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尽管战略性贸易政策在理论上有助于发展中国家改善贸易条件,但实施的难度很大。从理论上看,这一政策实施成功的关键在于行业的不完全竞争特性,至少在国内市场上具有规模经济,但发展中国家往往既面对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又面临条块分割的国内市场结构;而且,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还取决于单方面采取战略性行动,即假定外国没有采取相应报复措施。显然,这种理想状态不可能达到,日本在钢材业实施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就招致了美国的报复。相反,比较优势理论不存在招致报复性的问题,它是一种“双赢”政策。
显然,无论从两种贸易理论的假定前提还是世界贸易实践来看,比较优势理论对于指导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具有更强的适用性,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前景并不乐观。更具体地说,探讨一种理论政策在某个国家的适用性问题,就是要研究这个国家是否具备这种理论或政策所要求的前提假设与实施条件。我们认为,中国现阶段尚不具备战略性贸易政策赖以实施的前提和条件。原因在于:
其一,行业及企业规模经济不明显。战略性贸易政策所实施的行业要求具有规模收益递增特征,这就首先要求这些行业在国内市场上具有规模经济。据发达国家经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对象包括商业航空部门、半导体、电信设备部门、汽车部门等。而在我国,这些行业地理集中度偏低,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达不到最小有效规模,不足以与国外同类部门相抗衡;另一方面,企业“遍地开花”,重复生产,过度竞争严重。国内市场的行政性分割造成了这些行业的规模不经济。
其二,容易导致新的市场扭曲。战略性贸易政策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种对自由贸易的干预,它可能带来两种市场扭曲。第一,扭曲微观经济主体。中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许多重要产业多属于国有企业,尚未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内部转制,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带有行政色彩,企业现有的垄断地位是一种行政性垄断,而不是由市场竞争中自然产生的,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和压力,无法实现规模收益递增,因而不能胜任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微观主体角色。在这种情况下,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强制性推行反而可能使行业或企业产生更多的政策依赖性,甚至引发大量的非生产性寻租行为,造成效率流失。第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全面实施必然需要ZF的大量补贴或经济支持,这往往过多用稀缺经济资源,导致过高的机会成本,从而削弱我国比较优势产品的出口。同时,对战略性贸易产业或企业进行垄断性保护,让其在“温室”中成长,也牺牲了市场竞争的效率,不利于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
除了以上制约条件及招致外国报复的可能性大等因素外,战略性贸易政策还需其他一系列苛刻的必要条件及应用领域限制。比如,鉴别战略部门需要大量、及时、充分、可靠的信息,而且政策制定稍有失误都将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由此可知,我国现阶段不宜采用战略性贸易政策,不但是经济理论逻辑推演的必然,更是中国现实经济利益保护所必需。
二
(一)比较优势理论与中国现阶段对外贸易地位相适应
第一,中国贸易的伙伴国多为发达国家。克鲁格曼(1998)认为,“行业内贸易、行业间贸易的相对重要性取决于国家之间的相似性”,而国家之间的相似性可以用资本劳动比率这一指标来衡量。他的基本观点是:国家之间若资本劳动比率非常相似,则行业内贸易占据统治地位;相反,若国家之间资本劳动比率截然不同,则所有的贸易都会建立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有资料显示,与我国贸易的伙伴国多为与我国资本劳动比率差别大的发达国家或地区,中国香港、日本、美国、欧盟是我国的四大贸易伙伴。以1998年出口为例,当年我国出口额为1837亿美元,对上面四大贸易伙伴的出口就占我国出口总额的73.3%,而对其他10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及原苏联、东欧国家的出口所占比重还不到27%。由此可见,我国的对外贸易理应并且必然建立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
第二,中国出口商品更多地是面临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控价能力差。根据微观经济学理论,判断市场结构是否属于完全竞争类型关键在于两点:一是进入市场的生产厂商数目;二是厂商是否为价格接受者。一般而言,生产者甚众且产品之间差异不大的属于完全竞争市场,最典型的例子是农产品市场;反之,生产者较少且产品之间差异大的归于非完全竞争市场,比较典型的如汽车业、飞机制造业等。虽然我国在“八五”期间已基本完成出口商品结构由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但我国目前出口的工业制成品中,绝大部分是粗加工的轻纺产品和一般机电产品,而精加工和高科技产品所占比重很少(徐复,1999),这意味着我国大多数出口产品仍属于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由于不具备生产资料的独占性、规模收益和专利技术等形成垄断的因素,在国际市场上没有控价能力。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中国的主要出口行业如纺织、服装、制鞋、加工装订业务等诸多产品,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产品雷同、产业相似、竞争角逐日趋激烈,但还是具有相当强的国际竞争力,而这些产品都属于比较优势产品。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站稳和拓展国际市场。
(二)比较优势理论在中国现阶段仍具潜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逐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比较优势理论伴随着这种转型而得以在外贸领域贯彻和适用。可以说,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外贸成就就是立足于比较优势而取得的。具体现现在:第一,外贸结构逐步反映了要素禀赋。从进口品的结构变化看,农业密集型产品大幅度下降,资本密集型产品增长最快;在出口结构方面,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比重在1986年后较快增长,虽然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份额也在提高,但它的大部分生产是对进口原料和零部件进行加工、组装,其中进口零部件占到出口值的4/5,因而这类出口实质上仍属劳动密集型(张军,1998)。第二,加工贸易充分利用了我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将我国劳动力同外商的资金、技术、市场相结合,贯彻和体现了比较利益思想。近些年来,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总额中比重不断上升。由是观之,我国已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初步建立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模式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进口模式。
我们认为,目前,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贸易模式在我国还远未发挥其潜力,仍有很大增长空间。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贸易形式的转换过程来看,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在劳动力成本未大幅上升以前,不宜转换成资本或技术密集型,特别是对我国这样一个劳动力充裕、就业压力巨大的大国而言更是如此。如此我们运用巴拉萨显示比较优势指标进行衡量,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仍具有明显比较优势。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显示比较优势系数约为3.5,远远高于系数值为0.5的资本密集型产品。而香港地区、韩国、台湾地区1980年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显示比较优势系数分别是6.98、4.95、5.24,这就说明了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仍有很大增长空间。
当前,世界经济正逐步走向全球化、一体化,各国的生产、贸易和投资日益融为一体。只有用比较优势理论来指导各国的对外贸易实践,才能顺应这股国际潮流。要言之,无论是从经济理论的逻辑推演还是从贸易实践看,以比较优势理论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的理论基础,是中国现阶段贸易战略的理性选择。
【参考文献】
[1] 克鲁格曼.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2] 瑟尔瓦尔.增长与发展,金碚、李扬等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3] 世界银行.1998/1999世界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4] 唐永红.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问题[M].国际贸易问题,1999(6).
[5] 徐复.中国对外贸易概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9. 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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