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香港):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的意义和对香港股市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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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8 月20 日宣布,在天津滨海新区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
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首次允许所有中国大陆公民直接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
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投资于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
证券品种,购汇规模不受限制。
其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居民个人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及人民币购汇直接从事
境外证券投资,投资规模不受<<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年度不
超过5 万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二是投资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和香港中银
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办理,投资者应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
资外汇账户,并委托其在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立对应的证券代理账
户;三是试点初期,投资者可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