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1707 1
2013-03-24
    近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认为,可以通过不动产调节税这一经济手段调节房价。他还建议,从第三套开始征收不动产调节税。
    然而,前期试验多年的房产税一直没有下文,这个不动产调节税估计也难以在短期内执行。因为,财产“灰色地带无法明朗化”是关键原因。换言之,如果官员的财产不能公示,不动产调节税也难以实现。
   怎样突破这一死角,愿听听各位的高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3-3-30 17:45:46
我觉得这个不光是腐败问题,更多的是公共财政问题。在地方ZF土地财政为主导的房地产市场中,行政权力通过土地转让金、税收抽取了大量的资源,而官员个体正是在“土地财政”盛宴中大捞一笔,也就是说个体腐败是公共财政体制的衍生问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