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类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方法探讨
“资源类上市公司”指的是拥有某种矿产资源开采权的上市公司,由于存在相当的投资共性,可作为整体加以研究。我们认为,能源矿产、工业金属(包括铜、铝、铅、锌、镍、锡、铁等)和黄金从中期看具有更为突出的研究价值。现有“利润加储量”的评估方法应用于资源类公司仍在某些环节出现悖论,对储量的应用也是静态和片面的。资源类上市公司的价值构成应包括矿权重估溢价、正常开采投资收益及个别公司的超额利润。其中,采矿权重估溢价的潜在收益应该是在中国矿权未能市场化之前中国的资源类企业获得的特有收益,但其收益期和相应的折现期也因矿权的逐步市场化而受到采矿权有效期的限制。我们用简单模型估算了主要资源类上市公司的基本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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