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收钱惹的祸——从《自然辩证法研究》的“郑重声明”谈起
作者:李醒民
(中国科学院《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社,北京 100049)
最近,无意中数次在《自然辩证法研究》看到一则“本刊郑重声明”。其辞曰:“近来,有关单位和读者向本刊反映,又有人冒用本刊名义在网上征集稿件、诈骗版面费。……敬请广大作者和读者注意,谨防上当受骗。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如有受骗作者请持有效证据向您所在公安部门报案。”透过字里行间不难看出,此类骗子对该刊和一些急欲在该刊发表论文的作者,已经构成严重的干扰和危害。要不,该刊怎么会接二连三地公开发表声明,且态度如此强硬和急迫呢?
我也是吃过编辑这碗饭的,在《自然辩证法通讯》干了将近三十年,不过还没有遇见这样的“咄咄怪事”。转而一想,觉得原因倒也十分简单:因为《通讯》自始至终没有收过版面费,即使在最为艰难困苦的1990年代依然故我。看来,《自然辩证法研究》及其作者受到的困扰,都是收钱(收版面费或出版费)惹的祸。一旦改而“声明”今后不再收钱了,这样的烦恼和侵害自然而然就烟消云散了。当然,如果继续“按既定方针办”,即便连篇累牍地发表声明,提醒作者警惕,请求公安机关干预,也是治标不治本的,至多只能减少发案率,绝对难以杜绝诈骗事件。你想,现在的世道是什么样子: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见钱眼开,无孔不入——没空子也千方百计地图谋钻空子,何况空子明摆着呢。骗子是绵绵瓜瓞、漫天飞舞的苍蝇,一有机会就叮住它的所爱,无所不用其极,你能把他们一网打尽、斩尽杀绝?更何况,职业骗子的骗术花样翻新,你作为单纯的文化人,能一一识破他的花招,斗赢他的权术?更不必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经验教训在先多的是。
作为一位资深编辑和经常发表文章的学人,类似的怪事和招数对我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了。我不时收到形形色色的论著征稿函和合作邀请函,多数是内地的,也有港澳的。在这里,我愿略择一二,与读者“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论著征稿函一般明码标价,交钱发稿。例如有一函件这样写道:“《求实》增刊工本费600元,《江西行政学院学报》增刊工本费450元。文章5000字左右,最少不少于2000字,超过6000字每一千字加收100元。……一律不同意中途换稿、撤稿。……由于财务和票据改革,所有收费均不能开具正式发票而只能开具收款收据。”这两家杂志可能还是“诚实”的,它们是按商业原则行事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至于文章质量如何,与我有何干系。另外,它们的价码还不算高,稍高一些的,每篇论文得花一两千元。更高的,就没谱了,反正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至于专著,按照篇幅长短,一本要收钱两三万,也有要三五万的。在类似的交易中,最可恶的是那些文化骗子:他们本来并不拥有杂志或刊号,却堂而皇之地四面出击,网罗猎物。据说,他们经营的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在收到一批作者的大笔款项后,或冒用他刊,或自己干脆“创办”一个假杂志,私下印刷百十本,分别散发给知情或不知情的作者,在社会上根本不发行或不敢发行。在他们诈骗作者之后,作者还得有意或无意地去欺骗自己所在的单位或上司,以便捞到花钱买来的好处。这些不正常的行为或欺诈现象,不都是收钱惹的祸吗?
至于合作邀请函,内幕还真有点“神秘”。我收到的吉林市厚德文化传播公司的邀请函是这样写的:“我们是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论文发表中介是我们的一项业务,非常希望能与您个人或贵刊建立合作关系,为作者与期刊搭建联系的桥梁,实现作者、期刊以及您、我的共赢。诚挚邀请您与我们公司合作,我们将按照杂志的要求竭诚为贵刊挖掘、推荐优质稿件。基本做法是我们将论文通过E-mail发给您,您酌情安排在您就职的杂志或其他杂志,我们除付版面费,另付您的编审费。给您的酬劳我们秘密汇入您指定的帐户。一、合作原则:(1)与我们合作报酬从优;(2)我们将保守合作秘密,不泄露合作者任何信息给他人。二、合作要求:(1)能在贵刊优先编审录用我们推荐的稿件;(2)愿意向其他有联系的刊物推荐刊用我们的稿件。”四川省天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函件这样写道:“本中心现在面向全国高校征集书稿推荐人。要求:有高等学校从事教育、科研或管理工作的背景,并有较好的人脉关系,担任领导职务者更佳。职责:根据《大学科教丛书征稿启事》推荐的书稿的数量可取得如下回报。(1)本中心提供免费旅游(可在九寨沟、青城山、都江堰等景点中选择)。(2)本人出书可享受价格优惠。(3)中心可协助推荐人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读者可以想一想,这一利益链条牵涉面多么大,有多少人从中受害或得利?这不是收钱惹的祸又是什么?
最后,再补充一点。1980年代和1990年代初期,在收钱之风还未狂飙之时,我主编过多套丛书(例如《三原色丛书》、《哲人科学家丛书》、《科学思想文库》、《科学巨星——世界著名科学家评传》、《中国科学哲学论丛》等),不仅不叫作者掏腰包,而且还让出版社发给作者不菲的稿费。更加使人欣慰的是,所出版的书籍大都是刚刚毕业不久的青年作者的书稿,他们遍及全国各地。可是,现在情况迥然不同了:出版社出书要收钱,有实力付费出版的单位又“肥水不流外人田”(只出版本单位作者的书稿)。这害苦了那些有才华却没有财力的作者,冷落了有水平而无金钱开路的书稿,惯坏了爱钱如命、不择手段的出版商。
这一切怪现状,对社会风气和人的德性造成的损害之大,是无法用付出和聚敛的金钱的多寡来衡量的。不惟如是,收版面费和出版费对学术界的伤害是致命的。一是阻碍学术进步,二是败坏学术风气。它使真正有学术价值或理论意义的论著遭遇极大的出版困难,尤其是给刚刚步入学界不久、囊中羞涩、有研究潜力的年轻人造成难以逾越的障碍——对此我过去有切肤之痛,现在亦有切身体验。更要命的是,由于收钱,致使质量平庸乃至窳劣的文稿总能找到出路,从而造成学术泡沫漫天飞扬,文字垃圾遍地堆积,学界南郭熙熙攘攘,小有名者心神不宁,无名学子弃正归邪,出版掮客大显神通,文化骗子蝇营狗苟。本来应该干净和清净一点的学术界,被搅和得乌烟瘴气,糟蹋得不成体统。这一切,都是收钱惹的祸。目睹这种怪现状,我们难道还不应该有所憬悟、有所作为,而任其流弊腐蚀我们的学术肌体、毒害我们的学术良心吗?
(原载北京:《自然辩证法通讯》,第32卷(2010),第1期,第114~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