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实物工资和货币工资两种情况来计算剩余价值。
一 实物工资的情况
假如古代有一个地主,有1000亩地,而且那个时候一个人最多只能种5亩地,那么他就雇了200名长工。还假设这些地种的是小麦,一亩地需要种子10斤,平均收获是100斤。还假设在这一季中,每个长工平均干150个标准工日(一个标准工日以8小时计)。地主从事的是必要的管理、指挥的工作,他也干了150个标准工日。这一季结束后,地主平均分给每个长工300斤小麦,请问,他剥削的总剩余价值是多少?(为了使问题更简单,我们还假设没有牲口,全是人工干的。)
我们都知道,只有商品才有价值,不是商品就没有价值,而本题中的小麦,可以看作是长工用劳动力和地主交换的,所以小麦可以看作是商品,可以有价值。
200个长工,共投入3万个工日的劳动,地主投入150个工日的劳动,1000亩地共产小麦10万斤,所以这10万斤小麦在这一季共消耗30150个工日的必要劳动。可是,不要忘了,1000亩地共消耗1万斤种子,这1万斤种子是去年的产品,它的价值要转移到今年的10万斤小麦里去,所以今年10万斤小麦的总价值就是30150加上1万斤种子的价值。假设这1万斤种子的价值和今年的1万斤小麦的价值相等,那么它的价值就是3350个工日。所以,10万斤小麦的价值就是30150+3350 = 33500个工日,平均一斤小麦的价值是0.335个工日。
(计算方法:设1万斤种子的价值为X,那么今年10万斤小麦的总价值就是(30150+X),那么(30150+X)/10万 = X / 1万。根据这个等式就可以解出X=3350。)
地主今年投入的劳动是150,投入种子的价值是3350,所以地主共投入价值是3500个工日,而一斤小麦的价值是0.335,所以地主应该得到的小麦是3500/0.335=10448斤。每个长工投入的劳动是150个工日,所以每个长工平均得到的小麦应该是150/0.335=448斤。
而每个长工平均得到的是300斤,所以地主从每个长工身上平均剥削148小麦。这148斤,就叫“剩余产品”。
148斤小麦的价值是148X0.335=50个工日,所以地主从每个长工身上剥削的剩余价值是50个工日。这个的现实意义是:每个长工干150个工日,其中有100个工日是给自己干的,有50个工日是给地主干的。
地主从200个长工身上剥削的总剩余价值是1万个工日。这个的现实意义是:有一万个人白白给地主干了一天的活,或者有100个人白白给地主干了100天的活。这样,地主何愁不富?
如果没有长工,地主自己最多只能种5亩地,他最多能收获500斤小麦,去掉50斤种子,还有450斤,他怎么能富?所以,剥削是客观存在的。连李嘉图都没否定了,何况你们?
二 货币工资的情况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一个做鞋的资本家花了6圆钱买了一些原料,这些原料共消耗其他行业工人2个标准工日的劳动,这些原料的价值是2个工日。他把这些原料交给他的工人,让工人们做成一双鞋,共用一天。双鞋卖了10圆,资本家给这个工人的日工资是2圆,那么剩余价值是多少?
正确的应该这样计算:
资本家购买的原料的价值是2个工日。做鞋的工人把这些原料加工成鞋,又消耗了他1个工日,那么他在这双鞋上创造的价值就是1个工日,这双鞋的总价值就是3个工日。意思是:这双鞋共消耗这个社会3个工日的劳动。
资本家给工人2圆的报酬,这2圆钱是资本家卖鞋得到的,1双鞋卖10圆,2圆占10圆的1/5,就等于资本家拿出1/5双鞋给工人做报酬。而1/5双的价值是3/5个工日(上面说了,1双鞋的价值是3个工日),所以剩余价值是1-3/5=2/5个工日。意思是:这个工人给资本家干了一天的活,创造的价值是1个工日,可是他获得的价值是3/5个工日,剩余的2/5个工日就是给资本家干的,被资本家占有了。
这种剩余价值的计算方法和马克思的不一样。
上面是分两种情况来计算剩余价值的。实际上,两种计算方法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通过实物来计算的。
剩余价值是客观存在的,是富人发财的一个秘密。剥削发生在雇主和雇工之间,例如奴隶主和奴隶之间,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地主和雇农之间。
富人发财的另一个秘密就是贸易掠夺。贸易掠夺就是通过不等价交换,拿价值小的商品换价值大的商品。贸易掠夺发生在商品交换者之间,例如国家和国家之间,资本家和资本家之间,农民和资本家之间,农民和农民之间。例如,中国用8亿条衬衫换一架飞机,就被别的国家贸易掠夺了,所以别的国家就要富裕。
剩余价值+贸易掠夺价值,就是富人财富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