场状态持续2年左右,绝大多数证券公司会举步艰难,有的甚至破产。第二,市场化步伐加快,竞争更激烈。随着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和WTO加入后市场运作透明度的增加,很多证券公司依靠特殊资源或违规而获利的路径越来越少,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会加剧。竞争加剧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增资扩股壮大实力的现有证券公司;二是新成立的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三是新加盟的实力雄厚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如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四是针对市场细分的专业证券公司,如只做投行业务的投资银行公司。第三,治理结构的转变。股份制的实行,不仅使公司的治理制度化、法制化,也使证券公司不得不面临来之股东的红利要求压力。第四,本身管理的问题。中国的证券公司在运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很薄弱,尤其是在风险控制和对研发的重视和运作方面更为薄弱,这使得我国的证券公司在弱市中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