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是2003年住建部起草,最终国务院通过的18号文件,简单对比一下1998的23号关于房地产的文件会发现明显的变化是
根据98年房改23号文件,全国城镇停止单位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参考香港和新加坡的公屋建设,80%以上的家庭由政府供应经济适用房.
1998年,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占商品住宅面积的39.04%;1999年,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占了商品住宅竣工面积的62.33%.
而2003年颁布国务院18号文件,
经济适用房由“住房供应主体”改成了“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也就是说政府把本该有政府主导的住房问题,基本上全部交给了市场
回顾历史,不得不说当前的高房价,社会矛盾突出问题,政策失误是根源
当然有人会说是当时利益集团撺掇以及媒体舆论的扩大内需,化解国内的高储蓄化威胁等论调干扰等
但十年间没有从根源上反思纠正,实在是说不通