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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9 17:05:00
以下是引用cymbidium在2007-8-22 17:04:00的发言:

倡导社会责任,呼吁网络实名制立法

--价值中国网创办人林永青致全国人大公开信

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是人类迄今为止最重要的科技成果之一,将彻底改变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更为重要的是,持续高速发展中国经济,正面临着数百年不遇的重新崛起的巨大机遇。然而,长期以来,一些网络运营商,为追求网站点击率,对互联网暴力、庸俗、黄色等不良内容推波助澜,导致很多中国互联网产业的不健康现象。我们看到,网络上欺诈行为时有发生!网络上所充斥的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毒害时有发生!网络上不负责任的言论对社会舆论的误导时有发生!

近日,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互联网协会所倡导的《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号召博客自律,改善网络环境。我们也感到特别欣慰的事,价值中国网在实践实名制三年之后,我们将不再孤军作战,我们也有了同盟军。但是,我个人对于《自律公约》的举措表示置疑。自有互联网络以来,就有不少有识之士一直在呼吁,但至今收效甚微。我认为,只有通过立法,才能实质性地解决相关问题。

“股市带头大哥事件”、“厦门网络谣言事件”我们还记忆犹新!美国年均GDP总额大约是中国的6倍左右,而电子商务总额却是中国的数千倍!韩国正在积极建设一个实名制的网络社会!

显而易见,就中国日益成长的国际地位而言,中国互联网还远未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足够的积极作用。这是网络诚信和社会责任的缺失,而造成的巨大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我们的整个社会,是不是要继续承担诚信缺失所带来的损失?

在此,我们大声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尽早将网络实名制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尽快改善和净化网络环境,鼓励社会责任和诚信,尽快让互联网发挥出更为积极重要的作用,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成立于20045月的价值中国网,是中国最早的一家全站实名制的网站。自创办以来,网站就以实施实名制,倡导专业知识的交流与共享、杜绝低级庸俗的内容作为已任。三年多的实践告诉我们,正是因为坚持了实名制,每一位我们网站的专业人士都为自己的言论负责,都以传播和交流各个行业的专业化内容作为文章的主要定位,承担了自己的一份社会责任。通过这几年的知识交流、专业分享,广大网友和读者们也充分感受到了知识的力量!

更加规范、健康的网络环境,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未来。相信每一位关心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人,都将认识到网络责任和网络诚信的重要意义,我们责无旁贷!每一个充满社会责任感的网络公民们,让我们共同呼吁实名制相关法律尽快出台!让我们共同建设一个诚信、健康、美好的网络社会!


第一、先别动不动就挂个“博士”的头衔好不好,拜托,现在教授如禽兽的多的是,博士又能怎样?

第二、反正读完之后我还是不明白实名怎么就能达到解决不诚信问题,咱不说网络,现在现实社会中坑蒙拐骗的事情多了,小到骗财骗色,大到骗国骗民,哪一个不是活生生的真实的人,比“实名”不知道“实名”多少倍,可诚信问题解决了么?

第三、感觉现在人法律意识很强啊,动不动就是立法,可提的滥了也就没有意义了,甚至变成对法律的一种亵渎,别什么事情都提到法律的层面,法律不是你家门口卖的大白菜,别来恶心法律的权威好不好。

第四、你想实名你就实名去,尤其是那个什么什么网站的,求你一边玩去,先把你们对家庭的责任、对亲人的责任、对网站的责任履行好,再考虑你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好不好?至于对咱这种喜欢匿名的人,求你了,我发誓你对我没有责任,我不需要你负责。乖,听话,博士,好好读书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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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9 17:52:00
不支持!还缺乏必要的素质!盲目的实名必将带来灾难!决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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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9 18:46:00
我坚决反对网络实名制.其弊端远远大于益处.“厦门PX事件”中,正是网络提供给了普通民众一个表达自己意见的渠道,一旦实名制后,恐怕普通人表达自己的意见的空间会大大被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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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9 18:54:00
北京市市长王岐山说,要允许官员说错话。我就不明白了:既然都允许官员说错话,为什么就不允许我们普通老百姓说错话了?说错话难道就是所谓的“谣言”了?那位郑博士还是先去学习一下什么叫做“言论自由”吧!把这个问题没弄懂,就不要在这里呼什么吁了,最后只是哗众取宠,徒增笑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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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9 21:01:00
【重要声明】
上面很多人反映了很多意见,有善意批评的,也有当头棒喝给我醍醐灌顶的。

对不起大家,我错了。大家的批评教育让我深刻的认识到我的错误无可原谅。仍然希望大家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希望关于网络实名的波澜就此打住。

我本人也决定痛改前非加入反对实名的行列当中。
谢谢大家。

郑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9 21:02: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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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9 23:42:00
以下是引用mxgu在2007-8-29 13:5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angiui在2007-8-29 10:42:00的发言:
郑磊博士博的是什么?

强烈抗议,人家郑博士也不是一无是处, 他至少搏大家一乐。 至少树立了一个无知无识的典型,这些都是对人类的极大贡献。

他读了半天书就这点智商,不是丢我华夏的脸嘛,说明我华夏无人啊。博士况且如此的无知无识,况普通百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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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9 23:47:00
以下是引用郑磊在2007-8-29 21:01:00的发言:
【重要声明】
上面很多人反映了很多意见,有善意批评的,也有当头棒喝给我醍醐灌顶的。

对不起大家,我错了。大家的批评教育让我深刻的认识到我的错误无可原谅。仍然希望大家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希望关于网络实名的波澜就此打住。

我本人也决定痛改前非加入反对实名的行列当中。
谢谢大家。

郑磊

唉,我原谅你了,以后不要再犯错了。其他人也大人大量原谅他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9 23:48: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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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01:25:00

现在似乎还不到赞成不赞成实名制的阶段,几个问题而已:

对互联网暴力、庸俗、黄色等不良内容推波助澜,导致很多中国互联网产业的不健康现象。我们看到,网络上欺诈行为时有发生!

------> 我们的生活中,没有吗?面对面的存在尚且如此,网络中出现的,靠“实名”可以解决?或者起到威慑?

网络上所充斥的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毒害时有发生!

------> 16岁以下,没有身份证的,算不算青少年呢?“实名制”可以保证没有身份证的人不被“毒害”么?或者不被利用?

网络上不负责任的言论对社会舆论的误导时有发生!

------> 什么样的算不负责任呢?社会舆论会被误导吗? 似乎谣言应该通过有公信力的监管机构可以消除。“实名制”与“提高有公信力的监管”是可替换的吗?

美国年均GDP总额大约是中国的6倍左右,而电子商务总额却是中国的数千倍!

------> 这是因为有“实名制”吗?

另外几个问题,

可以保证杜绝因为“实名制”而导致的隐私泄露、网络不安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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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03:20:00
真是晕,实名的话实施起来要靠大家的道德素质提高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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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07:30:00
以下是引用梅贻琦在2007-8-29 23:4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郑磊在2007-8-29 21:01:00的发言:
【重要声明】
上面很多人反映了很多意见,有善意批评的,也有当头棒喝给我醍醐灌顶的。

对不起大家,我错了。大家的批评教育让我深刻的认识到我的错误无可原谅。仍然希望大家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希望关于网络实名的波澜就此打住。

我本人也决定痛改前非加入反对实名的行列当中。
谢谢大家。

郑磊

唉,我原谅你了,以后不要再犯错了。其他人也大人大量原谅他吧。

郑磊博士的ID是:“ts2”和“支持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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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08:30:00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实现之日,就是网络实名实施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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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12:08:00
纯属论坛性质的网站,坚决反对实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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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14:19:00

唉,我原谅你了,以后不要再犯错了。其他人也大人大量原谅他吧。

我的想法是人家总算知道错了,而且肯承认,以什么名义道歉就不是很重要的了。大家没有必要非要对他赶尽杀绝,毕竟我们中国人是宽恕的民族。

[此贴子已经被cymbidium于2007-12-12 18:45: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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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16:45:00

光看投票,,就感觉 支持匿名的人多...... 匿名为主,但是也不必要排除有些网站或者论坛搞实名制嘛,,,

这里有个问题,一些公共网站,是否应该搞网络实名制?比如 一些大学主办的针对校内学生之间交流 大学的论坛 以及一些官方学术论坛

他们现在在实际上已经在实行网络实名制.当然其中反对的声音不少.

这些公共论坛是否实行网络实名制,谁说了算? 主办方自己决定?还是行政部门进行干预,有人反对怎么处理?

没有个制度,一切都是看个人的态度,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有争议怎么解决?

基于以上的问题,我感觉实行网络实名制 立法并没有什么不可以.

我们要谈论的问题是:哪些领域(哪些论坛) 应该实行网络实名制,那些不需要,如果某个论坛要实行网络实名制 应该经过怎么样的程序,具体到某个论坛实行不实行谁说了算?

网络实名制立法:并不等于减少网络匿名的使用范围.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保护网络匿名.

个人看法:网络实名制立法应该:原则上匿名,特殊情况实名,就是说任何网络采取匿名是一般情况,要采取实名制的网站必需具备"特殊性",并且经过一定的程序,比如采取听证,投票等方式. 简单说就是该实名的实名,该匿名的匿名. 但是实行实名的网站必须是要有绝对的必要的.

这样做 既可以保证该实名的网站实名,该匿名的网站不无端的受到实名制的干扰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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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16:55:00

有的意思简单说就是 通过限制网络实名制的使用来保障网络匿名,

现在网络匿名在遭受实际上的侵害,一些公共论坛在搞实名制,你反对?反对有什么用?人家照样搞,但要是有个法律依据就好了. 那些主办网站的领导想搞实名制,要先看下法律怎么说的,依据一定的程序来嘛.有了争议,比如有些大学学校论坛搞网络实名制,学生反对一大片,反对?大小版主统统给你换了

你找谁说去?法律没有说要搞网络实名制,可法律也没有说不让搞啊?

问题来了,怎么弄?立法, 要是法律写着学校内部论坛不在网络实名制度范围内,那领导就没有理由搞了,平自己主观硬搞?那违法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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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17:19:00
郑博士 脑子进水了,大家不要怪他,白痴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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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19:14:00

有必要吗?

[此贴子已经被cymbidium于2007-12-12 18:48: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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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0 19:30:00

这个郑博士,吃饱了撑的

哪个学校培养的博士,出来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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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02:50:00


【评】:
1,他是有发表观点的自由啊,这不是发表了吗。
2,但是这个观点是否伤天害理,我的观点是“当然是伤天害理“。他道歉都不见得有人谅解,上面我看了有几个人说要原谅他,我的观点和鲁迅一样”痛打落水狗”,对于这样的为虎作伥者绝对不能手软,不然伤害的是整个民族。
3,你说这个所谓的博士豁达大度,我就看不懂,为什么迫害别人的人要给自己贴上豁达大度的标签,那么被迫害的人岂不是都是小肚鸡肠活该被人迫害。 正是应了一句话,既要做性工作者还要立牌坊。



[此贴子已经被cymbidium于2007-12-12 18:48: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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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06:11:00
以下是引用top100gun在2007-8-31 2:50:00的发言:

【评】:
1,他是有发表观点的自由啊,这不是发表了吗。
2,但是这个观点是否伤天害理,我的观点是“当然是伤天害理“。他道歉都不见得有人谅解,上面我看了有几个人说要原谅他,我的观点和鲁迅一样”痛打落水狗”,对于这样的为虎作伥者绝对不能手软,不然伤害的是整个民族。
3,你说这个所谓的博士豁达大度,我就看不懂,为什么迫害别人的人要给自己贴上豁达大度的标签,那么被迫害的人岂不是都是小肚鸡肠活该被人迫害。 正是应了一句话,既要做性工作者还要立牌坊。




你说的都对,他这么做的确是为虎作伥,也看不出立牌坊的必要。但是还是算了吧,不必和这种人一般见识,就原谅他一回,以后他再犯,我帮你打他落水好了。

[此贴子已经被cymbidium于2007-12-12 18:49: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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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07:59:00

海因其阔大,方凭鱼跃;天因其高阔,才任鸟飞。 胸襟之大小,决定境界之高低。世间凡成就大事业,无不需要有像大海一样的博大的胸怀。个人也好,国家也好,都需要不同声音。

具体到论坛,蔡元培先生的“思想自由、兼容并蓄”对于学术论坛的发展更是不可或缺。争鸣是学术发展的动力,有争鸣,论坛才能兴旺,思想才能升华,学术才能进步!希望大家反对而不消灭,智驳而不力骂,将海纳百川成为一种准则,让百花齐放成为一种风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31 8:18: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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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08:36:00

我不明白,我的回帖怎么不见了?为什么原因要删除我的回帖呢?

注:我看到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31 8:54: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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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08:54:00
以下是引用郑磊在2007-8-29 21:01:00的发言:
【重要声明】
上面很多人反映了很多意见,有善意批评的,也有当头棒喝给我醍醐灌顶的。

对不起大家,我错了。大家的批评教育让我深刻的认识到我的错误无可原谅。仍然希望大家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希望关于网络实名的波澜就此打住。

我本人也决定痛改前非加入反对实名的行列当中。
谢谢大家。

郑磊

怎么换 了一个马甲上来认错?

为什么不用原来的ID呢?

应该用原来的ID来发表认错声明。否则,就难以证明这就是你郑磊,也许是另外一个人呢?用马甲来认错,表明没有任何错认的诚意。

大家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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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09:31:00
支持实名制为何不用实名,鄙视你,郑磊,还勃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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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09:38:00

  我认为此观点不对。

      第一,每个人的确有发表自己观点的自由。但是他郑磊大力支持实名制,其实就是妨碍大家的自由,就是帮助实施专制,谋求不可告人的私利。自由是正义的自由,是有原则的自由,这就是民主,就是人民的自由,人民有谋取和维护自身合理合法的权益的自由。自由并不是无原则的自由。比如,在中国,不能打着自由的名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不能打着自由的名义出卖祖国;不能打着自由的名义助纣为孽;不能打着自由的名义倒退;不能打着自由的名义反对民主;不能打着自由的民主杀人放火。等等。

      第二,打着自由的名义损害全中国人民的民主和自由权力,鼓吹倒退,这不是伤天害理吗?网络实名制,比杀人放火还要罪大恶极。倡议和鼓吹网络实名制,难道还不是伤天害理吗?中国普通的十几亿中国人,要受到多大的伤害,兄弟你想过吗?

    第三,郑磊鼓吹网络实名制,企图损害全中国人民的自由,难道不是错误的吗?难点不应该道歉吗?这不是学术争论。纯学术争论问题,那的确是没有对错之分,也不用道歉。但这不是学术争论问题。他发表的不是学术论文。希望兄弟不要混淆了。希望兄弟站稳立场。

    第四,“郑博士豁达大度,任由大家随便调侃,但用他的名字发表声明,是不是需要提醒“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什么逻辑?既然是自由,他有发表支持反自由的反动观点,为什么别人不能发表支持自由的观点?兄弟居然说郑磊豁达大度?可见兄弟糊涂到了何种程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确。但是,他愿意实名制,他自己去实施好了,为什么要发表声明强烈支持实名制,而且支持的是将实名制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这可不是一般 的问题了。他支持用网络实名制的法律化,就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他愿意失去自由吗?他愿意什么都受到监控吗?如果他愿意也不要拉上别人。中国人民可不愿意失去自由。一个 很简单的道理,难道还不懂吗?他不是博士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首先他自己就违反了。

     第五,“欢迎大家畅所欲言,不过辩论有个过程,一时岂能说服对方!”兄弟的意思是大家不要批评的太急了,不要批评的太猛了,是吗?意思是对方目前一下子还不可能服,所以大家暂时先放下来,干别的的去?兄弟,你这样说是不对的。现在本身就是在辩论,辩论当然就是过程,我们现在进行的就是一个过程。对于支持反动观点的人,为什么不能猛烈批判?对于支持损害中国人民自由权力的人,为什么不能猛烈地批判?难道我们还要温文尔雅地等着企图以出卖中国人民自由权力而谋取个人私利的人,自己清醒吗?等着他把 中国人民的权力都卖完了自己清醒和后悔吗?我们要眼睁睁地看着他沿着错误路线上一直走下去吗?如果版主和郑磊是好朋友,你愿意他就这样下去吗?

    第六,兄弟,你是版主。希望版主站在正确的立场,不要偏袒郑磊。难道你和郑磊是一伙的吗?你和他是很要好的朋友,看着他受到大家的批评和批判心里难受?作为版主,要站在正确的立场上。正确的立场,就是全中国人民的立场。我要指出两点:

   (1)版主的立场是错误的。不是站在全中国人民的立场,不是站在民主自由的立场。

   (2)版主的态度也是错误的。明知是错误的,还要偏袒。



[此贴子已经被cymbidium于2007-12-12 18:51: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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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09:41:00

为什么不改为“郑磊”+身份证号码?

[此贴子已经被cymbidium于2007-12-12 18:42: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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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09:50:00
以下是引用cymbidium在2007-8-31 7:59:00的发言:

海因其阔大,方凭鱼跃;天因其高阔,才任鸟飞。 胸襟之大小,决定境界之高低。世间凡成就大事业,无不需要有像大海一样的博大的胸怀。个人也好,国家也好,都需要不同声音。

具体到论坛,蔡元培先生的“思想自由、兼容并蓄”对于学术论坛的发展更是不可或缺。争鸣是学术发展的动力,有争鸣,论坛才能兴旺,思想才能升华,学术才能进步!希望大家反对而不消灭,智驳而不力骂,将海纳百川成为一种准则,让百花齐放成为一种风尚。




版主,你在和稀泥,你在搞无原则的调和。

正确要支持,错误的当然要批判。对待错误的东西,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才 显得我们心胸博大?看着损害中国人民民主和自由的思想和行动,我们却要听之任之,以显得自己心胸博大?我们反对损害中国人民的人,倒是心胸狭隘了?倒是我们不应该了?版主,你站在哪里去了?

蔡元培先生的“思想自由、兼容并蓄”思想,那是对待学术问题。其次,我们这里也只是批判,并没有其他什么。

版主,我希望你能够好好思考你在这个问题上 的发言。你的发言包含了许多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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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10:17:00
实名? 脑子出问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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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20:41:00

关于网络实名制的讨论很有必要,郑博士提出问题,并且亮出自己的观点,这没有什么对错的问题在

支持还是反对只是一种价值选择,说到底是在言论自由和网络秩序之间的如何平衡问题. 不管你的态度如何,一个人提出自己的观点的人都没有任何可以被谴责的理由.即使他的观点是错的,也只是你从自己的角度,从自己的标准出发判断"它是错的",你可以反驳,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但是我们请大家区分 错的是观点 而不是人 . 还有实质上,郑博士的许多观点是很有启发性的,请你们认真看完再评论. 支持网络实名制不等于任何网站和论坛都实名化,也不意味着缩小匿名的范围,在某些地方限制实名制的使用可以更加好的保护匿名. 其实郑博士的网络实名制立法,既要让该实名的实名制:主要针对法人,电子商务等商业活动以及特殊的专业性网站(比如法律咨询等)论坛. 同时限制实名制的使用使:不需要实名的网站和论坛的网民的匿名使用的权利不被侵犯

楼主的兼容并蓄没有任何不对或者偏袒的地方, 我们没有理由要求任何人站在所谓的什么正确观点上,请你记住,在讨论的时候,正确与否只是你自己的假设. 就是说你"说一个观点是正确的",那是相对于一个标准来说的,在这里你首先假设了你的标准是正确的 浮尔泰说过"即使我不同意你所说的一切,我也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任何好的观点总是综合了各家之言的.

还有,我想特别提醒那些 批评郑博士的人,请你先认真的把郑博士的帖子看完了再评论,别看了题目就在那里望文生意, 你批判的只是你假想中的"郑博士"

再次感谢郑博士为大家提出了一个有意义的问题,和建设性的观点. 也希望大家可以了理性的针对问题进行讨论, 我们只谈论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 1:40: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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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31 21:23:00


版主大人个人和这位郑博私交想必很厚,否则不会三番五次站出来叫阵,做他的正印先行都统先锋官。

但是版主大人做为版主还是合格的,至少没有把我们这些爱好和追求自由的郑博眼中容不下的异教徒全部荡平并连根拔掉,所以不提倡对版主进行征讨。

我们只要把郑博的错误思想纠正并扫除其余毒即可。


[此贴子已经被cymbidium于2007-12-12 18:52: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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