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书抄袭:贪官的最后败笔
(2007-09-05)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正厅级),兼任皖能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绍仓,因涉嫌贪污、受贿案于7月11日 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一直沉默不语的张绍仓掏出老花镜,含泪念了自己写的长达4页的悔过书,三次说出“后悔”二字,恳求法庭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
然而,记者发现,张绍仓的悔过书,和《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在2007年5月29日 以《“我的错误是在无监督约束下发生的”》为题刊发的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的悔过书有几处雷同,有抄袭的嫌疑。(检察日报9月4日报道)
成功者各有各的成功之道,而贪腐者却有着惊人地相似:为名所累,为钱所困,为色所迷。如今连忏悔书也惊人地一致!
虽然忏悔并不是庭审的必备环节,只是有些涉案人为了表露自己的心声,往往利用最后陈述的机会来表达自己的忏悔之情,通过当事人的忏悔,可以反映他们对所犯罪行的认知程度,也有助于办案人员了解他们的犯罪动因和轨迹,对警示他人起到案例作用,对最终罪刑起到参考作用。不可否认,少数涉案人声泪俱下的当庭忏悔,的确能赚得办案法官的同情,使正义的“天平”失衡跑偏。
言为心声,但如果此言不是发自肺腑,不是心声流露,就会在审判量刑中失去“参照”作用。张绍仓涉嫌“受贿、投资失误、违规对外提供担保、非法侵占国有资产、生活作风问题”五宗罪,一审判决结果还未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张绍仓的忏悔之作无疑是个败笔,不可能为他赢得“加分”。
从张绍仓抄袭忏悔书看开去,贪腐者所走过的路,哪一步不与抄袭有关:为了求得一纸文凭,他们应付考试,抄袭成风,甚至直接找人捉刀;为了谋得官场晋级的敲门砖,大搞政绩工程,对别地的成功标本,不管是否适合本地发展,直接抄将过来,其结果是自己官运亨通,却害苦了当地的百姓;平时的报告讲话、学习心得,不是东抄西摘,就是秘书代笔,哪有一点自己的东西;对商贾巨富们奢华的生活方式由咂舌羡慕到摹仿抄袭,甚至贪腐者的反面经验也成为他们抄袭的内容……按照事物发展的演变规律,这些习惯过“衣来张口,饭来伸手”日子的人,最终被抄袭到被告席乃至在法庭上抄袭他人忏悔书,也就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一点也不值得惊诧。(安徽职员)
叶传龙
《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