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读书笔记
写这篇文章的打算已有半年之久了,自去年十一月读过罗宾斯(Lionel Robbins)的那本薄薄的但却在上世纪30年代轰动一时的小册子《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后,便作了一些零碎的笔记和感悟,但自觉尚需再阅读一些相关文献才好做评价。恰好借本学期的《经济认识论》课程之机,进一步阅读了罗宾斯的老师、奥地利经济学派第三代领军人物米塞斯(Mises,L.V.)几乎同时发表的《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这两本书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如果再向前追溯到19世纪70年代奥地利学派鼻祖门格尔的开山之作《国民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所渗透的独树一帜的方法论特色和哲学基础,向后延续到哈耶克的一系列鸿篇巨著,则奥地利经济学体系的逻辑特征便一目了然。
另需指出的是,我在阅读米塞斯《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一书的同时,发现其运用了占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评论韦伯(Max Weber)的关于理想类型、理解、价值无涉以及其他社会学基本概念的问题,试图使自己的方法论与韦伯体系达成某种程度的结合,因此这迫使我不得不继续扩大阅读范围——在选读韦伯的《经济与社会》的第一章《社会学基本概念》后,进一步搜寻到他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一书,这本书在国内有两个比较著名的版本:一是北京大学韩水法、莫茜在1990年译成、2005年中央编辑出版社再版,另一是中国人民大学李秋零、田薇译成、1999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我这里选择的韩译版,但其实这两位都有精深的德国古典哲学研究素养,各自翻译了康德、韦伯的大量著作,分别由商务印书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出版单位出版,故而在版本的选择上影响应当不大。
本文主要的评述对象与重点阅读对象是米塞斯的《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在评论和展开过程中也对所涉及的门格尔、韦伯、罗宾斯的相关著作进行比较分析。
一、 关于社会科学的性质
经历了哥白尼革命、牛顿力学直至20世纪初,自然科学的高歌猛进对于其他学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康德致力于建立牛顿力学体系一样的哲学体系到黑格尔鬼斧神工地将理性力量推至巅峰,一切学科的逻辑化、科学化特别是自然科学化成为时代的主流。岂止是哲学,包括历史学、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等都面临了同样的情况。但是这些广义上的社会科学却也的确具有其特殊性,它的研究对象本身即研究主体,而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外在客体——自然界,因此深深打上了人的烙印,反映了社会生活和社会精神的特殊性。这就给社会科学带来了三方面的压力和难题:第一,一部分人坚持认为无需划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者的研究方法完全可以同一化,通过自然科学的方式建立某种从数量上可精确把握的规则对社会运行和历史发展进行描述和预测;第二,另一部分人则强调了社会科学的特殊性质,但由于其研究对象具有一次性发生、不可重复的特征,因而只能经由对既往历史经验的归纳勾勒出社会运行和历史发展的轨迹,建立“历史哲学”这一体系;第三,还有一部分人同样基于社会科学的特殊性这一前提,但他们认为正由于此,社会运行和历史发展便完全产生于各种偶然性因素,无所谓规律性认识,他们把最终的手段诉诸于直觉、情感等心理特征,认为只有通过心照不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入”、“移情”等方式才能够得到对相应知识的体验,这实际上也否定了社会科学理论体系的存在。
奥地利学派不认同上述任何一种看法。米塞斯在他的著作中开宗明义指出了其经济认识论研究的终极目的是“确定这样一门科学的逻辑合理性,它的研究对象为普遍正确的人类行动规律。”[1]他一方面反对无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差别,反对将精确的自然科学定量分析工具简单运用于对社会的观测之中(这也是早期奥地利学派顽固拒斥经济计量方法的一个原因);另一方面也警惕历史主义的乘虚而入——历史主义认为,寻求不取决于时间、地点、种族、文化而具有普适性的规则是徒劳的,社会科学只能告诉人们过去的历史经验,这种旧经验会由于新经验而无效。
奥地利学派在逻辑上拒斥心理学要素。众所周知,由于历史、文化、地缘上的诸多渊源,早期奥地利学派深受德国古典哲学影响,大都可划入“新康德主义”之列。他们哲学基础的一个重要内核是理论的先验性,即根据一个无可置疑的前提推演出整个理论架构。门格尔在《国民经济学原理》正文的第一句话便是:“一切事物都受因果规律的支配。这个大道理是没有例外的……不断进步着的人类发展,不但没有动摇这个原理的正确性,而且还使人们对于这个原理的适用范围的认识,比从前更为扩大。”[2]米塞斯也力图探寻一种适用于整个社会科学领域的人类行动规律,故他的著作中将今日的社会科学称之为“人类行动科学”,它需要基于对人性的本质探讨,但它不应被理解为心理学层面的,因为心理学向来被视为脱胎于经验主义、归纳主义,而这是不能被接受的。人类行动科学是建立在因果性原则这一不可动摇的基础之上的,是先验的而非经验的思想体系。人的思想是服务于人的生活与行动的,但并不意味着思想具有相对性、被动性,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鲜明的指向性和能动性,会产生有目的的、有计划的行动。
奥地利学派也反对任何形式的行为主义、本能主义。本能主义往往将人类行动的根源归于某一狭小范围内,比如食物、休闲、自尊等,甚至于将其等同于无意识的应激性反应、植物性行为。这仍然是一种穷举的思维模式,类似于古希腊哲学中的许多大家,尽管已经意识到可以探寻世界的本原,但仅仅停留在水、火等可见物层面。这也很容易落入空泛化、平面化、任意化的陷阱,最终仍然要通过不断递归达到一个一般化、形式化的全面范畴。另一方面,本能主义的前提也否认了人的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的存在,而人类行动科学在政治哲学和社会哲学上势必要采取自由主义的立场。
从自由主义进一步向前,奥地利学派反对社会科学中的整体主义观点。在社会学发展的早期,有大量观点赞同从整体角度(其实是机械的整体观)对社会运行和历史发展进行研究。我们将视域扩展到社会学,其出发点正是社会分工理论,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在其著名的《社会分工论》中也强调了分工之后的合作乃是建立在分工基础之上,个体的自由与差异是整体存在的前提,他详细区分了两种团结,“前一种团结(机械团结)是建立在个人相似性基础上的,而后一种团结(有机团结)是以个人的相互差异为基础的”[3],是社会分工孕育了人性中个体性的发展,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有机团结,而不是相反。对于这一点,奥地利学派显得更为激进一些。对于任何形式的整体主义——无论是机械的还是有机的,都持怀疑态度。对社会职能作唯名论的解读,社会不是一个实体,只有个体具有真实的价值和意义。米塞斯认为,“为科学的目的,我们应该从个人的行动出发,因为这是我们可以直接认识的唯一事物”[4]。整体性的社会科学便失去了科学性,只能称之为艺术,因为艺术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一个整体把握事物的机会,是一种对于人性的领悟。而科学只能采取解剖式的方法分析整体中的各个切片,它无法提供给人们通过整体性体验的艺术所获得的满足感。然而,艺术是不可积累和传授的,科学却可以通过自身的更新实现知识的叠加,这是其优点。
二、关于经济学的性质
“理性人”、“经济人”或“理性经济人”被普遍认为是现代经济学最重要的基本假设之一,从约翰•穆勒最早提出理性人的概念到阿罗-德布鲁体系所建立的微观经济学框架下运用拓扑学从篇好角度对理性人进行的严格论证,再到当代发端于博弈论的对理性限度的反思、对利他主义的关注等等,所有这些表明,作为社会科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对经济学逻辑前提的重视程度日渐加强。也许今天我们可以很坦然地看待贝克尔在《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中所运用的方法,可以轻松接受“经济学帝国主义”这种方法论上的扩张,但追溯源头,至少在20世纪上半叶,学界对于经济学学科的定位、性质及其基本前提的认识仍然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奥地利学派在此过程中对理论经济学的发展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
有必要首先从韦伯说起。“理性为世界祛魅”,这是韦伯对现代性的理性化特征的高度概括。韦伯也认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两分法,鉴于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需要采取“神入”、“移情”的方式,借助一种纯粹主观的、内心体验的类推方法,获得一种难以言说的“理解”。导致人类采取行动的原因有四种:一是目的理性,它充分考量了外界情况和他人举止,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和范围,有鲜明的结果指向;二是价值理性,它有意识地、无条件地基于伦理、美学、宗教或其他固有价值,不计结果;三是激情,它基于突发的、一定的情感基础;四是传统,有约定俗成的习惯所引发。[5]在此基础上,韦伯认为,对于社会科学而言,同时保持体系的特殊性和理论的普适性的最好办法,就是通过提炼所研究事物的核心特征而忽略其他次要特征,抽象出一种概念结构——他称之为“理想类型”。而目的理性就是一种理想类型,他是研究人类行动的一个基准点、参照物,通过提炼出目的理性的确切含义并加以比照,可以使得社会行为中的价值理性、以及激情、习俗等非理性行为自动展现出来,而这些因素不应当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因为凡科学者必要尽量追寻客观性,尽管主体与客体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价值关联,但科学的任务是保持客观中立、价值无涉,只管解析人类行动中的理性成分。
应当承认,韦伯的社会学理论中的理想类型、理解、价值无涉具有深远的意义。不过,也一直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争议,争论的焦点仍然是那个古老的问题——何谓理性?米塞斯在高度评价了这位德国先哲的成就后,集中力量在经济学层面上讨论了韦伯方法论的不足。在此基础上,米塞斯和他的学生罗宾斯共同阐述了关于经济学理论的基本前提,回答了一些基本问题。我将其概括为如下几点:
其一,什么是理性?根据奥地利学派的一贯传统,对人类行动的根源作此多元化、四因说的分类,是不彻底的。划分理性与非理性,特别是将之应用于目的,本身是毫无疑义的。目的无所谓理性、非理性,如果硬要作此划分,则也可以说所有目的都必然是理性的。责任、荣誉、宗教、情感、关爱等概念在韦伯的分析框架中要归于价值理性、激情、传统这三方面,然而,他们仍然是一种目标、目的,只不过这种目的不同于大多数人的目的。类似于我国传统的西方经济学教学过程中时常讨论的一个问题——雷锋是不是理性人,在奥地利经济学看来,显然他具有显著的目的理性特征:他把帮助别人的价值看得高于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概言之,所谓理性者,就在于对偏好的一种排序和选择,这种选择是基于个体的、主观的。正如福柯考察古典时代精神病的历史所揭示的那样,所谓精神病患者、疯子,也并非全然植物性的应激反应,也有其自身的“理性”选择与目标序列。因此,韦伯试图划分理性与非理性进而区分人类行动的根源和意义是无效的,人类行动的每一件事,由于它超出了人体器官的单纯的反应,都是理性的,“它在既定的可能性中进行选择已达到最值得追求的目标”[6]。目的可以有好、坏、优、劣,但没有理性、非理性之分,即是手段的理性与否也仅与技术层面相关,手段被视为“非理性”或因信息不完备、不对称,或因主观目的过于繁多、主观估价行为过于复杂。米塞斯说,“我们不应当说非理性在行动中起作用,而应该使自己习惯于仅仅说有一些人的目的和我的目的不同,而且有一些人所用的手段和我在他们那种情况下所用的手段不同”[7]。罗宾斯显然也十分理解他老师的意思,在其著作的一个脚注中他特别强调:“当米塞斯教授说必须把人类的一切行为想象为有理性的,而不是单纯的本能反应时……是因为他坚持认为,对于社会科学而言,人类行为不应按伦理标准来划分。也就是说,不应按规范意义把人类行为分为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8]此外,有一种观点把理性行为限于“合乎伦理”这一层面,而按照韦伯所提的“价值无涉”原则,经济分析不应当考虑个人的价值判断、目的选择问题。另有一种观点认为理性的主要特征在于一致性,相当于微观经济学中偏好公理的一致性、完备性和传递性公理——A>B,B>C,则A>C。但如果按照奥地利学派的解释,则这种假设条件仍然可以进一步放松,即经济科学并不依赖于这种一致性。因为目的不一致的情况下,仍有其他条件可以确保经济学的解释力(详见以下第三点)。
其二,什么是“经济”的?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往往与物质相联,因此直到几天仍然有人一提到经济首先联想到的是物质实体、是流通货币、是舒适生活,这在米塞斯的时代也并不罕见。甚至于大批经济学家小心翼翼地否认自己的学说与功利主义哲学的任何联系——而众所周知,现代经济学特别是福利经济学的重要哲学基础便是发端于边沁、发展于穆勒的功利主义学说。由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们把功利主义视为急功近利、把幸福主义视作贪图享乐、把自由主义视为自由散漫、把个人主义视为自私自利,所以对经济学的认识仍然是停留在一种纯粹的“唯物主义”的阶段,充其量将其视为一种治理国家的统治术。推而广之,从历史发展的观点看,从经济学的“唯物”定义出发,则最终就会把物质生产技术的制约视为决定社会发展变革的唯一决定力量,一部人类发展的历史便可简化为经济史,经济史亦可简化为技术史,技术史最终简化为工具史。必须看到,经济学可以成为解释社会运行和历史变迁的一个重要工具,但是经济分析中并没有任何东西使我们有资格断言人类的全部历史应该从“经济”方面解释;经济学的视角也可以分析广泛的人类行为,但绝不妄言把全部人类行为都归结为“经济”原因。最易于说明的一点是,难道人类偏好形成的深层动因是技术的、物质的、金钱的、货币的、“经济”的么?财富的数量效应本身具有反作用,而货币幻觉的存在更是早在古典经济学家就已熟知。如果仅仅把人类行动的动力归结为对货币的追求,这种错误其实并不比前面谈及的本能主义高明多少。货币在相对估价中的作用只在于当它偏离某一均衡位置时,会改变均衡的估价,而它本身也只起到了一个符号的作用,是消费者偏好的一种反映,而非相反——是偏好的决定因素(当然,关于货币中性的争议一直存在,这里不做展开)。与对“理性”的情况相同,经济学家并不关心经济行为主体在道德意义上是利己、利他、纵欲、禁欲,而是把这些价值判断视为既成事实和约束条件加以接受。而在奥地利学派看来,所谓的“经济人”,仅仅是一种便捷的表达方式,随着对理论经济学本原和终极前提的进一步追问,人们会发现,“经济人”概念同样也逐步失去其重要性了。现在是时候需要亮出奥地利学派对“经济”一词的解说了:总揽门格尔、米塞斯、罗宾斯三者的著作可知,“经济”就等价于“稀缺”。
其三,什么才是经济学的核心假设?现在我们知道了理性、经济二者的含义,那么传统意义上的理性经济人在奥地利学派的框架下显然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那么奥地利经济学的核心假设是什么呢?就是上面所说的“稀缺性”。稀缺性并不是一种纯粹的主观或客观范畴,它同时受制于主观目的与客观环境,而它主要指向的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经济学不十分关注目的本身,对于人类行动目的更有发言权的是道德和艺术,经济学是在道德和艺术的设定的目的给定条件下,关注达到目的的过程和所使用的手段。因此,简单地说“经济学家不讲道德”、“经济学家研究的是庸俗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高尚庸俗与否,都要面临手段的稀缺性,因而也就都要落入经济学的分析架构之中。为什么手段的稀缺是必然的呢?一方面,我们从现代物理学理论中获知,时间是一种矢量,永远指向前方不可逆转,人类生活于不断流逝的无限的时间之维当中,而人类自身的生理规律决定了其生命是有限的,因此从总体上说,人总要面临稀缺性的制约(关于时间,这里还有必要强调一点,这就是奥地利学派最早将时间因素纳入到经济学分析框架之中,门格尔是开辟这一良好传统的第一人,他对于机会成本、搜寻成本等隐性成本的关注直接启发了后来的新制度经济学派,而奥地利学派自身在货币理论、商业周期理论以及门格尔、米塞斯、哈耶克等从时滞角度对计划经济体制弊端所作的一针见血的分析也都得益于他们对时间因素的重视。限于篇幅,本文不详细论述);另一方面,人类目的多种多样,而可支配资源(不仅限于物质资源)的数量、个体对于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以及个体掌握因果关系知识的程度即信息的完备性也存在缺陷,这也造成了手段的相对稀缺。罗宾斯用三句话就概括了上面所说的两个方面:“生命是短暂的。大自然是吝啬的。我们的同类也另有目标。”[9]而从目的与手段的视角给经济学定性,最经典的仍然莫过于罗宾斯。他也用了很多经济学家都喜欢列举的鲁宾逊案例,假定这样一个与世隔绝的人使用木头。如果他只有一种目的,比如生火取暖,那么它只需考虑生火的技术性层面的问题就可以了;如果他有多种目的,比如生火、盖房、造船,那么这就不是一个纯粹的技术性问题,而需要纳入经济学的思考范围了。可见,“人的行为是相互冲突的心理力量在给定的物质和技术条件下彼此作用的结果”[10]。我们也可这样理解,一旦目的的多样性存在,则必然要涉及资源的配置,需要在约束条件下进行规划求解,寻找最优状态。可以联想微观经济学的相关知识,偏好公理中有局部非饱和性(非餍足性)一说,但wants与demands毕竟不同,无论是纯理论世界还是真实世界的经济学,都需要主客条件结合,预算线与无差异曲线相切方为最优选择,失去了约束,也就无所谓最优,更无所谓选择。一种目的和多种手段下,主要是技术科学在发挥作用;多种目的和一种手段、或多种目的和多种手段下,主要是经济科学在发挥作用,因此从本质上说,经济学就是关于有限、稀缺的科学。而惟其稀缺,故有人类偏好之选择,惟其选择,故有自由意志之发挥。正是在此意义上,米塞斯将经济学扩展到极限而成为涵盖全部社会科学的、研究多种目的和多种不同手段之间在稀缺性条件下的关系的“人类行动科学”才有了事实与价值上的双重意义。
三、 结语
奥地利学派的兴起在于其毫不妥协的、新康德主义的、先验的分析范式同历史学派的抗衡,经过那场世纪论战,老门格尔诚然是耗费了二十年的光阴,但却也奠定了整个学派坚实的理论基础。而对米塞斯而言,尽管有不少人对其强硬立场以及与主流经济学渐行渐远的作风表示反感,但他在奥地利学派中承上启下的中坚作用在经济思想史上也值得浓墨重彩地书上一笔,斯皮格尔就在《经济思想的成长》中作了这样的高度评价:“单说纯理论的著作,不受经验主义的污染,没有数学,方法论上和政治上的个人主义是奥地利学派的标志,没有人比米塞斯能以更直接和不妥协的方式将这些传统继续下去了……他的批评是有影响和发人深省的,可以同一代人以前庞巴维克对社会主义的批评相提并论。”[11]
奥地利学派一直致力于另辟蹊径地建立一个具有一般性、普适性、自洽性的理论体系。然而,韦伯曾对社会科学中追求一般性、普适性的意义表示过怀疑,他认为“对于精确的自然科学来说,‘规律’愈普遍有效,它们就愈重要和愈有价值;而对于富有具体前提条件的关于历史现象的认识来说,最一般的规律因为其内容最为空洞,所以也就最无价值”[12]。但我以为,这种对社会科学领域基础理论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的重要性的藐视并不可取,至少奥地利学派厘清经济学基本概念、基本前提的工作确实发挥了相当的作用,值得人们充分肯定。毕竟,仔细品味人类发展的历史便不难发现,很多时候往往就是常识的匮乏导致诸多闹剧、悲剧的发生,古今中外各个领域莫不如此。
今天的人们可以比较平和地看待经济学了,作为一门科学,经济学在稀缺性的大前提下一边连接着人类行为的目的,另一边连接着技术与社会环境,着重分析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而关于理论与历史的关系问题也可以暂告一段落,人们认识到二者的互补性,经济理论(广义的理论经济学)研究稀缺性关系的作用形式,而经济史(广义的描述经济学)则研究在时间序列中表现稀缺形式的具体内容。经济理论与经济史都不再局限于一域,而是有非常广泛的跨学科应用的空间。经济学的触角已经伸向各个领域,然而人类行动科学的这种大规模扩张也可能会使人们对事物发展特别是历史的进展缺乏整体性的清晰认识。经济学学科分类的日益细化以及经济研究中越来越严重的部门主义的危险亦在于此,这种僭妄的研究模式可能会阻碍人们正确认识世界,而经济学内部的专业分工如果极致化为严重的部门主义,甚至可能会以技术上的兴趣忽略甚至取代经济学本质的稀缺性的研究,这必然导致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囿于具体而微的细节问题,却看不到简单而又决定性的本质规律(这在我国当前的诸多经济部门面临短缺、过剩时显露的常识匮乏以及“计划”偏好方面表现得十分突出且常见)。因此仍有必要强调把部门纳入到经济系统、把部门技术纳入到经济规律这张大网内进行分析,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从这一视角看,奥地利经济学特别是其在认识论上的思路大可借鉴。
参考文献
[1][奥]米塞斯.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奥]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3][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北京:三联书店,2000.
[4][德]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5][英]罗宾斯.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6][美]斯皮格尔.经济思想的成长(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7][德]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东方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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