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收回国家给企业投资的投资回报金额,并确定纳税人是国有企业的股东地位;
二要占用拾年纳税人的投资回报金额,其中的一半用于全国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国防建设、环境治理达标方面;另一半用于根治我国的旱涝灾害、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可利用土地资源、增加农民就业岗位、为中华民族扩大生存空间方面。
杨荫福 2012年11月20日
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凭借手中的权力,收缴回来的税金本应用于全国人民的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当时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全都依靠国家经营。从那时起,收缴回来的税金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都用在了经济建设上,直至目前。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国有企业一直没有投资回报金额要求,使得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越来越少,如1978年国有企业上缴利润571亿元,到1985年只上缴了43亿元,比1952年上缴的57亿元还少,而到1994年国有企业上缴利润为零,使得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用税金和国债、外债、财政赤字的金额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导致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欠账太多。
从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看,国有企业的财产就是全国人民的财产。每一个中国纳税人都是国有企业的股东,每年都应分到红利,为什么国家连一块钱也收不上来!
笔者的观点是:基于国家给国有企业的投资长期不收本金的事实,所以国家应当对国有企业每年应收回投资贬值金额和投资利息,并与企业共享经营利润。也就是说,国有企业使用国家的资金,可以百年、千年不还本金,但要以借贷者的身份年年向国家缴纳资金的贬值金额、资金的借贷利息,还要以经营者的身份向投资者(国家)缴纳经营利润。
按笔者提出的上述观点即考核标准,国有企业在2010年应向全国纳税人这个股东上缴投资回报金额27248亿元(静态计算)。
假如国家不按市场经济规律管理企业,国家每年至少损失2.7万亿元人民币;假如国家考虑并实施笔者提出的上述标准去考核国有企业,全国纳税人就能得到2.7万亿元人民币投资回报金额。
这些钱,不论地域、不分民族、不管年龄大小,全国13.4亿人每人都能分到红利2000元。这部分钱是应该全部分给纳税人的,但如前所述,国家在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方面对全国人民“欠债 ”太多,这部分钱只能先去“还债”,而且要使用十年的投资回报金额才能还清。笔者认为国家能够做到的是,给每个纳税人发一张证书,这个证书只能证明你当年应该分到的红利为2000元。该证书不能流通、不能兑现、不能抵押,只能证明你是国家财产的股东。人来到世间享受股东待遇、人去世后留给社会。
为了给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还债,国家每年拿出红利的一半1.3万亿元投入到根治旱涝灾害、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可利用土地资源、增加农民就业岗位、为中华民族扩大生存空间的项目上。用十年时间,投入13万亿元人民币,足可以完成上述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是要增加城市和农村的排水能力,用好、管好每年流入大海的2.7万亿立方米淡水(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自然资源篇),将它扩散到全国缺水、少水地区,滋润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同时还要保证船只能正常航运。
国家将每年红利中的另外一半1.4万亿元人民币积累十年时间计14万亿元人民币,投资到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国防建设、环境治理达标方面。如先去建设医院,增加床位数。1987年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2.1张;到2010年每千人口才拥有3.56张。而到2010年,农业人口在乡镇卫生院每千人才拥有床位1.12张,我们要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要求达到的平均水平。我们讲尊老敬老,要给全国65岁以上老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这部分人现在是一亿两千万。要增加教育经费,增加科学研究经费,达到世界人均研究与发展经费的平均水平。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增加城市、农村幼儿园数量,增加低租房的数量,要让城镇职工和进城打工的人租得起,买得起,用十年时间盖上20亿平方米住宅,可容纳一亿人口居住(每户平均60平方米面积)。低租房的造价按建筑材料和人工费用2000元一平方米足矣,开发商利润和配套工程与销售税金在此基础上再加上1000元,合计3000元也足矣。盖上20亿平方米的低租房也就值六万亿元。
至于地皮费:现在的中国人是国家的主人,难道国家的主人住在自己的地皮上也要掏地皮费吗?要讲政治,要让提建议和确定卖地皮章程的人都要反思、改正。现在农民手中有宅基地、自留地、责任田。改革开放后农民可以进城打工,挣够了钱回家自己盖房子,既不用给开发商缴利润、也不用向政府缴纳税金、更不用花钱买地皮。过上了当家做主的生活。按现在的政策,城里人既要给开发商缴利润、向政府交税金、还要花钱买上70年使用完的地皮。形成了一个国家两种公民,一个是房屋的主人可以无止境的归自己使用,一个是房奴,月月还债,年年还债,债还完了,人也老了,还要攒钱再缴下一次的地皮费。他们哪里有钱享受生活,进行消费,就是个无产者。这个政策扩大了城乡矛盾。
至于各省、市、县、区的办公经费应由税金中支出,由于分税制造成的遗留问题,还应由税金分配中去解决。不准卖地皮增加办公经费。 卖给外国人的地皮费应上缴国家财政。作为全民财产分红。
以上两项建议实施完成后全社会每年可增收3.89万亿元。
九年前的2003年10月28日新华网发布温家宝总理为农民追讨工资的报道后受到全国人民的一致赞誉。九年后的今天,中国纳税人在呐喊,谁为我们追讨投资回报金额。这届政府还有时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吗?还能为深化企业改革做准备吗?我们纳税人正在祈盼!
关键词:等量投资取得等量利润 纳税人是国有企业的股东 投资回报金额 公用事业 基础设施 年降水量 年径流量 人工河渠 泵站 凿穿过山输水隧洞 拦江大坝(无蓄水能力) 船只进出闸门
2012年7月第012期《知天下》杂志刊登了(纠结的国企 私有还是国有)将国内经济学家两派的观点告知天下。让全国人民了解国企的现状和改革的必要性。
作为纳税人,我的观点是:要国家掌控影响国计民生的企业,并对它们立即实行“以投入产出经济效益标准界定国有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关系。”保证全国人民每个小股东的权益。民营企业能搞好的产品都交给民办,交易回来的资本金还是全国人民的,通过银行放贷可以增值。还可在民营办不了的企业中投资。
一 国有企业的现状:
翻开《中国财政年鉴》2010版429页(附件一)就能看到“国家财政分项目收入”表中所列数据:建国初期的1950年企业收入8亿元,税金收入48亿元。到1978年企业收入571亿元、税金收入519亿元。从1979年开始企业收入越来越少。到1985年,企业只上缴43亿元比1952年企业上缴的57亿元还少。到1994年企业收入是零,报纸上公布的国企实现利润××××亿元全归企业使用啦!但企业亏损补贴却从1985年开始,当年就拿走507亿元,以后年年拿。到2010年的年鉴上还列出拿走148亿元,24年中共拿走8450亿元。(附件一)
中央部门管理的企业现状:
翻开《中国财政年鉴》2011版491页(附件二)就能看到央企主要财务指标。企业户数从2004年的13520户增加到2010年的18699户、职工人数从2004年的948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1177万人,人均工资从2004年的33800元增加到2010年的608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