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jie_yu 发表于 2013-3-16 18:30 
你说的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对于剥削的关系的我完全赞成.
但是你说剥削存在与否决定于是否通过对生产资料 ...
出租商铺给别人不必然包含剥削。
剥削的存在与否有两层条件。其中必要条件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但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本身不等同于剥削,完成剥削还必须包含充分条件,即:包含有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成分。
换句话说,当劳动者受雇使用生产资料,其所创造的价值超过了雇佣者对劳动者维系劳动的预支和生产资料的价值后,如果还有剩余部分,且这个部分又仅仅是所有者仅仅凭所有权而据为自己私有时,那么剥削就出现了。
我隐约感觉你有能力据此自行推导出你的实际案例。至于你是否认识到足够深的程度,我没有把握。
这里提醒一个深度的问题,即:为什么古代奴隶制社会,剥削更多靠暴力维系而不是靠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雇佣契约?
在你还不能推导出你的实例时,请忽略我的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