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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始终把改善环境摆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突出位置,高标准、严要求,在产业布局、城镇发展、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各个方面,加大环境保护和土地等资源有效利用的力度,使城市发展和资源、环境容量相适应,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弘扬城市的历史文化。把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当前规划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全面规划、整体保护、积极利用、依法严管”的原则,完善保护规划,健全保护法规,严格保护制度,在旧区改造和城市新一轮发展中,既创造时代精品,又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 ——坚持体制创新与依法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特大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要求,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和规划管理体制,加强规划法规建设和依法管理,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把上海城市规划管理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优化人口布局 (一)加强人口综合调控。人口增长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资源、环境容量相适应,充分考虑城郊一体化进程加快、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联动发展、交通体系不断完善和人口综合调控等因素对人口增长的影响,按照2020年全市总人口2000万左右规模,统筹安排城市规划。严格控制户籍人口增长,合理调控非户籍常住人口规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二)严格控制中心城区人口数量,加快中心城区人口向郊区疏解。201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力争控制在850万左右;2010年至2020年,进一步加大人口控制力度。 (三)加大郊区城镇吸引力度,促进郊区城镇人口集聚。创造良好的居住、交通、生态环境和就业机会,吸引人口向郊区城镇集聚,促使人口在市域范围内合理布局。 三、优化城镇布局 (一)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市域城镇体系由中心城、新城、中心镇和一般镇组成。中心城区规划要精心设计、力求完善,充分体现国际化大都市的繁荣繁华,并不断增强辐射和服务功能。郊区城镇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促进组团式发展,注重城镇特色和风格,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有序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充分发挥郊区城镇在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利用中的重要作用。切实防止中心城区蔓延式发展和郊区沿交通线无序开发。 (二)集中力量建设新城。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加快郊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依托大交通和大产业支撑,规划建设若干个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结构合理、人口规模在30万以上的新城,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三)稳步发展中心镇和一般镇。依托工业园区、高速公路节点和轨道交通站点,充分利用各城镇的历史基础和发展优势,集中建设一批相对独立、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四)加快归并农村自然村落和居民点。加强农村居民点规划与管理,积极调整规模小、布局散、占地多、环境差的农村自然村落,加快推进居民点归并,大幅度减少农村居民点数量。 四、优化产业布局 (一)加快全市产业布局调整。坚持“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继续巩固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经济增长的格局,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心城区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金融、商贸、信息、管理等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适度发展无污染、高附加值都市型工业,加快老工业区改造和升级;郊区进一步加快推进重大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建设,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积极发展现代化都市型农业。各区(县)要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形成错位竞争、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二)加快推进重大产业基地、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园区建设。集中力量建设微电子产业基地、国际汽车城、上海化工区、精品钢铁产业基地、临港新城产业基地和上海船舶产业基地。继续推进“1+3+9”国家级、市级工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强软件、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及研发创新基地建设,推动上海产业层次的提高。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产业集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三)整合乡镇工业区,归并乡镇零星工业点。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逐步归并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工业区及零星工业点,进一步提高工业布局的集约化水平和规模效益。 五、加强城市环境建设 (一)优化城市生态布局。根据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加大生态环境建设的力度,形成市域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绿地与林地各约占三分之一的格局。 (二)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的开发建设容量。根据“双增双减”的要求,中心城区住宅和商业办公新开发地块的净容积率分别按照低于2.5和4的标准进行控制,并根据不同的功能、景观、环境、风貌等条件,划分不同等级的开发强度分区,在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中采取不同的控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三)加强城市生态景观建设。继续推进中心城区大型公共绿地和郊区大型片林建设,构筑“环、楔、廊、园、林”绿化系统。201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左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加强黄浦江、苏州河两岸和延安路沿线的景观设计,建设生态景观走廊。结合绿化及公共空间规划,加强城市雕塑建设,提升公共环境艺术的水平。 (四)加快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按照“百年大计、世纪精品”的要求,切实加强黄浦江两岸规划和土地管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开发,把黄浦江两岸建设成为世界级的水景岸线。近期重点开发杨浦大桥与南浦大桥之间的黄浦江两岸地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好世博会场址地区规划,建设好世博园区,为举办一届最成功、最精彩、最难忘的世博会创造条件;加快编制南、北延伸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规划和土地控制,根据条件逐步开发。 (五)把崇明建成生态岛。按照将崇明作为21世纪上海可持续发展重要战略空间的要求,高起点编制崇明发展规划,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的关系,加大崇明环境建设力度,把崇明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综合生态岛,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建设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快中心城区和郊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加快清洁能源替代,控制煤炭消费,鼓励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严格控制和治理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空气质量指数二级和优于二级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左右。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重点,全面提高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水平。 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以“三港两网”为重点,加快推进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深水港、航空港、信息港和陆上交通网、内河航道网建设。积极推进与长江三角洲地区互联互通的交通通道建设,加快构筑长江三角洲城际快速交通网络。 (二)加快城市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大容量轨道交通,力争到2010年建成轨道交通基本网络;完善中心城区路网结构,建成中环线,改造内环线,加快建设新的越江工程,疏通“瓶颈”路段,扩大中心城区交通容量。结合对外交通和轨道交通站点建设,加快建设大型换乘枢纽和社会停车场。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现代化的管理方式,推进交通管理现代化。 (三)加强能源建设,优化能源布局。坚持市内电源建设与市外电源布点同步、控制煤机总量与加快燃机建设同步的原则。2010年前,基本形成以五大市内发电基地为主、两大市外发电基地和若干个其它市外来电为辅的电源布局。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和中心城区燃气管网改造,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 (四)建立符合特大型城市特点的综合减灾体系。根据城市可能遭受的不同灾害特点,建立和完善灾害事故紧急处置指挥、保障、防范体系。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七、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一)基本建立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社会事业体系。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二)加大功能性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力度。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加快建设一批国际一流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完成“2+2+X”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构筑以复旦大学为核心的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以上海交通大学为重点的闵行紫竹科学园区以及松江大学园区、南汇科教园区,做精、做强若干所重点特色高校。建成公共卫生中心和一批现代化综合医院,建设上海市国际医学园区。 (三)加快普及型群众性社会事业设施建设。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的实际需要,建设一批博物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和科普教育基地等普及型社会设施。 八、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 (一)建立最严格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制度。把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作为当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保护规划,健全保护法规,探索保护机制,把上海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进一步扩大保护范围。加强对中心城区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和398处优秀历史建筑、郊区历史文化名镇和有历史特色村镇的保护。对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要更加注重区域整体风貌的保持和延续;对优秀历史建筑,要在单体建筑保护的同时,更加注重成片、成街坊保护。加强普查,进一步将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风貌区和建筑列入保护范围。对市域范围内建筑较有特色、结构较好、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各类建筑,予以妥善保护。 (三)严格控制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以及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之内及其周边地区的开发。历史风貌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要统一审批。要保护并逐步恢复风貌区特色。新建、改建建筑物必须与历史文化风貌区、优秀历史建筑相协调,不得破坏原有风貌。同时,加强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周边的环境景观建设。 九、建立科学、完整的城市规划体系 (一)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市、层次清晰、目标明确、管理有序的城市规划体系。城市规划要增强前瞻性,注重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二)增强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地位。城市总体规划重点是确定城市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发展结构、发展重点以及发展策略,是其以下各层次规划和各专业规划编制的依据,指导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建设和发展。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三)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快编制中心城区分区规划、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分区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中心城建设和开发强度分区,合理分解人口总量与建设总量,保证城市整体发展结构、城市用地总体布局等全局性目标的贯彻和落实。 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依据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原则,结合行政单元、市政社会服务设施网络,合理划分规划单元,把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落实的重要环节和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按照编制单元进一步分解人口与建筑的控制总量,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和高度、公共绿地、地下空间利用、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等内容,作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要求,以及城市设计、规划策略等的指导性原则,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所明确的强制性控制要求和指导性原则,对编制单元内的土地使用强度、空间环境、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作出具体的控制性规定,为建设项目提供管理依据。 (四)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快编制郊区区(县)域总体规划、新城和中心镇总体规划、新城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新城和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郊区区(县)域总体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区(县)域范围内的人口、城镇和产业发展布局、发展重点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的发展导向,明确新城与中心镇的人口总量、建设总量和环境容量,为区域建设制定空间发展的原则和战略目标。 新城、中心镇总体规划:依据总体规划和区(县)域总体规划,明确城镇空间发展格局、用地布局结构及相关指标。 新城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新城应依据其总体规划制定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其编制原则、内容及要求与中心城区的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一致。 新城和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所确定的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原则为依据;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其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原则、布局结构为依据,对土地使用强度、空间环境、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作出具体的控制性规定,为建设项目提供管理依据。 (五)强化各专业系统规划的编制。各专业管理部门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全面编制或修改各专业系统规划。各专业系统规划要从中心城区向郊区延伸,实现市域范围的全覆盖。 (六)加强城市设计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城市设计要贯穿于城市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强化城市设计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提升公共环境品质、创造宜人活动空间等方面的作用。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协调区,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延安路沿线等景观走廊,中央商务区、重要的商业区及市级主要公共活动中心,必须加强城市设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十、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 (一)理顺市与区(县)规划管理职责与分工。按照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分离和规划编制、审批、执法分开原则,合理界定市、区(县)两级政府在规划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符合上海特大城市特点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要求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 (二)加强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规划编制与规划实施监督的职能。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分区规划、中心城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会同区(县)政府组织编制区(县)域总体规划、新城总体规划、国家级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等,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区、自然保护区等特定区域规划;负责审批区(县)政府组织编制的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家级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等。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区(县)政府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大规划实施监督的力度。 (三)明确市、区(县)政府对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职责分工。坚持建设项目管理重心下移,除涉及全市性、系统性、跨区域以及具特殊性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外,其它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原则上由项目所在的区(县)政府负责。区(县)政府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组织实施。 (四)充实和完善市规划委员会的决策职能。市规划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对影响全局的重要地区规划、重大项目规划、重要规划调整及规划政策制定等行使决策权。建立健全市规划委员会的专家咨询机制,重要规划由专家咨询委员会先行审议,以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十一、建立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土地开发机制 (一)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宏观调控。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土地开发机制,是城市空间有序发展、城市规划有效实施的根本保证和必要前提。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与城市规划管理的协同,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好土地供应的规模与布局,将全市各类土地使用都纳入到规划和计划中来,确保城市开发和建设在规划确定的范围之内。坚持“政府调控、市场供应、规范运作、依法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度。经营性土地出让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制,严禁采用协议或邀请招标方式。“生地出让”逐步向“熟地出让”转变。在土地出让前,必须完成规划编制及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对土地开发的规划控制。 (二)加快建立土地收购储备机制,加强旧区改造综合平衡。建立土地收购储备机制,是控制中心城区开发建设容量的有效手段。要通过市、区联手,加强对旧区改造土地的收购储备,打破“就地平衡”,形成土地开发的规模效应、整体效应、协同效应,在较大范围内对旧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开发收益进行综合平衡,降低旧区改造地块的开发强度。 十二、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制建设 (一)不断健全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加强城市规划法制工作,增强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严格执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总体要求,针对上海新一轮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应上海特大城市规划管理的特点,不断完善城市规划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执法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各层次规划,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增强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备案制度,推行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强化对建设项目审批及实施的后期监管。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检查和监督,重要地区和重大项目的规划方案要主动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同时,也要向同级政协通报城市规划与管理的情况。 城市规划的审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已经批准的各层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将调整的内容纳入规划之中,报规划原批准机关审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能没收实物的,按市场价没收违法所得;拆除或者没收后仍未完全消除影响的,依法处以罚款。 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逐步建立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多种载体,积极推动社会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建立规划公示制度,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要依法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享有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发挥社会公众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建立对违反城市规划行为的举报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 十三、增强城市规划管理的能力 (一)建设高素质的城市规划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培养、引进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尽快建立具有全局观念和创新意识、业务素质强、政治素质过硬的高素质的规划师和规划管理人员队伍。加强人才培训和岗位竞争;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创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要借鉴国内外的先进规划经验,完善规划国际方案征集和招投标机制,创新规划理念,超前研究上海城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编制的质量。 (二)加快城市规划信息化管理网络建设。以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和规划系统政务网(内网)为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实行建设项目电子报建,建立规划许可审批网上登录制度,形成上下沟通、实时跟踪、及时反馈、快速处理的信息化管理网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城市规划的管理水平。 (三)确保市和区(县)两级政府对城市规划的财政投入。市和区(县)两级政府要把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在上海新一轮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空间资源利用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市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上海城市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增强合力,坚持规划先行,自觉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已批准的各类规划,分层落实,保证各类规划贯彻到位。同时,加强城市规划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规划、重视规划、遵守规划的良好环境

上海规划的前瞻性确实还很不够,有一个小实例,卢浦大桥通车时,设计师很有把握地说大桥的设计流量可以满足到2010年,但是未到六个月就已经天天塞车了。应该把上海城市规划定位在世界级大都市与示范城市而不是仅仅与长江三角洲怎样联动。就交通而言也不能仅仅航运中心应该是全方位的交通中心。


大上海的发展需要大家出谋划策呀.



可明确提出建立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带,设立专门的省市间协调联动机构,统筹规划整个经济带的蓝图。
要明确提出把环绕上海的城市经济带建成世界级信息中心,金融中心,服务业中心,但就不要提工业中心了
要用超前思路来发展交通,大大降低现在城市中心区的人口密度,反对再建立集中的购物一条街,减少城市上下班交通流量的极度不对称现象,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交通体系(优先地下、地上公共交通,鼓励非机动交通,限制私家车,航空业要超常规发展)
上海人口控制要提高认识不要一提这个就和歧视与不平等联系起来,都挤到上海那么谁也过不好,人才欢迎,但是那种乞讨等就该坚决打击。








目前世界级都市指标 一、市区人口在500万以上,建成区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GDP在1000亿美元以上 二、港口都市的港口年吞吐量在1亿吨以上,航空港年客运量在2000万人次以上 三、年国际贸易额在1000亿美元以上,外国人口保有量占市区人口的5%以上
四、股市年交易额在1万亿美元以上
五、组织国际性大会展100场以上


上海的目标应该是本世纪内世界第一都市!



我不是说上海现在,是说其规划太小气了。



要明确提出把环绕上海的城市经济带建成世界级信息中心,金融中心,服务业中心,但就不要提工业中心了 我觉得我们还是不要好大喜功。那么宏伟的规划落实不了有什么用?上海有可能成为世界级的信息中心吗?我认为应该成为中国(香港除外)第二大信息中心。连香港都不敢说她是世界级的信息中心,而香港的信息灵敏度和传播力比一个央视还要利害,香港的记者遍布全球,各种好的信息坏的信息都能传播,可见成为信息中心,财力是一方面,但一个民主开放包容的舆论自由环境是更为重要的一方面。上海能成为世界级的金融中心吗?我认为应该成为国家级的世界中心。目前为此,能叫世界级金融中心的有几个?而正如大家知道的,中国的金融体系还很脆弱,问题很多,光是证券市场都被学者说成是政府圈钱的工具,那怎么成为世界级金融中心?前些时间,上海出台了新政策(白皮书之类的)再也不提什么金融中心,而是提国际航运中心,这种规划才是比较务实的。因为上海这几年金融业发展停滞不前,上海市政府意识到还是老老实实发展产业,没有产业支撑金融业是发展不起来的。所以,不要动不动就贯以“国际“,”世界”之类骇人听闻的名称,因为我们还没硬到那个地步,所以不要喊那么大声。不光是上海规划要务实,而且我国其它地方的规划也要如此。那些城市个个都叫要成为金融中心,物流中心,中国大地上都不知多少城市说要赶超亚洲四小龙,但可能吗?所以我说,现在我国的城市规划最需要的是务实精神。


2005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上海市统计局
2006年2月8日
2005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一年来,全市人民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使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稳定,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和预期目标,为“十一五”规划开局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经济发展
经济总量
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经国家统计局联审通过,全年实现上海市生产总值(GDP)9143.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1%,自1992年以来已连续第14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二、三产业共同推动全市经济增长。全年第一产业增加值79.65亿元,比上年下降9.7%;第二产业增加值4475.92亿元,比上年增长12.1%;第三产业增加值4588.38亿元,增长10.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0.2%。
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全年全市财政收入4095.8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全年地方财政收入1433.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0.7%。其中,增值税226.12亿元,增长13.4%;营业税512.93亿元,增长15.9%;个人所得税111.92亿元,增长26.2%;房产税34.1亿元,增长25.9%。全年地方财政支出1660.32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基本建设支出369.21亿元,增长18.8%;科教文卫事业支出277.45亿元,增长18.7%;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237.92亿元,增长22.7%。
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适度增长。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542.55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增幅比上年回落11个百分点。
投资结构发生新变化。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城市基础设施投资885.74亿元,比上年增长31.7%,高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幅16.9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1246.86亿元,增长6.1%。从产业投向看,第一产业投资5.58亿元,比上年增长5.6%;第二产业投资1082.1亿元,增长7.1%,其中工业投资1074.76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投资2454.87亿元,增长18.6%。从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投资1240.27亿元,比上年增长29.9%,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35%;集体经济投资131.07亿元,比上年下降10.6%,所占比重为3.7%;股份制经济投资916.27亿元,比上年增长37.3%,所占比重为25.9%;外商及港澳台投资640.31亿元,比上年下降24.8%,所占比重为18.1%;其他经济投资614.63亿元,比上年增长32.4%,所占比重为17.3%。
价格
消费市场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4.5%,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5个百分点,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居住类价格上涨2.9%;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0.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0.8%;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下降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1.7%;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2.5%;衣着类价格下降7.9%。
生产领域价格水平涨幅回落。全年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水平比上年上涨6.8%,工业品出厂价格水平上涨1.7%,涨幅分别比上年回落9.6个和1.9个百分点。
房地产价格涨幅回落。全年房屋销售价格水平比上年上涨9.7%,涨幅比上年回落6.2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水平上涨9.2%,涨幅比上年回落6.6个百分点。全年房屋租赁价格水平上涨3.6%,涨幅比上年回落1.9个百分点。全年土地交易价格水平比上年上涨6.9%,涨幅比上年回落13.4个百分点。
农业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进。全年完成农业总产值236.78亿元,比上年下降9.6%。其中,种植业产值108.84亿元,下降8.1%;畜牧业产值60.28亿元,下降16.3%;渔业产值51.47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全年粮油作物优质化率分别达到94%和70%。严格实行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实现“双超”。全年粮食种植面积超过13.33万公顷(200万亩),达到16.61万公顷(249.15万亩);粮食产量超过100万吨,达到105.36万吨。全年水产品产量35.35万吨,比上年增长2.7%;蔬菜产量387.02万吨,比上年下降11.4%;生猪出栏数280万头,下降15.4%;牛奶产量23.76万吨,下降5.7%;家禽产量0.76亿只,下降22.1%。农产品出口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初级农产品出口13.34亿元,比上年增长26%。
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继续提高。至年末,已建立54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食用农产品安全性不断提高。至年末,全市注册品牌的农产品139个,有149家企业的273个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全市已实施3.67万公顷基本农田有机肥推广使用。全市化肥每公顷年施用量比上年下降7.9%;全年生产基地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农业规模化生产和科技水平稳步提高。至年末,全市有143个规模化、现代化蔬菜园艺场;12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投入各类建设资金54.82亿元,引入产业开发项目128个,有163项科研成果在园区推广应用。全市有农业产业化企业420家。其中,被列为国家级龙头企业11家,市级龙头企业25家。至年末,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10家。
工业
依托大基地、大项目建设,促进工业生产持续增长。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4155.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994.68亿元,增长12.5%。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轻工业增加值1081.75亿元,增长9.6%;重工业增加值2912.93亿元,增长13.7%。全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6876.78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5806.78亿元,增长13.9%。
区县工业增长加快。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中,区县工业总产值9175.33亿元,比上年增长18%,高出全市工业平均增幅4.1个百分点。区县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8.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0.3个百分点。全年“1+3+9”工业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7349.67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其中九个市级工业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399.77亿元,增长19.2%。
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快速增长。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826.67亿元,比上年增长22%,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重点发展行业对工业生产的拉动作用明显。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石油化工及精细化工制造业、精品钢材制造业、成套设备制造业、生物医药制造业等六个重点发展工业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9993.55亿元,比上年增长16.5%,拉动全市工业增长10.1个百分点,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3.2%,其新增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新增产值的比重达到70.8%。
适应市场需求的工业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达到98.6%。全年大规模半导体集成电路产量比上年增长13.2%,发电设备产量增长40.6%,微型电子计算机产量增长1.2倍,金属切削机床产量增长35.8%,原油加工量增长7.3%,钢材产量增长8%,家用电冰箱产量增长28.8%,民用钢质船舶产量增长11.6%,乙烯产量增长67.8%。
受成本和市场因素的双重制约,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全年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39.56亿元,比上年下降10.8%;实现税金总额605.59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510.75亿元,比上年下降16.6%;实现税金395.23亿元,增长1.7%,占全市工业税金总额的65.3%。全市工业企业亏损面为18.6%。盈利工业企业盈利额1118.72亿元,比上年下降4.1%;亏损工业企业亏损额179.16亿元,比上年增长56.9%。全年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202.27,比上年下降4.26点。
建筑业
建筑业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20.69亿元,比上年增长6.3%。
全市建筑企业全年完成施工产值189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施工面积13586.96万平方米,增长18%;竣工面积4761.16万平方米,增长4.5%。建筑企业按施工产值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人均19.41万元,比上年提高14.4%。
金融业
金融业市场化进程加快,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689.87亿元,比上年增长11.6%。
金融机构加快集聚。全年新增各类金融机构73家,其中,银行类机构11家,保险类机构59家,证券类机构3家。至年末,全市有各类金融机构527家,其中,银行类机构130家,保险类机构227家,证券类机构91家。至年末,在沪经营性外资金融机构达到123家,其中年内新增14家。在沪经营的84家外资银行及财务公司资产总计达到484.33亿美元,其中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有65家,人民币资产总额达到1144.55亿元。有29家在沪外资银行被其总行确定为中国境内业务的主报告行。
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至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3320.86亿元,当年新增3142.83亿元;贷款余额16798.12亿元,当年新增1785.93亿元。个人消费贷款余额2814.16亿元,当年新增141.5亿元。其中住房按揭贷款余额2644.94亿元,当年新增199.4亿元。全年金融机构现金收入21195.88亿元,现金支出21701.53亿元,收支相抵现金净投放505.65亿元。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继续提高。全市中资银行不良贷款率为3.39%,比年初下降0.58个百分点。
金融要素市场加快创新,在改革和规范中稳定发展。全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各类证券成交额4.97万亿元,比上年下降35.2%。其中,股票成交额1.92万亿元,下降27.3%;债券成交额2.81万亿元,下降43.4%;基金成交额155.86亿元,下降37.4%。证券市场证券品种不断增加。至年末,上市证券数1069只,比上年末增加73只,其中股票878只,减少3只。全年通过资本市场筹资299.77亿元,比上年下降49.1%。其中,发行新股筹资28.55亿元,下降88%;再次发行(增发、配股和国有股配售)筹资271.22亿元,比上年增长23.5%。至年末,已有125只股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14.2%。积极推动金融创新,推出沪深300指数、债券远期交易、企业短期融资券等新产品。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交金额23.2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3.3%。期货市场全年成交量6757.95万手,比上年下降16.7%;成交金额6.54万亿元,下降22.4%。黄金市场交易活跃。全年黄金市场成交金额1168.43亿元,比上年增长46.7%。钻石市场成交金额4.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4%。
保险业健康发展。至年末,全市有各类保险公司70家,比上年末增加12家;保险中介机构157家,增加47家。全年保费收入333.62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87.86亿元,增长18.2%;人身险保费收入245.76亿元,增长5.8%。在全年保费收入中,中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275.4亿元,比上年增长5.6%;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58.22亿元,增长27.1%。全年支付各类保险赔款及给付87.46亿元,比上年增长23.2%。其中,财产险47.26亿元,增长38.8%;人身险40.2亿元,增长8.9%。
国内贸易
不断加快商业布局与结构调整,市场流通规模继续扩大。全年实现国内商业增加值588.11亿元,比上年增长12.7%。
消费品市场销售稳中趋旺。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7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吃的商品零售额1172.05亿元,增长12.3%;穿的商品零售额381.31亿元,增长11.7%;用的商品零售额1388.32亿元,增长11.3%。餐饮业、家居和通信类商品消费增长强劲。全年餐饮业实现零售额达到350.31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家居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41.13亿元,增长22.5%;通信类商品实现零售额78.02亿元,增长25.4%。主要耐用消费品销售稳定增长。全年汽车零售量9.08万辆,比上年增长1.8%,其中,轿车8.32万辆,增长0.3%;移动电话186.47万部,增长12.4%;摄像机5.99万台,增长17.1%;脱排油烟机34.83万台,增长26.1%;家用空调器120万台,增长10.7%。
连锁超市、专卖店、仓储式商场等商业业态整体规模不断扩大。至年末,全市连锁商业网点达到9264家,其中,连锁超市门店2315家,便利店3894家。全年连锁商业销售额1078.94亿元,比上年增长16.6%。
各类商品市场持续发展。全年全市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2943.25亿元,比上年增长15%。至年末,全市共有商品交易市场1053个,全年成交额2545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农副产品市场成交额310亿元,增长6.9%。年内建成标准化菜市场100家,生鲜食品超市23家。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全年实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581.27亿元,比上年增长13.8%。
客货运输全面增长。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运输总量68739.82万吨,比上年增长8.8%。其中,铁路运输1278.3万吨,比上年下降0.5%;公路运输32684万吨,比上年增长3.6%;水路运输34557万吨,增长14.6%;民用航空运输220.52万吨,增长13.9%。全年完成旅客发送9486.8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8%。其中,铁路运输4313.1万人次,增长5.8%;公路运输2468万人次,增长0.1%;水路运输625.9万人次,增长0.7%;民用航空运输2079.81万人次,增长15.2%。各类民用车辆拥有量持续增加。至年末,全市拥有各类民用车辆220.5万辆,比上年增长8.7%,其中汽车拥有量95.16万辆,增长13.9%。在民用汽车拥有量中,私人汽车拥有量41万辆,比上年增长29.1%。
洋山深水港一期工程建成开港,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全年上海港货物吞吐量达到4.43亿吨,比上年增长16.9%,跃居世界第一大港。集装箱运输快速增长。全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808.4万国际标准箱,比上年净增353万国际标准箱,增长24.3%,继续保持世界第三位。至年末,上海港拥有16条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上海港每月集装箱航班数已达1967班,其中国际航班942班。上海浦东、虹桥两大机场全年共起降航班37.51万架次,比上年增长13.9%;进出港旅客达到4139.16万人次,增长15.3%。其中,国内航线进出港旅客2679.87万人次,增长16.3%;国际及地区航线进出港旅客1459.29万人次,增长13.5%。
邮政业务发展加快。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38.49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全年发送信函9.14亿件,比上年增长11%;国际及港澳特快专递144.3万件,增长24.5%。
房地产业
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实现房地产业增加值670.23亿元,比上年下降4.1%。
房地产市场保持基本稳定。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246.86亿元,比上年增长6.1%;商品房施工面积10462.39万平方米,增长10.3%;竣工面积3095.74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0.1%;销售面积3158.87万平方米,下降9.5%,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2845.7万平方米,下降12%。全年商品房销售额2161.3亿元,比上年下降4.5%,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1906.05亿元,下降7.7%。全年存量房成交过户面积1971.5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7.7%。
二、改革开放
所有制结构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在全市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增加值5261.26亿元,比上年增长7.3%;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3882.69亿元,增长16.7%,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40.4%上升到42.5%。其中私营及个体经济增加值1501亿元,增长16%,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6.4%。
各种所有制工业企业全面发展。全年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6018.86亿元,比上年增长8%。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中,股份制工业企业总产值4357.52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工业企业总产值9828.19亿元,增长16.9%。
非国有商业企业发展迅速。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股份制商业企业完成零售额265.41亿元,比上年增长9%;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商业企业完成零售额418.58亿元,增长11.9%;私营和个体商业企业完成零售额1375.47亿元,增长17.7%。
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
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至年末,全市国有资产总量达到7300多亿元,比上年末净增400亿元。国有资产通过重组,布局进一步优化,竞争力不断增强。全年国有资产完成重大资产重组1300亿元,破产、债转股退出、债务重组63亿元,募集资金规模150亿元。其中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募集资金60亿元。年内广电集团完成股权结构调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加速推进。在全市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需股改的公司共72家,其中年内已完成或启动44家,涉及总股本303.78亿股。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全年实施、终结政策性破产的国有企业9家,有40家企业申请了依法破产并进入法律程序,其中,地方国有企业35家,中央在沪企业5家。
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全年交易各类产权3395宗,比上年下降34.1%;交易总额400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8%。
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新进展。基本建成以公务网、政务外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的电子政务基础框架,全年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目录5.6万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1.27万条,申请答复率达到95%。全年“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主页访问数达1824.15万人次,网上直接受理事项704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年内初步确定了国家创设正在本市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涉密的行政审批项目100项,其中,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7项,涉密的审批事项13项。浦东、长宁、闵行等区的行政审批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至年末,全市共有734.5万人(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有466.0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26.74万人。小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至年末,参保人数达到110.16万人,其中被征用土地农民参保人数79.22万人。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至年末,参保人数达到247.65万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上年的635元提高到6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上年的5.5元提高到6元。
医保改革继续深化。至年末,全市共有15.9万家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共713.63万人(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18.26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至年末,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达到244家,其中当年新增60家,覆盖全市214个街道、乡镇。医保社会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年内建成10个标准化的区医保事务中心,100个医保事务服务点。
国内合作
积极参与西部开发和东北振兴,支持中部地区崛起,加强长三角区域联动,共同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上海服务全国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与各地签订各类合作项目368项,项目总金额达602亿元。全年与东北地区签订各类经济技术合作项目67项,总金额164亿元;与西部省市签订各类经济技术合作项目89项,总金额147亿元。合作项目涉及工业、农业、金融、科技、教育、人才、资产运作、资源开发、城镇建设、文化旅游、对外经贸等领域。
集中集聚,形成合力,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全年在云南、西藏日喀则地区、新疆阿克苏地区、三峡库区等8个对口地区投入援助资金3.29亿元,完成无偿援建项目448个。
商业部门开拓国内市场取得新进展。至年末,上海在各地开设的连锁商业网点达到4774家;全年实现销售额485.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6%。
对外贸易
外贸进出口保持快速增长。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863.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5%,增幅比上年回落25.9个百分点。其中,进口总额956.23亿美元,增长10.5%,增幅回落24.8个百分点;出口总额907.42亿美元,增长23.4%,增幅回落28.2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出口保持高速增长,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出口增幅回落幅度较大。全年私营企业完成出口74.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6.2%;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完成出口615.93亿美元,增长24.4%;国有企业完成出口206.85亿美元,增长9.3%;集体企业完成出口9.71亿美元,增长14.9%。外贸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一般贸易完成出口339.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加工贸易完成出口518.84亿美元,增长21.3%。机电产品出口的主导地位日益增强。全年机电产品出口602.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9%,占全市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65.1%提高到66.4%。全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62.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5%,占全市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39.3%提高到40%。积极开拓多元化出口市场。全年对亚洲出口383.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1%;对欧洲出口216.28亿美元,增长28.7%;对北美洲出口247.11亿美元,增长27.8%;对拉丁美洲出口24.89亿美元,增长18.2%;对大洋洲出口21.22亿美元,增长32.3%。
深化“大通关”工程,推进“电子口岸”建设,上海口岸功能明显增强。全年上海口岸进出口商品总额3506.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1%。其中,进口总额1382.48亿美元,增长14%;出口总额2124.3亿美元,增长31.7%。
吸收外资
利用外资规模扩大,质量不断提高。全年批准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4091项,比上年下降5.6%;吸收外资合同金额达到138.3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3%;实际到位金额68.5亿美元,增长4.7%。外商直接投资加快向商贸、物流、广告、金融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拓展。全年第三产业吸收外资合同金额73.1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0.2%,占全市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的比重首次超过50%,达到52.9%。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合同金额13.71亿美元,增长1.8倍;批发和零售业合同金额12.07亿美元,增长1.2倍。全年第二产业吸收外资合同金额65.06亿美元,比上年下降7.9%。外商增资势头明显,大项目投资比重继续提高。全年外商投资企业增资68.95亿美元,占全市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的比重达到49.8%,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全年批准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307项,比上年下降21.7%;合同金额101.0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4%,占全市外资合同金额的比重达73.1%。至年末,在上海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20个。总部经济得到大力发展,功能性外资项目明显增加。年内新落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外资研发中心分别达到38家、25家和30家。至年末,在上海落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24家,投资性公司130家,外资研发中心170家。
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深化。至年末,在沪经营性外资金融机构实到资本金(营运资金,下同)35.69亿美元,当年新增7.31亿美元。其中,银行及财务公司实到资本金26.56亿美元,当年新增5.42亿美元;保险机构实到资本金5.7亿美元,当年新增2.08亿美元;证券机构实到资本金3.43亿美元,当年减少0.19亿美元。
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开拓多元化海外市场,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全年批准对外投资项目59项,投资总额6.87亿美元。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1249项,比上年增长16.1%;合同金额24.6亿美元,增长22.4%;实际完成营业额19.41亿美元,增长29.7%;派出劳务人员1.29万人次,增长0.6%。至年末,上海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35个。
旅游
优化旅游环境,加快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年实现旅游产业增加值584.26亿元,比上年增长15.8%。
至年末,全市星级宾馆已达351家,其中五星级宾馆25家。全市已有旅行社763家,其中,国际旅行社52家,国内旅行社711家。入境旅游人数稳定增长。全年接待国际旅游入境人数571.3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1%。其中,入境外国人452.27万人次,增长21.8%;港、澳、台同胞119.08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3%。在国际旅游入境人数中,入境过夜旅游人数444.5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3%。国际旅游外汇收入36.0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8%。全年接待国内旅游者9011.9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其中外省市来沪旅游者6804.98万人次,增长7.2%。国内旅游收入1308.41亿元,比上年增长7.6%。
浦东开发开放
以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浦东新区继续在功能开发、产业升级、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综合优势。新区全年实现增加值2108.79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完成外贸出口总额372.12亿美元,增长14.9%;签订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56.54亿美元,增长75.4%;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位金额31.11亿美元,增长30.8%;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4.99亿元,增长13.2%。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金融机构加速集聚。至年末,已有360余家中外资金融机构进驻。外高桥保税区现代物流功能不断提升。全年物流企业营业收入1350亿元,比上年增长29.5%。外高桥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0646万吨,比上年增长33.2%;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272.5万国际标准箱,增长34.9%。金桥出口加工区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319.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张江高科技园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加快创意产业基地和银行卡产业园区建设。全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31.88亿元,比上年增长23.3%;生物医药制造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4.07亿元,增长17%。至年末,园区内已有经认定的各类研发机构58家。
三、城市建设和管理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85.74亿元,比上年增长31.7%,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25%。其中,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投资443.91亿元,增长19.5%;市政建设投资276.28亿元,增长49.5%;公用事业投资41.33亿元,增长53.6%。年内浦东铁路一期、轨道交通4号线、翔殷路隧道、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二期、东海大桥等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建成A6新卫、A7亭枫等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网通车里程达到560公里。
公用事业
公共交通设施不断完善,城市交通运营效能继续提高。年内新辟和调整公交线路169条;轨道交通营运线路长度由121.23公里提高到148公里(包括磁浮线)。至年末,全市公交线路达到940条,公交运营车辆1.8万辆,运营出租车4.8万辆。全年市内公共交通客运量44.09亿人次,比上年增长0.3%。其中,轨道交通客运量5.94亿人次,增长23.8%;公共汽电车客运量27.81亿人次,比上年下降2%。公共交通设施更新加快。空调车占公交车的比重由上年的39.9%提高到45.8%。年内中心城区新增4条总长21.6公里的公交专用道,改造完成28个瓶颈、堵头道路。
公用事业改革继续推进,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市自来水日供水能力达到1096万立方米。全年自来水售水总量22.8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4.5%,其中生活用水13.54亿立方米,增长2.4%。全年全市用电量921.97亿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12.2%,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09.2亿千瓦小时,增长20.5%。至年末,全市人工煤气及液化气家庭用户达到490万户,比上年末下降3.4%;天然气家庭用户达到186万户,比上年末增长31.6%。全年人工煤气供应总量22.8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天然气售气量17.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78.6%。
环境保护和治理
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整体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全年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281亿元,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3.07%。
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基本完成。年内新建倒卧式河口水闸1座,泵站12座,改造泵站4座,苏州河水系有594家单位的污染源被截流,苏州河干流基本消除黑臭,主要水质指标已稳定达到景观水标准。全年整治中心城区河道76条(段)共60公里,中心城区河道水质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8.2%。以清洁能源为依托,年内基本完成内环线内所有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实现了“无燃煤化”;全年建成49.73平方公里“基本无燃煤区”;全市区域月降尘平均值为8.8吨/平方公里,比上年下降11.8%。年内新建10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年内更新9500辆出租车和1700辆公交车;淘汰20万辆燃油助动车。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18.1万吨/日,比上年增加28.4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2%。全年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400吨/日。年内新建1996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和90个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老港填埋场四期和江桥垃圾焚烧厂二期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投入使用。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深入。年内吴淞、桃浦工业区实现了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中心城区96家污染企业完成结构调整。
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从上年的0.95吨标准煤降至0.93吨标准煤,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从上年的0.32吨标准煤降至0.29吨标准煤。
城市绿化
城市绿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年新建绿地2100公顷,其中公共绿地1000公顷。年内相继建成并开放了九子公园、罗城路绿地、上海南站广场绿地、新江湾城绿地以及苏州河沿线多块滨河绿地。全年新建居住区绿地422公顷。至年末,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全市实行免费开放的公园达到122座。
郊区林业建设平稳发展。年内新增造林面积6329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1.6%。郊区新建1783公顷水源涵养林、256公顷经济林和587公顷沿海防护林。
四、城市信息化
信息产业
信息产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实现信息产业增加值1097.91亿元,比上年增长25.7%,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其中,信息产品制造业增加值653.75亿元,增长25.8%;信息产品销售业增加值21.66亿元,增长12.7%;信息服务业增加值422.5亿元,增长26.4%。全市用于信息化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308.87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8.7%。
信息技术应用
城市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年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额1327.09亿元,比上年增长78.6%;数字证书累计发放56.1万张。“大通关”电子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年传输报文5184万份,比上年增长1.1倍;电子支付交易额达到480亿元,增长92%。银行卡累计发放5729.8万张,全年交易额2761.18亿元,比上年增长61.9%,其中持卡消费1233.15亿元,增长7.1%。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至年末,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共采集618万市民的信用记录,比上年末增加85万人;出具个人信用报告460万份,增加182万份;企业联合征信机构的入库企业达到60万户。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至年末,“市民信箱”注册用户达到86.98万人。“付费通”业务平台全年完成交易733.75万笔,交易金额7.27亿元。社保卡累计发放963.67万张。居住证累计发放7.71万张;临时居住证累计发放18.73万张。交通卡累计销售1974.02万张,比上年增加504.73万张,全年销售额达8.28亿元。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年完成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33个。信息化发展环境日趋完善。全市累计有401.4万人次的市民参加了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核,其中185.4万人次取得合格证书;社区居民信息化技能普及培训合格人数达72.6万人。
信息基础设施
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加快。至年末,集约化信息管线完成1621沟公里,比上年末增加361沟公里。全年新增电话交换机444.5万门,总容量达到1356.5万门。至年末,全市固定电话用户996.7万户,其中住宅电话68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444.2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38.2万户。全年长途电话通话时长110亿分钟,比上年增长11.8%。其中,固定电话长途通话时长31.2亿分钟,增长5.4%;移动电话长途通话时长19.6亿分钟,比上年下降2.5%;IP电话通话时长59.2亿分钟,比上年增长21.6%。在长途电话通话时长中,对国际及港澳台电话通话时长5.7亿分钟,比上年增长7.5%。至年末,互联网用户达到803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70万户;宽带接入用户247.4万户,增加88.58万户;有线电视用户达到427.3万户,增加49.3万户,其中有线电视双向改造完成185.66万户,增加12.77万户;卫星站点915个,比上年末减少2个。
五、社会事业
科技
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全年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214亿元,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34%。全年共取得科技成果1701项。其中,属于国际领先的有123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有629项。年内本市共有46个项目(人)获得2005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占全国获奖总数的14.3%。其中,1人首次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7项获国家自然科学奖,34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获国家技术发明奖,1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全年受理专利申请量3.27万件,比上年增长59.9%,其中发明专利1.04万件,增长55%。全年专利授权量1.26万件,比上年增长18.6%,其中发明专利1997件,增长18.4%。至年末,全市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97人,其中年内新增9人;中国工程院院士67人。
落实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加快。年内新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602项。在认定的项目中,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项目占9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占89.4%;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占82.3%。注重培育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创新活力增强。至年末,全市共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3555项,其中70%的项目已实现产业化,累计新增产值2497亿元。至年末,全市共有29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166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其中年内新认定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交易日趋活跃。全年共签订各类技术交易合同3.03万项,比上年增长10.8%;合同金额231.73亿元,增长35%。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继续推进,年内新建科普教育基地15个。
教育
不断完善重点学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加快调整。至年末,全市共有普通高等院校60所。其中,本科院校30所,高职、高专院校30所。在校学生44.26万人,比上年增长6.5%。全年普通高等院校共招收本科、专科学生13.18万人,比上年增长0.9%;毕业学生10.34万人,增长16.7%。全年招收研究生2.77万人,比上年增长9.3%;毕业研究生1.67万人,增长24.3%。
全面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至年末,全市共有小学640所,在校学生53.5万人;普通中学807所,在校学生77.02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30.82万人;中等专业学校81所,在校学生13.67万人。全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9%,高中阶段入学率99.7%。郊区薄弱学校改造建设加快。年内完成郊区355所中小学教育设施改造。
各类民办教育加快发展。至年末,全市共有16所民办普通高校,在校学生6.3万人;129所民办普通中学,在校学生9.23万人;19所民办小学,在校学生2.63万人。
多层次成人教育网络基本形成。至年末,全市共有成人高校21所,在校学生14.72万人;成人网络教育在校学生7.73万人;成人中等学校、初等学校65所,在校学生4.11万人。成人中等技术培训学校901所,毕业人数达177.5万人次。年内新办521所老年教育机构,在校学习的老年人达80万人。继续推进多层次的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能力。全年对29.7万人实施职业培训,其中中高级培训人数所占比重达到61.4%。
文化
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取得新成就。年内成功地举办了中法文化交流上海“马赛周”、第七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第八届上海国际电影节、2005年上海国际服装文化节等一系列国内外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在全国和国际性重要文艺评奖中,上海共获奖58项,其中昆剧《班昭》被评为2004~2005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获奖剧目。至年末,全市有市、区(县)文化馆、群众艺术馆32个,艺术表演团体85个,公共图书馆28个,档案馆45个,博物馆100个。全年共摄制电影故事片13部。广播电视节目丰富多彩。全市共有公共广播节目21套,公共电视节目25套。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均达到100%。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继续推进,全市有1696个村开通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87%。新闻出版事业不断发展。全年共出版报纸19.06亿份,各类期刊1.91亿册,图书2.59亿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创作和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年内全市共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6.23万场次,1600多万人次参加,创作各类群众文艺作品8303个(件)。年内完成30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
卫生
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和健康城市建设,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服务水平继续提高。至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2527所。其中,医院487所,门诊部199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所,卫生监督所20所。至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0.35万人。其中,执业医生4.4万人,注册护士3.94万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年内6个市级专科急救中心、5所市级医院传染病病房和20所市级医院传染病专用门诊基本建成。实施新一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年内重点建设30个三级医院医学重点学科、30个二级医院重点专科和40个社区卫生重点项目。医疗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年内共获中华医学科技奖17项。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年内全市共进行卫生监督23.75万户次。
体育
竞技体育取得好成绩。年内成功地举办了F1世界一级方程式上海站锦标赛、第48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网球大师杯赛等36项国际体育赛事和42项国内重要体育赛事。在第十届全运会上,上海运动员共获得26枚金牌、48枚银牌、44.5枚铜牌,团体总分2105.7分,奖牌总数和总分数均名列全国第三;同时,上海体育代表团还获得了体育道德风尚奖等4个奖项。在国际重大比赛中,上海运动员共获得7项世界冠军。
群众性体育运动蓬勃发展。年内成功举办了第十届全民健身节等10余项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社区健身设施建设投入加大。至年末,全市共建成社区公共运动场76个,其中年内新增41个;社区市民健康体质测试站80个,其中年内新增20个。建成街道(乡镇)健身苑201个,居(村)委会健身点4345个,安置各类健身器材5.65万件,累计投入资金3.64亿元。
社会福利与救助
整合政府救济与社会帮困资源,社会福利与救助力度明显加大。至年末,全市共有养老机构474家,床位4.95万张。其中,年内改扩(新)建薄弱养老机构35家,新增养老床位9393张。鼓励社会各界开办养老机构。在全市养老机构中,由社会投资开办的231家,床位2.56万张。全年新建83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233个社区助老服务社,为16万名独居及其他需特殊照顾的老人提供上门照顾等服务。社会救助政策不断完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年内统一了农村最低生活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进一步提高。城镇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月人均29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年人均郊区2240元和海岛1980元归并提高到2340元。至年末,全市有55.23万人享受政府救助,比上年末净减3.4万人。其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6.74万人,净减3.62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1.55万人,比上年末净增1.56万人;有6.94万协保人员享受政府生活困难补助,比上年末净减1.34万人。低保家庭中有10.95万老幼病残人员享受粮油帮困。全年全市共有7.7万人次的大病重病患者获得医疗救助。
对残疾人的福利服务稳步开展。年内新办福利企业40家,新安置750名残疾人就业。残障人、老年人出行条件继续改善。年内新建盲道303.1公里,铺筑坡道6288处,完成4754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
六、人民生活
人口
至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360.2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8.24万人,出生率为6.08‰;死亡人口10.23万人,死亡率为7.5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6‰。至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到1778万人。
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集聚。年内吸引0.52万留学人员来沪工作,至年末,已吸引6万留学人员来沪工作,注册的留学人员科技企业达3200家。年内有4.4万名境内外人才获得上海市居住证,至年末,已有10.67万名境内外人才获得上海市居住证。其中,境外人才0.28万名,境内人才10.39万名。在获得上海市居住证的人才中,本科以上学历占73.3%,研究生以上占8.2%。
就业
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就业援助力度,进一步促进就业。至年末,全市城镇从业人员598.3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37万人。其中,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221.3万人,增加7.19万人;非正规劳动就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45.31万人,增加1.75万人。全年新增就业岗位65.1万个,其中15.2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非农就业。以援助困难人员为重点的“万人就业项目”继续推进,年内吸纳就业人员11.6万人。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初步形成。至年末,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达到3.4万家,为35.5万人提供就业岗位。至年末,全市青年职业见习学员达到6.2万人,见习后就业率达到66.1%。至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7.5万人,登记失业率为4.4%。
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日趋多元化。至年末,全市有11.23万名当年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就业率达96%。年内设立了“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提高,全年大学生申请创业项目165项,使用创业基金1350万元。
加强劳动者合法权利保护。全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2.34万件,检查用人单位3.95万家,查处各类违法单位1.48万家,追缴社会保险费2.29亿元,补发工资和清退押金2.59亿元。
居民收入和储蓄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据抽样调查,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8645元,比上年增长11.8%;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8342元,增长10.7%。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73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4447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265元,增长14.8%,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2359元,增长13.7%。
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据抽样调查,至年末,平均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家用空调168台,影碟机93台,组合音响48套,移动电话181部,家用电脑81台,热水淋浴器90台。平均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彩电157台,轻骑、摩托车72辆,洗衣机86台,热水淋浴器78台,移动电话130部,影碟机33台,家用空调84台,家用电脑32台。
居民储蓄持续增加。年末全市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432.49亿元,当年新增1471.35亿元。其中,定期储蓄存款余额6071.83亿元,新增1166.81亿元;活期储蓄存款余额2360.66亿元,新增304.54亿元。
居住
居民居住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全市完成住宅建设投资929.73亿元,比上年增长1.7%。建成为住宅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面积264.4万平方米。旧区改造突出重点,动拆迁保持合理规模。全年拆除住宅建筑面积851.8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91.1%;动迁居民7.45万户,增长34.5%,其中世博园区完成居民动迁1.79万户,总签约率达到96.9%。至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1.3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9平方米;人均住房居住面积15.5平方米,增加0.7平方米。居民住宅成套率达到93%。
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受益面扩大。至年末,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达到18074户。年内完成平改坡综合改造386万平方米。完成旧住房综合整治1550万平方米,使41.3万户家庭的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企业盈利能力有所下降;能源、土地资源和环境的约束趋紧;就业压力仍然较大等。
说明:
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上海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国内商业统计范围包括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和饮食业。
4、信息产业包括信息产品的制造、销售和信息服务等活动。旅游产业包括与旅游有关的交通、邮电、旅馆、餐饮、贸易及文化娱乐等活动。信息产业、旅游产业的增加值是依据若干行业的有关资料进行跨行业核算的,不能将其与全市生产总值中其它行业的增加值进行简单加总,否则会造成重复计算。
5、“1+3+9”工业园区中的“1”是指浦东新区;“3”是指三个国家级工业开发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9”是指九个市级工业园区――莘庄工业区、康桥工业开发区、上海市嘉定区试点园区、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松江工业区、青浦工业园区、金山工业开发区、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和崇明县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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